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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罗湾海战——明朝军队对决荷兰商人

2020-02-17 12:01:41

料罗湾海战本是中国海盗伙同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决归顺明朝的郑芝龙与明军的战斗。但是,由于时代的变迁,许多人逐渐淡忘了战争的本质,将注意力放到战斗双方的身份上——荷兰人与中国人。一些人为此对料罗湾海战进行再解读,并发明“明荷战争”这一新名词。笔者将从本文回顾历史,带大家了解真正的料罗湾海战,以及这场战役的性质。看看这场战斗是否如网络流传那般,打得“西方殖民帝国不敢再进犯东亚,确保了两百年的东亚和平”。



荷兰共和国以及东印度公司



人类的内心,有一种机制名为心理补完。即把看上去十分接近的事物,代入自己已有的认知之中。许多人看到“荷兰东印度公司”这个名称,再看到其麾下舰队有不少来自欧洲的佣兵,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是荷兰军队。事实上,东印度公司与荷兰共和国有一定从属关系,但荷兰共和国更多的是“挂名上司”。



东印度公司的前身为艘船组成的船队。他们载着10万荷兰盾以上的银币与白银及许多商品,来到爪哇岛西部的万丹(Banten),途中损失许多水手,船员247人锐减至87人,最终抛弃一艘船,将船员集中在其他三艘,花了2年4个月的时间,在1597年8月终于回到荷兰。


荷兰东印度公司还有独立外交权

从短期利益出发,这次航行并不成功,所有的投资商只是“没有亏损”,却也没有获得多少实际的利润。但是,从长期利益出发,此行已经探明了可行的贸易航线,商人们纷纷前往亚洲投资、经商。从1595年4月至1602年间,荷兰陆续成立了14家以东印度贸易为重点的公司,受到季风限制,许多船队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抵达东方,采买相同商品,导致当地进货价格飙升,将同样商品带回造成价格滑落,为了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该国14家公司于是合并,成为一家联合公司,也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当时的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



东印度公司自己有着极大的自主权,尤其是远东地区,东印度公司更是形同一个独立王国。他们与当地的王公贵族合作,垄断航线、市场、资源。


东印度公司,简称VOC

根据“责任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荷兰共和国很难干涉东印度公司的内部事务;东印度公司遭遇财政、军事困境时,也别想从母国处获取有力的支援。



所以,东印度公司一直利用自己的财富,不断招募欧洲的佣兵和亚洲的土着居民为自己而战。到1669年时,荷兰东印度公司不但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还拥有超过150艘商船、40艘战舰、20,000名员工、与10,000名佣兵。



可是,料罗湾海战发生于1633年,此时的东印度公司,不过刚刚在巴达维亚驻扎十几年。虽然通过与日本的贸易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但并没有建立起后世那般强大的武装集团。所以,参与到所谓“明荷大海战”的只是几个武装起来的商团,以及一小撮外国的雇佣军。


对欧洲人而言,使用刀剑的目的——经商权



可能会有一些读者提出异议——西方的殖民史,本身就以探险队为主导,东印度公司也确实得到荷兰共和国的授权,为何无法代表荷兰?



这里需要强调一点,东印度公司虽然得到荷兰共和国的授权,但其本质是私人公司,并无“公民授权”这一程序,无法代表名为“荷兰”的国家。打个不那幺恰当的比方,波音公司的员工在欧洲与空客员工打群架(动用杀伤性武器),被军警镇压,只能是治安事件。哪怕波音的武装力量再强,哪怕这次事件的破坏力再强,哪怕波音公司的钱再多,它也只能是治安事件。



“海上马车夫”的称谓由来



这场冲突的性质无法定性为“国与国”的战争。但不可否定,确实有西方人参与其中,并且被击败。也确实证明,明军在数量占据绝对优势的主场中,有可能击败欧洲人。可惜,荷兰人的战斗力,在欧陆群雄中,根本无法排上号。


低地国家,在欧洲是真的“弟弟”

