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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索沃:是还是不是一个国家?

2022-09-21 17:05:03

据报道,塞尔维亚总统府9月4日表示,塞总统武契奇收到了法国总统马克龙和德国总理肖尔茨的联名信,信中呼吁加快科索沃地区与塞尔维亚之间的对话。信中称,“在对欧洲大陆安全和西巴尔干地区稳定至关重要的时刻,我们向您发送这封联名信。我们深信,在俄罗斯侵略乌克兰的背景下,我们必须做出更大的努力,让西巴尔干国家的欧洲视角成为现实,解决长期的双边和地区争端。科索沃(地区)和塞尔维亚关系的全面正常化对西巴尔干地区至关重要。”

马克龙和肖尔茨给武契奇去信的目的,显然在于敦促后者正视现实,承认科索沃的独立这一“既成事实”。 “科索沃(地区)和塞尔维亚关系的全面正常化”当然只有在彼此正式承认对方的基础之上才可达成。这样的一个要求,对于塞尔维亚而言,显然“极为苛责”。毕竟,自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以来,塞尔维亚就一直不承认其独立,认为是属于塞尔维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那么,从全球层面来看,科索沃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换言之,科索沃是还是不是一个国家?

要回答这个问题,恐怕并不那么容易。因为其既涉及到事实层面,也涉及到法律和政治层面。而从不同国家的立场来看,结果也并非单一。

首先,从事实层面来看,根据《国家权利义务关系公约》有关“国家”的规定,科索沃拥有领土、固定的居民、政权和相应的对外交往能力,是符合“国家”的定义要素的,至少能够构成一个“表面”上的国家。

然而,在前述定义中,“国家”构成的第4个要素是一个具有主观性的客观要素:与其他国家建立国际关系的能力。拥有这种能力和这种能力是否能够变现,以及如果能够变现,将在多大程度上变现是不一样的。

经过网络搜索,科索沃目前与其他国家建立关系的能力是这样的:

2008年,即科索沃刚宣布独立的那一年,其获得了54个国家/实体的承认;

2009年,其获得了65个国家/实体的承认;

2010年-2011年,其获得了84个国家/实体的承认;

2012年-2014年,其获得了109个国家/实体的承认;

2015年-2021年期间,其最多曾获得了119个国家/实体的承认;

到目前为止,其大概获得了99个国家/实体的承认。

尽管如此,仍然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国家迄今均没有承认科索沃,如俄罗斯、中国、塞尔维亚等。

对于那些承认科索沃的国家/实体而言,科索沃既作为事实上的国家存在,也作为法律上的国家存在。

对于那些不承认科索沃的国家而言,科索沃的地位则非常复杂:在某些事项上,科索沃可以被作为事实上的国家对待,但取决于该事项于既存国非常重要;在其他事项上,科索沃则不会被作为一个国家对待。

由于承认科索沃为一个国家的既存国家差不多占已有国家的一半,单纯地从事实层面来看,科索沃作为一个“符合”《国家权利义务关系公约》中有关“国家要素”的国家,其存在是可以确认的。

对于未承认科索沃的那些国家来说,科索沃的国家身份问题则是存疑的。

而从承认所产生的效果来看,我们需要注意到,既存国家是否承认科索沃,影响的主要是科索沃“与其他国家建立关系的能力”,影响的是该实体进入国际社会的程度和范围,此种影响是外部性质的;从内部角度来看,无论既存国家承认与否,一般都不会影响到科索沃作为一个“国家”管理其内部事务的能力与权威。

但是,从其他角度尤其是联合国角度来看,科索沃的法律地位是可以进一步讨论的话题。

从联合国层面来看,到目前为止,科索沃并没有被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尽管联合国会员国身份并举具有“甄别”某一实体“国家身份”的功能,但是,是否被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仍然被国际社会视为某一实体是否“具有”国家身份的国际共识。一旦被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表明既存国家在该实体“满足”国家要素上达成了最大程度的共识。在这个意义上,是否被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确实是某一表面“满足”国家要素的实体“走向”国家的重要标志。

因此,从前述不同角度来看,科索沃的“国家身份”问题是一个有不同答案的问题。从科索沃自身、从承认科索沃的国家/实体、从不承认科索沃的国家,以及从联合国会员国身份等不同角度来看,对此问题的答案也是不尽相同的。关键看我们在讨论此问题的时候,是从哪一个角度,站在谁的立场上去判断的问题。这个问题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和确定的答案。

如果进一步考虑“国家”的不同标准,如国际法上的国家标准,政治意义上的国家标准,事实层面的国家标准,管理层面的国家标准等,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就更是“五花八门”。

在这个意义上,答案可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可能是回答者的视角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