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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陕西一男子挖自家祖坟被判死刑,男子:挖自家坟也犯法?

2023-07-20 17:00:10

古时达官贵人为了自己死后可以荣华富贵,一般都会给自己的坟墓里放置一些陪葬品,陪葬品在漫长的岁月冲刷下成为了极具价值的古董,这就吸引了一众道德底下的倒爷。

盗墓自古以来都是为人所不耻的,盗墓贼为了一己私利去打扰死者的安宁无疑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大部分人所见的盗墓贼都是挖他人祖坟以获取利益,少有挖自己祖坟的,他们都认为祖坟会对子孙后代产生影响。

可是,在2006年的发生的一件事却让很多人大吃一惊,一男子居然去挖自家的祖坟,结果还被判处了死刑。这是怎么一回事情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无业游民吕富平

事件的主人公名叫吕富平,陕西蓝田县五里头村村民,他是个无业游民,好吃懒做却又一心想赚大钱。吕富平的父亲经常劝吕富平找一个稳定的工作,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不要让祖宗蒙羞。

可这些话吕富平根本就听不进去,每日照旧和狐朋狗友混在一起,还在所谓朋友的介绍下接触到了盗墓的行当。

吕富平在电视上经常看到古董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当地古玩市场随便一个瓷器都要上万元,在他看来是一个挣大钱的路子。

通过朋友的介绍他加入了一个小型盗墓团伙,经过一段时间的寻找后,盗墓团伙找到了一处古墓开始作案。

盗墓后吕富平并没有得到太多的钱财,主要是因为他是第一回开始盗墓,经验不足而且出力不多,分到的钱财并不多。




吕富平花钱大手大脚不知节制,这次盗墓后吕富平并没有逍遥很长时间便被警察逮捕,并且直接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由于涉及的文物少,再加上吕富平是盗墓团伙的边缘人物,这次对吕富平的判决较轻。

很快一年的时间就过去了,吕富平出狱后还是和以前一样无所事事,没钱了就去打零工维持生活,有钱后就去找狐朋狗友一起吃喝玩乐。

这一年的监狱生活并没给吕富平带来反思,在外面游荡了几年还是没有放弃盗墓的心思,依旧在想自己一夜暴富后住大别墅开豪车,靠着盗墓来发家致富。
目光瞄准自家的祖坟

终于在2005年底吕富平找到了一个机会,当时吕富平年底回家过年,在家族亲戚的闲聊中无意间听到了对吕氏祖先的吹捧。从族人口中得知,吕氏一族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是名门望族,在这一地带也是辉煌过。




追溯历史他们这支吕氏家族就是宋朝有名的吕氏家族,族中很多人都在朝廷里做过官,也算是官宦世家了,最为出名的共有四人,分别是蓝田四吕:吕大忠、吕大防、吕大钧、吕大临,都是当时公认的关学大家。

宋朝时期吕氏家族倍受推崇、颇具名望,吕氏四兄弟均在北宋朝廷任职,不但在政治上具有一定的影响,而且在文化、学术领域也颇有建树和贡献。

其中吕大临更是着名的金石学家、政治家,他所着的几本着作《易章句》《礼记解》等,形成了中国现代考古学的基础,为考古发现贡献了巨大力量。

吕富平在得知祖上的辉煌过后动起了歪心思,他认为这件事情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过去看一看总是没什么坏处的。

吕富平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已经很久没和父亲一起祭过祖了,甚至连去祖坟的路线也记的不是很清楚,便央求父亲此次祭祖带上自己,并且向吕父保证以后要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口口声声称已经决心改过了。



吕富平的父亲听到后很是高兴,便同意带领吕富平一起的祭祖。吕富平到达祖坟后发现祖坟的规模还真是不小,和自己上次盗的古墓看上去差不多,心里已经起了挖开看看的心思。

祭祖返回家中后,他便开始联系一些有盗墓经验的朋友,并用有单大买卖的理由拉其入伙。除此之外,吕富平认为挖自家祖坟也不算偷盗,就算被警察发现也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

吕富平也觉得在自家祖宗家里拿些东西救济一下子孙,祖宗也是不会计较的,在这样的心态下,他迅速的组织了盗墓团伙并购买了一些盗墓用的工具。

2006年初的一个晚上,吕富平带着自己找来的三个盗墓帮手向着自家祖坟出发了,几人的合作之下很快吕氏祖坟就被炸开,顺着被炸开的洞摸向祖坟内部,并在里面发现了大量的陪葬品。

看着眼前的场景,吕富平不禁联想到自己的祖宗一定是阔过的,随后又联合几人炸开了周围的祖坟,并且把里面的文物洗劫一空,几人得手后把炸开的盗洞用枯草树枝草草遮掩便直接撤离了。

这次盗墓让吕富平盗取了上百件的古董文物,凭借这倒卖这些文物得到的钱财,他也很快就变得富裕了起,开始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生活。

可惜这样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很长时间,祖坟的盗洞很快就被吕氏族人发现了并报了警,警察接到报案后马上着手调查。

吕富平及其同伙暴富后并不遮掩,很快警察就查到了他们倒卖了一大批北宋时期的文物。

警方掌握了一定证据后,马上对吕富平及其同伙进行了逮捕,并在他的房间发现了几十余件价值连城的文物,证据确凿、铁证如上,但即使这样吕富平依旧认为自己没有犯罪。

他认为他只是在自己家的祖坟拿了一点东西而已不算犯罪,但法院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案件涉及文物数量过多价值过大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律分析】吕富平的罪与过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很显然吕家的祖坟虽然是属于吕氏家族的,但究其根本还是属于国家的,吕富平盗掘自己家的古墓从情理上说得过去,但从法理上却说不过去,也就是说他依然触犯了盗墓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一般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不过,若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其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其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其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通过对故事的描述不难发现,吕家的祖坟属于宋朝时期流传下来的大墓,后来吕氏祖坟被考古学家所接管,并从中抢救出来十余件文物保存了下来,此次事件共出土了百余件北宋时期的文物瑰宝。

由此可见,吕富平盗掘的坟墓应属于国家重点的文化遗址,而且在盗掘古墓的过程中,他与其同伙还使用炸药等对古墓进行大面积的破坏,已然达到了盗墓罪中情节严重的级别。

除了盗墓罪之外,吕富平依靠售卖陪葬文物发家的行为,也已经构成了古墓葬罪以及倒卖文物罪等多项罪名。在我国的法律中,倒卖文物也是非法的,倒卖文物也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总的来说,吕富平的行为最终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或许很多人会说,自己家的墓葬不是属于自己的吗?为何会触犯法律呢?严格来说,历史墓葬是属于国家所有,若是祖传下来的珍贵东西则属于个人所有。

属个人所有的文物个人可以合法持有,和可以在市场上合理流通、买卖,这不算是倒卖文物,但文物买卖的范围仅仅局限于国内,而不能流失国外,这才是对文物及其相关法律的一种正确理解。

总的来说,在利益面前人人都应该守住底线,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葬送了余下的人生,盗墓、贩卖文物是违法的。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