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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餐厅宣传3美元可享海鲜自助大餐,却无力兑现,老板获723年监禁

2020-06-16 17:00:52

据BBC和CNN等英美主流媒体6月11日的报道,泰国一家海鲜餐厅的两位老板因为涉嫌虚假宣传以及欺诈顾客而被法庭宣判入狱1446年,考虑到他们认罪态度良好,最后刑期“减半”至723年,同时处以180万泰铢的罚金,折合人民币41万元。

这家海鲜餐厅的名字叫“Laemgate Infinite”,两位老板分别叫做阿皮查特·波沃恩班查拉特和普拉帕索恩·鲍沃恩班,他们为了扩大客源,以极低的价格作为噱头向顾客兜售海鲜自助大餐的抵用券,形式包括10人自助餐券价值880铢,相当于人均88铢(折合人民币19.98元)。

为了达到宣传的效果,头几位到店的客人真的享受到了价格如此低廉的海鲜大餐,但是随后大批客人预订用餐的要求却被一拖再拖,甚至等待几个月仍然排不上号,实质上相当于被拒绝兑现,以至于这家店遭到了大批客人愤怒的投诉。

据悉,总计有两万人买了5000万泰铢的抵用券,折合人民币1135万。然而这家餐厅的母公司以无法满足充足的货源为由关闭了餐馆,而在提出投诉的818名客人之中,只有不到一半的375人拿到了退款。因此被客人们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公诉人表示这些客人当然知道以这幺低的价格,该餐厅宣传的海鲜自助大餐几乎是不可能的,“如广告那样销售如此高品质的食物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们所持的观点是被告方,“根本没有按照向公众广告宣传的那样兑现承诺的意愿。”

由于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两位老板早在去年9月就已经被逮捕,一直拘押至今,6月10日的法庭上,他们被宣布有723项欺诈罪名成立,每项被判2年,因此下了1446年的判决结果。

其实,泰国的法律经常会下长得惊人的监禁刑期,但是欺诈罪实际上往往不会服刑超过20年,在法庭上,两位老板一开始就表示认罪伏法,使得他们的态度成了“轻判”的依据,因此刑期从1446年减到了723年,然而同时还要课以180万泰铢的罚金。另外,他们的公司同样还要支付180万铢的罚金,另外这家公司的合伙人还被勒令向受害者们退款250万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