首先谈谈事件本身,党史工作者通常只能在二七年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政治纪律决议案》中看到“徐光英同志在汕任公安局长时,取缔工人,擅自逮捕并杀乘机抢劫贫民三人,应处以留党察看一年之处分。”的简单描述。其实,该描述与实际情形还是有颇大差别。很少有人注意到有一位当事人余增生对此曾有记述。余增生这个名字不太被人所知,但军统大特务余乐醒却是赫赫有名,连当代电视剧都不时提到。其实他就是余增生。余一生颇具传奇色彩,和徐光英一样,也是周公创建的法国少共发起人之一,他极为聪颖,在法国从事革命活动的同时,获得工科学位,接着到苏联学习军事后回国,在北伐军叶挺独立团中任党支部书记。南昌起义军南下途中,他救过林彪一命,余是当时起义部队参谋团成员。他在南昌起义失败后,曾写过一封信给周公,叙述南昌起义失败后他出走的经历,及承认自己带走了领导机构交其保管的黄金的错误,并顺便在信的末尾将处决三人的来龙去脉写了出来。
根据余增生亲身经历,1.人不是徐光英逮捕的。2. 枪决的决定也不是由徐作出。3. 处决文件是参谋团余增生起草,周公签字的。4. 徐不过是接到起义军参谋团的文书执行了三人的死刑。下面是周恩来、徐光英、余增生三人留法时的同框照片,及余信中涉及此事部分之原文(《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1928》,中央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1982年1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