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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文明”征服“野蛮” 印第安人遭美国强制同化的血泪

2020-10-12 17:05:03

争取种族平权的社会怒火,迄今仍在美国各地熊熊燃烧,还连带刺激印第安人也起身抗争。譬如印第安人要求各体育职业队伍与学校,停止使用印第安文化做为吉祥物或象征。冰球联盟所属的芝加哥黑鹰队(Chicago
Blackhawks)便在2020年7月29日声明:同意不再于主场比赛时使用印第安头饰,不过仍有许多队伍与学校拒绝跟进。

美国芝加哥黑鹰队声明禁止球迷于主场比赛时使用印第安头饰,其队名与服饰设计俱采用印第安文化的元素。(Getty)

美国自建国以来,其实都始终想同化印第安人,将印第安人拉入欧美白人资本主义文明的体系里,倘使不从便动武围剿。故当独立战争结束后,邦联国会便迫不及待派遣使节前往各个印第安部落通知《巴黎条约》(Treaty
of
Paris)的内容,声称“你们已经被征服了,你们的土地必须由我们来处置”,并表示曾身为英国同盟的印第安人本应被视为战败者,“但是美国人本着宽宏大度和仁慈之心,给予印第安人友谊和帮助”。就这样,美国以征服者的姿态,任意剥夺印第安人的土地与划定保留地,将瓦解部落做为推进同化的第一步。

由于征服战争旷日废时,美国遂软硬兼施,试图哄拐印第安人改采白人习俗。首任美国总统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年)敦促国会通过《印第安人贸易与交往法》(An Act To Regulate Trade And
Intercourse With The Indian
Tribes),授权总统提供资金、工具或牲畜给印第安人,以“帮助他们走向开化,激发他们正确了解权利和政府的公正”。而第三任美国总统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年)亦向乔克托人(Choctaw)说道:“男性耕种一小块土地,付出不多的劳动,就能比更为成功的狩猎取得更多的收获”,希望彼辈采用白人农民的生产方式。

但说穿了,美国希冀印第安人同化的原因,其实是企图既增加忠诚的“红种”美国人、又缩减印第安人的土地需求,好让白人能伺机夺取,同时又享有“教化异族”的道德美名,进而强化合众国的政治基础。而华盛顿政府内的战争部长诺克斯(Henry

Knox,1750─1806年),便对此说得十分透彻:“‘文明开化’即使不能引导印第安人融入文明生活,至少也可以使他们从属于美国利益;而且与军事征服相比,这一计划还能够节省开支,代价极为低廉”。

1890年爆发美军屠戮印第安苏族拉科塔部落的“伤膝河大屠杀”后,印第安人从此再无有组织的大规模反抗,从而令美国加速强制同化的进程,图为美军丢弃掩埋伤膝河大屠杀的受害者尸体。(Getty)

不过当美国逐渐剿灭反抗的印第安部落、财力也日愈充足之后,“文明开化”的手段便不再那么客气。为了彻底破坏部落主权与社会,美国总统门罗(James
Monroe,1758─1831年)于1819年签署了《对邻近边疆定居点的印第安人部落实行文明开化法》(An Act making
provision for the civilization of the Indian tribes adjoining the
frontier
settlements),美其名宣称这是为了防止印第安部落灭绝而向他们传播近代文明,其实是通过广设学校拔除其传统根源。1887年,印第安人事务署署长摩根(Thomas
Jefferson
Morgan,1839─1902年)提出报告,宣称印第安儿童智力不如白人儿童,所以联邦政府有必要加快建设寄宿学校建置。讽刺的是,许多主张保护印第安人的人道主义者,也异口同声地认为该加速同化,因为只有让印第安人成为白人社会的一份子,才能免于被武力消灭的绝境。

结果立场各异但手段相似的各派舆论,令美国国会于1887年通过《道斯法案》(Dawes
General Allotment
Act),粗暴地解散各个印第安部落,并把部落土地分配给印第安人,强迫灌输私有财产权的法律观念,但真实目的在于规定分配余下的土地得开放给白人。这种作法让不适应现代化生产方式与白人法制的印第安人在名义上得到“解放”,但很快就在白人的哄骗抢夺下丧失土地陷入贫困,而解体的部落又无法再给予任何政治与信仰的保护,反倒令印第安人在白宫施行的“文明”里活得更痛苦。当时还未成为总统的老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1858─1919年)形容该法案是“一部粉碎部族整体的强大粉碎机”,实可谓一语中的。

失去部落的印第安人,也无力保护自己的子女被送去寄宿学校,在彼处被剪去传统发式、换下服饰、禁止使用母语,造成与部落文化的断裂。接受白人教育成长的印第安人,既无法被抱持种族偏见的美国白人接受,又没法完全认同母体文化,只能在两者间痛苦地游荡。北美印第安人苏族女作家奇特卡拉?萨(Zitkala-Sa,1876─1938年)便曾发表三篇半自传小说,沉痛地叙述寄宿学校如何摧残她的本性:“我就像一棵细嫩的小树,被从母亲、自然和神那里连根拔起,我在不断召唤对家人和朋友的爱的枝杈被修剪了,保护我敏感天性的自然树皮衣被剥光了,我灵魂深处的东西被无情地暴露在族外的陌生人面前”。

创设于1879年的卡利索印第安寄宿学校(Carlisle
Indian
School)堪称美国强制同化的悲剧性代表,自1879至1918年间起码有来自140个部落、超过万名印第安孩童被送往该校就读,但却只有158人顺利毕业,余下孩童不是染疫死去便是逃亡。(National
Anthropological Archives,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然而美国白人竟认为印第安人“不劳而获”,印第安人署署长琼斯(William
Arthur
Jones)称“不需要自己和自己民族的丝毫努力,学生们就享有了这一切。事实上,印第安青年是当代的阿拉丁,只需不断擦拭政府的这盏灯即可以满足自己的愿望”。但印第安人从来就不想要被强迫成为“阿拉丁”,他们的愿望是保有尊严与风俗,自由自在地生活。尽管有像霍尔(Granville
Stanley
Hall,1846─1924年)这样具有良知的教育家呼吁“为什么不将他们培养成良好的印第安人,而硬要他们成为廉价的白人仿制品?”,但主流社群仍拒绝倾听。

更可耻的是,美国各州以“文明开化”为借口,拒绝给予印第安人完整公民权。1880年,苏族印第安青年威尔金斯(Elk
v.
Wilkins)便就此上诉联邦法院,没想到联邦法院于1884年判决宣称“印第安人是否‘文明开化’,因而能享有作为美国公民之权利,并负担义务,不能径由印第安人自行判断与认定,而应由美国联邦政府来做决定”。这更是挑明了说:印第安人必须服从美国政府施行“教化”的权力,但至于被“教化”后算不算得上美国一份子,仍得由政府说了算,印第安人毫无抉择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