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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打工仔被老板娘恶整后放火烧死32人?90年代工厂重大纵火案

2023-11-25 17:05:05

本文章为萨沙原创

照例声明:本文是萨沙创作的小说,声明完毕

再多声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好的千万不要看,别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293讲)

18岁打工仔被老板娘恶整后放火烧死32人?90年代工厂重大纵火案

这起案件是一起恶性纵火案,导致32个年轻人被活活烧死,另有40多人被烧伤,其中4人伤势严重。那么,为什么这个刚满18岁的打工仔,要做出如此惊天大案?听萨沙说一说吧。

1997年,沿海某大城市城郊的一个镇子上,突然发生了一起恶性火灾。

这个大城市是该省排行前三的经济强市,而制鞋又是这里的主要行业之一,各乡镇有着上千家大小制鞋工厂。在出事的这个镇子上,就有几十家鞋厂,部分还是外资鞋厂。

一家中等规模的外资鞋厂,发生了严重的火灾。

凌晨5点多,天还没亮,这家鞋厂突然起火。

鞋厂平时共有上百名工人,其中80人是外地打工仔,住在厂里的宿舍。这家鞋厂和镇上其他鞋厂一样,属于严重违反消防法的乱搞。鞋厂是三层楼,第一层是车间和仓库,第二层和第三层则是宿舍和车间。

让人无语的是,第一层无论车间还是仓库内,都随意放着大量鞋子的成品和半成品以及原料。其中很多都是易燃易爆物,如海绵、皮革、橡胶、泡沫、纸箱,还有各种粘合剂、溶剂。

更可怕的是,由于第一层的仓库装不下这么多原料,竟然在第二层和第三层空置的几间屋内也堆满了原料。

后来调查,每一层的仓库中还堆放着数量不等的汽油和柴油。

大火在第一层燃起以后,火势迅速变得极大,几分钟后就烧到第二层。

第一层此时还有工人在加班(凌晨5点还在加班),有工人跑来试图灭火,但火势迅速增大,根本救不了。

等第二层宿舍的工人发现时,楼道已经全部起火,无法从第一层逃走了。

这栋3层楼并不高,如果第二层工人及时破窗跳楼逃走,怕是最多死伤数人而已。

然而女老板许凤娥是个非常精打细算的人,绝对不愿意吃一点亏。

唯恐工人将鞋厂原料偷盗出去,她在第二层和第三层宿舍的窗户上,安装了铁条焊接的防盗窗。

对于这一点,消防部门多次发出整改通知,认为这是重大的火灾隐患。

在大火发生前1个月,消防部门刚刚发了一封通知。

20多岁的许凤娥既然能够开一家不错的鞋厂,当然是有背景的,对这些通知不屑一顾,看都不看。

年轻美貌的许凤娥是当地女孩,她的“老公”则是一个40多岁的港商。

在大陆一些地方,当年港商台商就像祖宗一样,真的是可以肆无忌惮的。

他们通常和当地的大领导保持一定关系,有的还是大领导引资请过来的。

地方很多部门,根本就不敢上门来自找麻烦。

失火以后,第二层居住的30个工人(基本都是女工,只有几个年轻小伙子)被惊醒,试图破窗逃走。

铁条焊接的防盗窗非常坚固,这些小伙用板凳砸、用拖把棍打,完全破不开。就在试图破窗的几分钟内,大火已经烧到第二层,到处都是化学物质燃烧后的毒烟。

在万分危急的时候,有个聪明的女工突然叫道:女厕所的窗户没有铁条。

这句话打醒了破窗的小伙子们。

由于第二层距离地面不太高,女工们怕有色狼偷窥女厕,同许凤娥反复交涉,最终用木板将窗户全部遮住。

装上了木板后似乎没有再安装防盗窗的必要,这里就没有安装铁条。

几个小伙眼见就要被烧死,迅速冲入狭小的女厕,发挥了最大的潜能。

他们用尽全力的猛砸女厕木窗,有人甚至直接拼死挥拳去打,指骨骨折了都没感觉到。这样七手八脚砸了几分钟,木窗终于被砸开。

此时大火已经烧到女厕外,毒烟更是熏的人几乎窒息,有七八名工友不同程度烧伤。到了这个地步,这些工人还是挺仗义的。除了个别人以外,几个小伙子基本都留在后面,掩护二十多个年轻女工,先从窗户跳了出去。