荷兰本为尼德兰的一部分,属于西班牙帝国的一部分,甚至今天的荷兰国歌都有“效忠西班牙国王”。作为帝国的奶牛,尼德兰需要缴纳给西班牙王室巨额赋税,以维持哈布斯堡家族在欧洲的霸权。



随着哈布斯堡的版图日渐扩大,西班牙军团的花费也逐年提升,尼德兰慢慢地不堪重负。更糟糕的是,尼德兰作为高度发达地区,城市效应也在发作,大量人口集聚在一起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当旧制度无法跟上新需求时,最先出现变革的地区往往就是这类信息便捷,经济繁荣之地。16世纪,马丁路德改革思想正在以惊人的速度蔓延欧洲。在尼德兰这种发达之地,新教迅速获得大量的拥护者。现代不少神学家指出,马丁路德本人的神学造诣并不算高,毕竟他本人只是低阶教职人员,没有真正改造基督教的能力。真正对路德宗起到推动作用的组织是荷兰改革教会(加尔文宗)。


【加尔文出身于法国,真正发迹却是在荷兰】

西班牙王室对基层的变迁并没有太多差距,反而不断挤压尼德兰人的自治权,还无时无刻不在表达对低地人的轻蔑。例如统一西班牙的费迪南与伊莎贝拉的外孙——查尔斯五世便出身于荷兰。可是,他虽然来自荷兰,但在镇压了西班牙各地的叛乱后已经完全被西班牙所接纳。查尔斯五世最后留下的名言是“对上帝我用西班牙语,只有对我的马,我才用荷兰语。”



他的儿子菲利普二世继承西班牙王位后,继续统治荷兰。菲利普二世坚持推行哈布斯堡家族一贯奉行的战争,重税和集权政策,并同一直图谋自治的尼德兰三级会议相对抗。1559年,菲利普二世从尼德兰回到西班牙,坐镇马德里发号施令,从而更加激起荷兰人的不满。“无代表、不纳税”的思想开始在荷兰流传,1560年代,荷兰贵族就在威廉一世的率领下开始了反抗,80年战争第一阶段正式打响。


【1574年的莱顿大捷,此战尼德兰取得少有的胜利】



面对初代日不落帝国的不断进攻,尼德兰却显得有心无力。尤其是在陆地会战中,尼德兰的胜率极低,只有在拿骚的莫里斯的带领下,才取得过数次胜利。只不过,战术的改进并没有办法让荷兰人的武德提高至西班牙人的等级。截止至第一阶段战争结束,尼德兰人失去了17个行省中的10个。南方各省重新归于西班牙统治,并成立阿拉斯同盟向北方的同胞发起进攻。



万幸的是,低地国家有着发达的造船业,不计其数的海上游击队四处袭击西班牙人的商船、军舰,严重干扰西班牙人的财政,再加上西班牙的主要对手是法国,不能将过多的力量消耗在低地。而且,英国人也在莱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的指挥下,开始干涉尼德兰独立战争。(此战英军没能发挥好,政治意义大于军事意义)菲利普权衡再三,尼德兰得以与西班牙媾和,让第一阶段的战争结束,并保留荷兰省为主的7个行省。由于荷兰省的经济地位,新生的共和国被称为荷兰共和国。


尼德兰独立的宗教因素很大,图为荷兰“丐军”勋章,上刻“宁为突厥人,不为教皇狗”

这场战争也让荷兰人的军事素质暴露无遗,面对真正的欧陆强者,荷兰人能做的就是游击战+少量正面对抗。考虑到第一阶段战争结束(1609年),距离所谓的明荷海战不过20年左右,荷兰人的军事素质就算有提升,也不会超过原来太多。所谓“西方列强因料罗湾之战,二百年不敢入侵”可以被完全证伪了。别说只是打赢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就算是真正地打赢了荷兰共和国,在欧洲人眼里也没什幺值得惊讶。毕竟“海上马车夫”只是“马车夫”(马车一直到二战前期,都是最重要的后勤工具,这个称号本身也指出荷兰人不善战),而不是“海上战士”


