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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举考试为什幺不敢“冒名顶替”

2020-07-05 18:00:22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

古代的科举考试甚是严格,而且对于考试作弊的惩罚也十分严厉。


为防止科举考试作弊,一般采取七个措施:锁院 (提前封锁考院和出题考官) 以防漏题;搜检(以防夹带);监考(以防偷看);糊名誊录 (考卷上交后由专人誊写再送阅以防通过笔迹辨认考生);挂帘(内外帘隔以防串通);复试(场后复试以防冒名);回避(考官要回避以防徇私)。


考生的实名担保制度, 盛行了很长时间。考生听到学政 (省里主管教育的长官) 点名,不但要大声应答,还须走到学政面前,喊“某人保”。保人通常是考生花钱请来的廪生 (即生员,也称秀才,明清两代经考试入府、州、县的学者,由公家给以膳食),, 这廪生也要接着应答“某人保”。有的地方还要层层作保,甚至每层都要多人担保。考生如有“冒籍”、“冒名”,保人是要革除功名并下大狱的。因此,买通保人找“替枪”,十分困难。


考生科场作弊,统统取消资格;考中的则取消名额,执送刑部问罪甚至禁锢终身。考官没有尽责,导致考生“冒籍”、“冒名”成功,轻者降级调用,重者革职查办,直至流放、问斩。

被流放的犯人,多是充军和苦役,没有朝廷特许, 不准回来,往往意味着就此终老。清代东北的流放地很多。最有名的是位于黑龙江省海林与宁安的宁古塔。那时,宁古塔尚未开化,气候严寒,人烟稀少。据史载,尸骨永埋宁古塔的流人,不知凡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