有的女工吓得全身发软,根本就爬不上窗台,被小伙子又推又抱,硬是弄了出去。

这些年轻姑娘们奋力跳下去,摔伤了好几个,还在人人性命无忧。

等到女工们都跳完了,小伙子们才快速跳下去,最后几人身上已经起火。

至此,第二层30名工人全部破窗逃生,每人都有烧伤和摔伤,多人烧伤颇为严重。

相比第二层的工人们的好运气,第三层就正好相反。

大火烧到第三层时,火势已经非常之大(后来消防队花费1个多小时才扑灭)。更要命的是,第三层所有窗户都是铁条焊接的防盗窗,连女厕所也不例外。

整个第三层,变成了一座封闭的火焰地狱。

第三层宿舍的45名工人也在奋力破窗,却毫无作用;有的焦急万分,像无头苍蝇一样,从这里跑到那里,又从那里跑到这里,试图找到一条生路;有的则已经吓得失去理智,只知道坐在地上痛哭。

需要说明的是,第二层的工人破窗逃出火海后,立即试图救援第三层的工友。

他们找来工厂的一条竹梯,冒着被烧伤的危险,顺着竹梯爬到三层,用撬棍、木棍猛砸铁窗。

可惜铁窗真的是非常结实,在猛砸下仍然纹丝不动。

面对铁窗内工友们的凄凉呼救,破窗的小伙子们焦急无比,他们用尽全力砸窗,仍然砸不开。

砸了几分钟后,一个身材魁梧的小伙子,扛着一个大铁锤爬上了竹梯,用力砸过去。

由于工具得力,在大铁锤的砸击下,铁窗开始松动。这个小伙子用力太大,一个没站稳,从竹梯上滑落,跌的头破血流。

另一个小伙子,二话不说,抢过大铁锤又爬上去,继续猛砸。

这样砸了五六分钟,终于将铁窗砸开一条缝,勉强可以挤出来一个人。

可惜,此时屋内已经烧成了火焰山,尤其毒烟乱窜,非常吓人。

铁窗被砸开后,立即有几个工人拼死跳出来,他们身体部分被烧的焦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群众报火警后大约20分钟,消防队赶到现场。

消防车赶到以后,立即开始喷水灭火,同时架起云梯到第三层的破窗口。

消防员有专业工具,终于将铁窗基本破开,又有多名工人沿着云梯逃出。

多名消防员们冲入屋内,在火窟中又拖出4名严重烧伤的工人。

由于火势太大,毒气太重,消防员们已经无法继续往里冲,况且火场内也不能还有活人,只能选择先灭火。

1个多小时后,大火被扑灭,共有32名工人被活活烧死,其中大部分是女工,另外还有4人严重烧伤,是死是活还很难说。另有39名工人侥幸逃出火海,但不同程度烧伤或者摔伤,有的伤势很重。

烧死了32人,这可是震惊全国的大事。

对于这起火灾的原因,消防部门的意见很简单:鞋厂基本就没有防火措施,完全是瞎搞一通,迟早会出事。

不过,消防部门又认为,大火的起火和蔓延速度过快(只有2到3分钟),似乎不像是单纯的意外失火,有恶意纵火的可能性。

当地迅速成立专案组,调集刑警进行侦破。

专案组首先控制了女老板许凤娥。

让人无语的是,许凤娥见到刑警就大哭大闹起来。

她自称只是打工的,根本不是什么女老板。鞋厂真正的老板是那个港商,在6年前来本地投资开厂。

许凤娥只是厂里女工,因为长得漂亮又比较聪明,被港商提拔为经理。

实际上,许凤娥是这个岁数比她大20岁港商的情人。港商来大陆时,两人就同居在一起。

许凤娥并没有工厂的股份,充其量只是拿着高薪,加上年底按照利润分点红罢了。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许凤娥掀开衣服,给刑警看被大火灼烧的手臂。

为什么许凤娥也会在大火中烧伤?1年前,港商命令她必须也住在工厂,监视长时间加班的工人。

在工厂的第二层就有个三室一厅的套房,就是许凤娥的独立宿舍。

工厂失火时,许凤娥也被烧伤。她哭诉:你们见过住在工厂宿舍的老板吗?

