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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为民,实则为己,亨利二世为何要“耍性子“改革避难权?

2022-09-11 17:05:02

英格兰的十二世纪是一个政治、经济空前发达的时期,也是一个法律大发展的时代,尤其是在亨利二世的统治期间,亨利二世对法律各方面进行的改革,改革有力地推动了英格兰长久且稳定的发展,同时也更好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障了贵族的利益。


而亨利二世改革之下有一方面便是针对避难权的改革,在古代,避难就作为一种习俗和传统广为存在了,避难的存在长达数百年,为什么十二世纪时期亨利二世却开始对避难权进行改革?

(一)、亨利二世独特的个性

亨利二世在历史上着名的原因,不仅由于其对英国大刀阔斧进行的改革,同时也由于亨利二世是个有个性的统治者。

亨利二世由于在政治中的举动,对教会的不服从,惹怒了贝克特,贝克特是当时的大主教在英国宗教界影响最大的人物,而亨利二世却不自知,在主教去世后命令贝克特继位,以为贝克特会听他的,因为在英国宗教传统之中,认为君权神授,君主可以越过教会直接与上帝沟通。

贝克特刚刚上任,亨利便要求其教会交税,却不料派去的人被赶了回来,三番二次派去的人都被赶回来,亨利二世发怒之下,声称要将其判处死刑,后来骑士私自去杀了贝克特,这些骑士在杀害贝克特之后逃走了,但后来又参加了十字军,从军打仗。

被查出来后,杀害贝克特的罪名就落在了亨利二世的头上,引起了教会和教士们的极大不满,毕竟处于教会控制的时代,因此这一举动和亨利二世不屑一顾的性格引起了人民的愤怒和国家动荡,在这样的形势下,亨利二世被迫开始改革,以此挽救他的国家,由于避难者也属于人民的一部分,要获得人民的支持,避难者也是一个重要部分,因此,由于亨利不屑的性格,避难权改革也被迫展开。

(二)、维护国家安全和司法严谨

威廉君临以来,英国国王始终掌握着英格兰的主教授职权,直到亨利一世统治时期,才被迫恢复了主教的自由选举,而政教权力的矛盾和冲突也在亨利二世时期达到了顶峰。

亨利二世对英国改革的一项重点就是罪犯的审判,在昂克鲁断案的传统和惯例中,宣誓断案和神明裁决是两种主要的取证方式,诺曼征服以后,英国推行的就是一种战斗裁判的方式,是弱者有罪判定,亨利国王对这种断案方法感到不信任。

因此他采取了政府负责检举罪犯的方式来予以应对,而这种制裁就是宣誓弃绝和流亡海外,亨利二世的诏令只是对已有法律规定的再一次确认,虽然亨利二世的诏令并未提及避难,但是对于逃亡者来说,避难的发生本来就意味着重大的刑事案件已经发生,成为了事实,大多数有必要进行教堂寻求庇护的逃亡者也都是身领重罪。

同时,亨利二世是为了对抗地方的势力,保证其召令和司法审判权能够顺利得到执行,他建立了一套监督地方政府进行案件审理的体系,即今天我们所熟知的“郡长的检验”,郡验尸官在宣誓弃绝和避难的案件中,还要记录逃亡者的坦白和忏悔,并见证他的弃国宣誓。


放逐惩罚相比于传统中的偿命金制度和国王的特许权制度,更加的残酷和严厉,它要求犯罪者远离故土,独自离去,离开亲人朋友,在新的恶劣环境中,生存成为了巨大的难题,经过亨利二世的改革,避难成为了一项辅助弃绝和放逐的惩罚措施。

对于逃亡者来说,他们所享有的避难权,也就成为了一项自我坦白与忏悔的权利,他们只有向郡验尸官坦白自己的罪行,才有可能通过宣誓弃绝的方式来保全自己的性命,同时给予犯人以坦白和自首的机会,而流放这一残酷的惩罚也震慑了许多人,减少犯罪数量,也保障了国家安全。

而同时,宣誓弃绝的执行把避难这一行为引离了英王的领地,所以避难权也逐渐具有了国际性的色彩,它隐藏着这样一层法理价值,离开固有的领土就不会再受到惩罚,说明立法和司法是属地的,领主他有权庇护和挽留任何在他领地上的人,保障了避难者的生存,获得了避难者赞成,也挽回了部分民心,同时,关于避难权的宣誓弃绝也保障了,司法更加严谨。