【荷兰鼎盛时期的版图,相比英、法、西之类顶级强国,顶多二流水准】



荷兰人在远东的力量



无论是近现代的战争,还是古代的战争,当母国远离本土时,都需要考虑一个投送问题。东印度公司无法代表荷兰共和国,也无法从荷兰母国获取有效援助。真正能给远东地区投送兵力的组织,还是巴达维亚的东印度公司总部。



这里先展开说下当时的欧洲海军。17世纪的欧洲,风帆战舰已经成为绝对主流。我们在《怒海争锋》《加勒比海盗》等电影中看到的军刀+火枪+火炮的组合已经成为潮流。后世享有赫赫威名的“战列舰”还只有雏形,也没有17世纪中叶后的细分法,但是技术水准已经成熟。除了没有明确地使用标志性的线性战术外,1633年的欧洲战舰与20多年后的并无太大区别。(注:战列舰和相应战术的真正成型在第一次英荷战争)所以,单单战舰本身而言,可以使用后世的分类法。


【15-16世纪是风帆战船飞速发展的时间段】

在料罗湾海战中,荷兰人一共出动了11艘船只。它们中的大部分,只有50-70人的配置,按照欧式划分可能连巡护卫舰(frigate)都算不上,而且它们中的大部分都在中途被用作商业货船,更能说明它们本身只不过是商船改造的战舰,并不具备真正的战舰水准。整支舰队中唯一具备欧式战列舰标准的是“中央号”(middleburch),可惜它因为体积过大而提前撤出战场。在时间长达3个月的料罗湾海战中,它只是“打个酱油”。


【料罗湾战役中的荷兰方战舰】

所以,明军真正对面的是荷兰人的武装商船+被缴获的明军帆船。这场战役中,东印度公司真正的战斗损失(不含风暴、搁浅等伤害),只有3艘武装商船,人员损失只有100多人。这点损失对东印度公司而言根本微不足道,哪怕此时的东印度公司还没有成长到后世那般巨大。



当然,战后的东印度公司选择放弃使用武力,转而与郑芝龙达成新协议。但是,根本的原因并非网上所言“被打怕”了。须知,此战给东印度带去的损失还没有风暴来的大,也没有真正打疼荷兰人。所谓此战让西洋势力二百年不敢深入中国,本身就是妄言。别的不说,他们在中国沿海岛屿尤其是台湾的殖民地。贸易点并没有被拔除。


【荷兰人深知:炮弹需要“钱”,而“死人”不值钱,他们来为了钱,不是为了中国人的命】

荷兰人选择服软的根本目的——依旧是贸易权。此时的海洋运输能力远不如工业革命后,这导致远东地区的每一个白人都十分珍贵,也锁死了荷兰人的上升空间。荷兰人深知战争的目的是获取利益,而非为了面子和一个固定的对象死磕,就算能赢也是赔本买卖。这种做法完全不符合荷兰人的商人本质。因此,牺牲不必要的的“脸面”,去悬挂郑芝龙的旗帜,甚至缴纳一些赔款、赋税给明朝当局,换取贸易的特权,在荷兰人看来“十分划算”。



明朝当局的思路也很清晰——让这帮红毛番不要惹事,也不要损害天朝上国的威仪,其他的事情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包括名义上还是明军将领的郑芝龙和东印度公司的走私贸易。(如果东印度公司能代表荷兰共和国,那幺郑家父子作为明军指挥官,与外国势力贸易,不知是否算“里通外国”?)


结语



料罗湾海战,本身只是东亚历史中的一个小浪花。明军击败了“以经商闻名的荷兰人”的“一家私人企业”的“一只分舰队”,杀死了一百名公司员工。这本身没有值得一提之处,正规的史学家也不会把这件事上纲上线。奈何网络的谣言漫天飞舞,一场击败探险队的小冲突,口口相传成为两个国家之间的对决。万幸的是,明代已经是史料记录十分充沛的朝代,留有足够的记载去反驳此类荒谬的观点。这也证明,历史绝非一些人想象中,可以任意打扮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