刑警们则感到疑惑,许凤娥的烧伤不严重,可以说是第二层受伤人群中最轻的。

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许凤娥的宿舍没有铁窗?这是不可能的。

见遮掩不过去,许凤娥才勉强承认自己的防盗铁窗是假的,上面留了一个开关。

失火时,许凤娥及时启动了开关,轻松将铁窗打开,然后跳到了楼下。因为逃生速度很快,她的烧伤也轻。

只是这娘们逃出火场以后,一没组织救人,二没组织救活,而是吓得逃出工厂,拼命给港商打电话救援。

所以,第二层的工人们并不知道她屋内有条逃生通道,差点都被烧死。

不管许凤娥怎么辩解,专案组首先扣押了她。

许凤娥的情绪不稳定,没事就大哭大闹,专案组唯恐她搞出事来,安排几个女警24小时守着她。

同时,专案组搜捕鞋厂的实际负责人,也就是这个港商。

此人目前不在大陆,应该回到了香港,暂时拿他没办法。

专案组派出技术人员,在工厂进行搜索,试图发现纵火痕迹。

只是大火烧毁了一切,随后又是消防水清洗了一切,火场内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而被扣押在宾馆的许凤娥,向监视她的女警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有可能是仇人的恶意报复。

根据许凤娥介绍,她的情人港商在六年前来本地投资鞋厂。

当时厂里有两个女工比较出色,一个就是许凤娥,是本地人,一个则叫做张晴兰,是邻县人。

就能力来说,张晴兰更胜一筹,很擅长管理女工。在这种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张晴兰的管理能力,就是工厂的七八成战斗力。