(三)、压制教会势力

中世纪是基督教发展历史上的黄金时期,人们对基督教抱有无比虔诚服从的态度,使整个欧洲社会普遍臣服在罗马教皇的权威之下。教皇在各国的分支机构以及神职人员也享有诸多的权利,地位显赫,且占有大量财富。

英国的情况大抵如此,教会势力庞大,大主教主教在英国政治格局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并且占有王国20%以上的财富,从时间上说,教会的强势局面,是自诺曼征服后逐步奠定的,亨利一世继位后,承诺尊重教会权力,颁布了自由宪章。

政教之间实现和解,“斯蒂芬乱世期间”英国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教会趁机扩张势力成为夺位大战的最终受益者,教会随后与国王围绕英国司法管辖权展开了激烈争斗,约翰继位后与教皇英诺森三世中,将中世纪英国王权与教权的斗争推到了顶峰,英国被剥夺教权,国王本人也被逐出将门,英国王权岌岌可危。


随着教会世俗政治经济利益的增长,必然引发教权与王权之争,中世纪教会的宗教实践日益与其信仰相背离,教会对世俗利益的渴望和贪婪愈发膨胀,揭露了教会道德上的虚伪和信仰上的亵渎。

尽管基督教取得了很高的精神成就,但教权对世俗王权和人性的压抑,信仰对自然的迷魅,带来了尘世生活的混乱和自然的遗忘,激化了神圣和世俗、信仰和理性之间固有的矛盾,最终引发了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其中包括亨利二世改革中针对教会对避难权的内容。

由于教会教堂拥有收留避难者的权利,拥有权利去庇护和挽留他人,但由于英国被剥夺教权,英国的王权和教权矛盾愈发激烈,亨利二世决定进行避难权改革,针对的就是削弱教会对避难者的权利,以此保障自己的王权,在压制教权的同时能够巩固自己的统治。


(四)、稳固英王的地位

避难权是一项较早具备属地性质的法律权利,相比较同时期的日耳曼蛮蛮族法典避难权所蕴含的法律原则更加先进,在诺曼征服后,避难权的属地性和英国的领地得到了充分的结合,得益于征服者威廉在英格兰建立的封建制让英格兰成为了英王手中的一块大采邑。

而亨利二世针对避难权改革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将宣誓弃绝引入了避难权,逃亡者进入教堂后,如果他向郡验尸官陈述了事情原委和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并在教堂庭院内郑重的宣誓弃绝,这样他就可以最多获得40天的来自教堂的保护,期满之后将流放海外来换取自己的生命。

而宣誓弃绝这一行为,把避难这一行为引离了英王的领地,使避难权具有国际性色彩,他同时也隐藏着这样一层独特的法律价值,既然领主能够依据对领地的管辖权而放逐或者驱逐他人,那么这就意味着他也可以据此庇护和挽留任何在它领地上的人,近代国际法中的庇护,就是基于属地管辖权提出的。

每一个国家都有权对它本国国民给予庇护,也有权对来自他国的难民或者逃亡者予以庇护,所以只被允许进入和居留在国外领土就拥有了庇护,并且可以对此对抗本国的某些权利要求,由此可见,在国际法的定义中,给逃亡者庇护的法律基础就是一个国家对其领土及其领土上一切拥有的所有的司法审判权。


而亨利二世将这一内容引入改革中,也就是开展避难权改革,目的也是为了明确,国家对其领土及其领土上一切所有的绝对的司法审判权,司法审判权,是一个国家独立的基本权利之一,这项权利的明确能够稳固英国国王的统治,使其统治更加有法可依。

结语:避难权包含着国际对其的承认

经过了亨利二世的改革,避难成为了一项辅助弃绝和放逐的惩罚措施,对于逃亡者来说,他们享有的避难权成为了一项自我坦白与忏悔的权利,而将这一行为引离了英王的领地,也是对避难权属地原则的再一次确认,对属地原则的确认,也正是国家在国际上得到认同的表现形式之一,这也是亨利二世进行避难权改革的根源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