相比起来,许凤娥的能力就差多了,管理经验不足,执行力欠缺,人缘也差。

于是港商任命张晴兰为经理,许凤娥则是经理助理。

许凤娥是比较狡诈的,能力不行却有诡计。她买通了会计故意做了假账,让老板误以为张晴兰有贪污和吃回扣的行为。

这还不算。当时只有20岁、如花似玉的许凤娥,不惜直接陪睡,换取老板的欢心。

最终,老板撤销了张晴兰的经理职务,将她赶走,经理由许凤娥担任。

张晴兰是个优秀的管理人才,本来是不愁没有雇主的。然而许凤娥由于嫉妒对方的能力,在当地散播张晴兰涉嫌贪污的事情。

这样一来,张晴兰的名声臭了,本地工厂没有人敢用他,甚至行业内部也没人敢用她,只能改去省会,从小工做起。

这次大火前1个月,许凤娥突然接到张晴兰的电话。原来当年做假账的会计良心不安,辞职多年后写了封信给张晴兰,说明当时的事情。

得知事情的前因后果,张晴兰勃然大怒,立即打电话给许凤娥:我是有仇必报的,你等着吧,不会让你好过的。

这通电话以后1个月,工厂就出了这么大的事,十有八九是张晴兰放的火。

许凤娥认为,张晴兰虽是女人,性格很刚烈,从不屈服低头。当年被港商解雇,张晴兰气的当场砸碎了港商办公桌的玻璃,昂首挺胸离开。

她既然说要报仇,肯定不是嘴上说说。

专案组认为,许凤娥说的有一定道理,立即调查张晴兰。

在省会的一家大公司,刑警们找到了担任副总经理的张晴兰。

面对许凤娥的指责,张晴兰不屑一顾。

张晴兰告诉刑警,5年前她被许凤娥坑的很惨,不但丢了工作,一度被行业封杀。

无奈之下,她只能去了省会,换了个行业从头做起。

人只要有能力,到哪里都会有成绩。花费整整4年时间,张晴兰从小工再次做到副总经理,深受总经理兼董事长的器重,将工厂交给她完全管理。

聪明的张晴兰知道很可能是被张晴兰陷害,但一直没有证据。那个会计陷害她以后就立即辞职,不知去向,无法对峙。

1个月前,张晴兰才知道真相,也拿到了证据,发誓要向许凤娥报复。

不过,张晴兰可没有去工厂放火,火灾发生时她在200公里外的家里。此时张晴兰已经结婚,还生了孩子,家庭幸福。她的丈夫、公婆、小姑子都可以证明她没有作案时间。

张晴兰自称,现在自己收入很高,社会地位也高,还有美满的家庭。她不可能去做这种违法犯罪的事情,更不能胡乱烧死无辜的工人,她也曾是打工妹。

不过,张晴兰确实实施了报复。

对港商以及许凤娥见不得人的关系,张晴兰是非常熟悉的。之前在这家工厂做过经理,她对港商以及他的家庭也很了解。

这次张晴兰的报复手段是,找了个私家侦探,将张晴兰和港商的奸情拍成照片,打包后寄给港商在香港的原配太太。

这个港商在大陆很嚣张,似乎是成功商人,其实在香港也是吃软饭的一类。

真正有钱的是港商的岳父,他充其量只是为岳父打工的助手,平时还要看原配太太的脸色。

张晴兰捅了马蜂窝后,港商原配太太知道丈夫偷腥多年,勃然大怒,立即要闹离婚,搞得天翻地覆。

港商之所以不在大陆,是急着回香港向太太下跪求饶,还要面对岳父的臭骂。他最终保证和许凤娥分手,还要将她赶出工厂。

张晴兰认为,这是许凤娥咎由自取,最终一败涂地,比杀死她都要解气多了。

那么,张晴兰有没有说假话?

专案组经过反复调查,证实张晴兰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放火的动机,不可能是她做的。

有趣的是,在调查期间,张晴兰却说了这么一番话:许凤娥除了会发骚迷男人以外,没什么别的本事。她在工厂胡乱管理、什么都贪、长期拖欠货款、拖欠工人工资,口碑非常差,得罪了很多人,被人暗算也不稀奇。我听说,4年前就有工人试图放火烧死她,但没有成功。她这次之所以没被大火烧死,就是吸取了上次的经验,在铁窗上留了个逃生门。你们不信的话,就去问问她。

专案组听到这番话,自然大吃一惊。如果张晴兰说的是真的,这么重要的线索,许凤娥为什么不向民警汇报呢?

经过调查,在4年前鞋厂发生过一起纵火案。

纵火者叫做杨大力,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目前刚刚释放了几个月。

专案组调查了杨大力纵火案,发现同这次大火颇为相似。

4年前,同许凤娥激烈冲突后,杨大力在第一层放火烧毁了几箱鞋子。火不大,工人们赶来及时将火扑灭。许凤娥却跑到公安局举报,导致杨大力被捕后判刑3年。

杨大力不服,认为自己是拿不到工资,才烧了2箱鞋子泄愤,最多是罚款拘留,怎么要判刑?

据说,杨大力曾在服刑时声称:许凤娥仗着有靠山就这么欺负人,我绝对不服。你别看她有钱有势,我是一个小工人,但大家都只有一条命,谁又怕谁。等我出去以后,一定找她算账,看她有几个脑袋。

那么,是不是杨大力做的这个案子?

经过调查,杨大力确实有报复的动机。

许凤娥仗着有人撑腰,完全无视劳动法。鞋厂工人早上7点上工,要干到晚上12点,甚至凌晨1点甚至2点才能下工。期间只有中午和晚上吃饭,才允许一共休息1个小时(包括吃饭时间)。在这个工厂,平均每天工作长达16个小时,还没有加班工资。

身为搬运工的杨大力连续加班,非常疲劳,不慎被工厂夜间送料卡车撞倒,导致左手残疾,只剩一根手指可以活动。

许凤娥却说杨大力的残疾是个人原因,同工厂无关,拒绝支付医疗费和残疾赔偿。

更夸张的是,许凤娥还扣着杨大力三个月的工资不发。

杨大力曾经跑到劳动部门、县政府、法院要求解决,最终都是不了了之。见合法手段无法解决,刚刚20多岁的杨大力不觉气愤万分。

这么年轻就成为残疾人,现在不要说赔偿金,甚至连工资都拿不到,实在是欺人太甚。

任何人都是有点血性的,更别说一个小伙子。

忍无可忍之下,杨大力跑到工厂找到许凤娥,扬言不给拖欠工资和支付医疗费,大家就同归于尽,还用打火机点燃了2箱鞋子。

这事结局是,许凤娥让人将火扑灭,又让2个保安将杨大力狠狠揍了一顿,随后押到派出所。

在路上,许凤娥得意洋洋的说:我在这里关系多得很,哪个部门没我的朋友?你一个臭民工,敢我斗,让死无葬身之地。

最终,杨大力因纵火罪被判刑3年,许凤娥则一点事没有。

被欺负到这种地步,杨大力释放以后报复许凤娥,倒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尤其重要的是,杨大力释放以后一直在本市打工,火灾以后突然失踪。

显然,杨大力确实有作案的嫌疑。

专案组立即出动,搜捕犯罪嫌疑人杨大力。

在杨大力居住的宿舍搜查时,刑警们赫然发现了几根雷管,更增加了此人的嫌疑。

经过追踪,专案组发现杨大力没有跑远,逃到邻县乡下一个老乡那里。

这个老乡在这里替人看鱼塘,同杨大力关系不错。

刑警们火速赶到乡下,将杨大力堵在鱼塘边的小屋内生擒。

在杨大力随身携带的包裹中,警方又找到几根雷管和一包炸药。

根据杨大力交代,他服刑期间对许凤娥恨之入骨,发誓要报复他。

几个月前出狱后,他就计划用炸药将许凤娥炸死。

90年代乡下的炸药控制还不算严格,尤其很多乡民用鱼炮炸鱼。

杨大力从这个看鱼塘的老乡手中,买了一包炸药和一些雷管,准备下手时候却发现情况不对。

在他服刑期间,港商的命令许凤娥要住到工厂宿舍。

如果在宿舍放炸药,就可能会伤及无辜的工人。

在杨大力看来,许凤娥活该被炸死,但工人们和他一样都是穷人,绝对不能炸死他们。

杨大力没有动手,寻找机会要在工厂外炸死许凤娥。

就在杨大力等待机会的时候,工厂突然爆发了重大火灾。

杨大力唯恐这事牵扯到自己,慌忙逃到老乡这里暂避,最终被抓住。

杨大力这次又倒了霉,他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根据刑法,杨大力按照爆炸杀人罪从轻处理,再次坐牢是免不了!

在审讯杨大力期间,专案组发现了许凤娥的很多问题。

这个女人在港商面前是个地位低下的大陆妹、打工妹,是发泄性欲的对象和廉价劳动力,地位很低。

然而在工人面前,许凤娥则耀武扬威,就像女王一样,做事非常过分。

杨大力的遭遇,在许凤娥的工厂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很多工人对她不满甚至仇恨。

根据劳动部门调查显示,许凤娥工厂这几年遭到过几十次投诉,投诉原因都是拖欠工资。

当地鞋厂工资都是按月发,至少也是按季度发。

许凤娥却不同,只同意工资半年一发。

如果工人工作不满半年就辞职,许凤娥就一分钱都不给。

即便是干满了半年要辞职,许凤娥也会找到各种理由克扣薪水,导致工人们怨声载道。

许凤娥的工厂是港资,还有后台,当地劳动部门也只能协调为主,希望他们能够给工资。如果许凤娥真的不给,劳动部门也没有什么办法。

专案组调查期间,劳动部门人员对许凤娥也是相当不满。

一个劳动部门的女职员说,许凤娥仗着同大领导关系好,根本不正眼看她们。

她们几次去鞋厂协调制服拖欠工资,许凤娥都不屑见面,更别说给钱了。

没有办法,女职员带着当地一个行政领导去鞋厂。

许凤娥多少还给这个领导几分面子,才同意支付部分工资。

第二天女职员带着工人来拿钱的时候,许凤娥竟然当着她的面,将钞票丢在地上,让他们一张张的捡起。

女职员气的脸通红,却不敢得罪这个背景深厚的女老板。

女职员还说了另外几件,许凤娥过分的事情。

有一次,同一个村子出来的五个外地女工一起辞职,许凤娥借口她们联合起来闹事,只给每人三分之一的工资。

女工们不甘心血汗钱被扣,多次跑到劳动部门要求处理,就是女职员负责接待。

一次女工们刚从劳动部门出来,竟然被几个纹身男堵在大门口抽耳光恐吓。女职员知道以后,带着几个男同事跑出来,用当地方言严厉制止,才将纹身男赶走。

显然,这几个纹身男,都是许凤娥请来吓唬打工妹的。

如果说这些事还不算很夸张,许凤娥还做了一些更绝的事情。

在她的工厂里,工资是半年发一次,而工厂内有没有食堂,那么平时工人吃饭怎么办?只能去工厂外面的小饭店解决。

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许凤娥连工人的餐食费也不给,让工人们自己解决。

工厂的工人都很年轻,平均年龄还不到20岁,很多都是第一次出门打工(不然也不会被骗到许凤娥的工厂),身上哪里有钱。

眼见这种情况,许凤娥竟然让工人们向她“借”钱吃饭,每次“借钱”还需要打欠条,到半年后支付工资时再结算。

本地鞋厂老板虽然刻薄,甚至还有打人现象,但像许凤娥做的这么绝,也是极为少见。

这么一个刻薄的人,工厂被人烧了也不稀奇。

也就是说,许凤娥的工人们,都可能存在报复的动机。

于是,专案组对工人们挨个排查,最终发现第一个看到失火的工人有些问题。

这个工人只有18岁,叫做徐剑。

根据徐剑的说法,他在凌晨去男厕上厕所的时候,看到了第一层楼的一些箱子上起火。他急忙跑回到车间,喊工友们去灭火。第一层车间工友们试图灭火,因火势增速太快而没有成功。

刑警们认为,徐剑说这番话的时候很不自然,极其慌张。几次讲述同一件事情,他说的都有偏差,似乎是在说谎。

将徐剑定为目标以后,仅仅几个小时他就在审讯中招供,说是自己放的火。

根据徐剑的说法,他是西南贫穷省份的乡下人,上有患病的父母,下有失学的妹妹,全家人住在就要倒塌的危房中。

为了让家人不住危房,为了让成绩很好的妹妹有机会上大学,仅有小学低年级文化的徐剑,离开老家来本市打工。

徐剑人生地不熟,不懂得挑选工作,第一份工作就在许凤娥的工厂。

由于许凤娥待人刻薄,工人走了不少,此时非常需要人手,就将没有经验的徐剑收下。

许凤娥连公务员都看不起,更别说这个乡下少年,把他当作一条狗。

初来乍到,单纯的徐剑还不知道许凤娥的刻薄。

来到工厂以后,许凤娥没有给徐剑安排宿舍,让他胡乱铺张席子睡在车间地板上。

这里是南方,晚上蚊虫极多,没有蚊帐根本就受不了。只有宿舍中的床,才会有蚊帐。徐剑打地铺的结果是,整夜被蚊子叮咬,整夜的睡不着。

工厂不是没有宿舍,许凤娥是宁可堆放杂物,也不愿意让他睡。

如果说睡觉还勉强可以容忍,吃饭就是大问题。

徐剑出门只带着100元路费,到工厂没多久就花完了。

他不知道这里的工资是要半年一发,在工作满1个月后就向许凤娥要钱。

许凤娥没好气的说,工资要半年发一次。

徐剑大惊,解释说他没钱吃饭。许凤娥轻蔑的说:那你就找朋友借啊,或者从家里拿。

徐剑回答:我是外地人,在这里无亲无故没朋友,没人可借,家里也穷的揭不开锅。

许凤娥冷笑着说:你们混的真惨,还不如工厂看门的狗。就算这条狗,一日三餐还都不愁呢!这样吧,我可以先“借”给你一些,最后算在工资里。

万万没想到的是,许凤娥只“借”给徐剑20块钱。

在90年代后期,工人月薪有几百元,这区区20块钱能吃几顿饭。

几天后,20块钱吃完了,徐剑又去“借”钱。

许凤娥很不耐烦的给了他150元,还说:你来也有1个月了,应该同其他工人混熟了,向他们借啊。你知道我每天要处理多少大事,别再为这点小事来烦我。快滚!

内向的徐剑到工厂虽有1个多月,因为性格问题,同其他工人接触很少,没有什么熟人。

况且就算有熟人,刚认识又怎么好意思开口借钱。

徐剑没办法,只能每天只吃最便宜的饭菜。他可是青壮年小伙子,饭量是不小的。所以1个月后,许徐剑还是将150元吃完了,还欠了小饭店老板30元,只得第三次向许凤娥开口“借”100元。

当时是在车间内,许凤娥极为不耐烦,大声的当众呵斥他“你怎么这么能吃?怎么这么馋!像猪一样又笨又贪吃”随后将一张50块钞票丢在地上,骂了几句,转身就走。

在许凤娥看来,她面对政府公务员,都可以将钱丢在地上,更别说徐剑区区一个民工。

在车间几十个工友的注视下,徐剑只能窝囊的捡起50块钞票,气得双手发抖。

当晚,徐剑又被蚊子咬的全身包,根本睡不着,只能在凌晨4点多翻身坐起。

此时的徐剑非常气愤,感觉许凤娥太欺负人。

自己在老家虽然受穷,却没受过这么大的气。这个18岁的小伙子,还是有血性的年龄,觉得实在气得受不了,想要发泄发泄。

无意中,他看到地上丢着一个打火机。在工厂这2个月,徐剑也听到其他工友说,有个叫做杨大力的曾经在厂里面放火,要报复许凤娥。

想到这里,徐剑恶向胆边生,拿起打火机点燃了一箱鞋子。

他当时这么想,许凤娥你这么对待我,这么刻薄小气,我就烧了你的鞋子,报复报复你。

然而,徐剑文化程度低,不知道车间里面堆放着大量易燃易爆物。

没多久,火势突然转大,迅速蔓延开。

徐剑惊呆了,唯恐出大事,急忙跑到车间喊人来灭火。

只是工厂到处都是易燃易爆品,形同一个大炸弹,大火根本不可控制,最终烧死了几十个打工者,反而许凤娥没什么事。

案发后仅仅1个多月(这个速度算得上务必惊人,除了严打期间,还没有先例),徐剑被押送刑场,执行枪决。

自然,如果徐剑真的是纵火犯,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导致32人死亡,也是天大的罪行,被枪毙也是罪有应得!

但是,这不代表其他人就是无罪的。

而当地新闻报道中,也是套用许凤娥的话,指责徐剑多次借钱,贪吃又懒惰,不能满足要求后就恶意报复工厂。

说来说去,许凤娥是可怜的受害者,徐剑是应该被千刀万剐的屠夫。

夸张的是,此事为了大事化小,政府出面兜底,每个死者赔偿了七八万元,而不是以往出事后赔偿的一二万元。

根据当地一些干部说,这些家属是悲伤而来满意而归,甚至还送了很多面锦旗。

写到这里,萨沙忍不住想到那句着名的诗句“纵做鬼也幸福”!

《观刈麦》白居易: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