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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新法第38条长臂管辖 外国人会撤离香港吗?

2020-07-03 03:01:22



2020年7月1日,香港警察拘捕抗议民众。(美联社)
香港国安法的第38条在国际社会引起广泛议论,原因是将管辖范围扩张到了香港居民外的所有人,英国与加拿大已分别提高对香港的旅游示警。新法是不是会迫使外国机构加速撤离香港?

英、加提高对香港旅游示警美商务部长:外企或搬离香港总部

充满争议性的香港国安法6月30日快速通过并生效后,加拿大及英国政府同日皆更改对香港的旅游建议,提醒国民在香港可能面对遭任意拘留或遣送到中国大陆的风险。

美国商务部长罗斯7月1日上午接受福克斯财经新闻网(Fox Business Network)访问时则说,由于中国开始依香港国安法镇压示威者,总部设在香港的企业如今可能会重新思考与中国的关系,以及香港是否仍适合设立总部。

美国国务院已在6月4日更新香港旅游警示,提醒旅居香港的美国人,国安法可能使他们在当地受到进一步监控,或是面临当局任意执法。

香港国安法哪些管到外国人?

《香港国安法》全文共6章66条,其中列举了四种罪行: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其最高刑期都是终身监禁。

不过,最引起外界哗然的是第38条:"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

第34条也列出,"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告诉本台:

"这个法律的广泛及模糊程度,连你、我现在坐在美国通话、谈论香港国安法,都可能算是违法。"

索菲·理查森说,“人权观察”的香港办公室已经运作数十年,选在香港设立总部,考虑的是与大陆接近,且相对拥有言论自由与法治。但香港国安法公布后,当地的许多国际性的非营利组织、媒体、政党都感到担忧,大家都在观望。



2020年7月1日,民众在香港抗议“国安法”。(美联社)
国际法学者的两大担忧

"论罪的实质要件实在太宽、太模糊,太容易干罪,整部法律运作起来会让人完全觉得会滥刑追溯、会罗织罪名、用刑法伺候。"国际法学者宋承恩告诉本台,"这就是毫不遮掩地用法律,让异议者噤声,国际上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美国富兰克林与马歇尔学院政府系助理教授颜维婷也提出疑虑:"条款到底会如何落实没有人知道,裁量权完全在中国,可宽可窄,重点应该还是他自己设定了法源依据,影响可以无远弗届。"

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研究科助教许仁硕接受本台访问时则说,比起法律条文的模糊性,他形容"更致命"的是将依新法设立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以及在警务处内设专属的国安部门。

"条文总是要有人执行,从最基层的警察部门、到律政司系统、到法官,再上面加公署跟委员会,这一整套新的国安官僚体制的形成,把司法的运作完全抽掉,我觉得是非常关键。法律判决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你必须每个环节都有充分保障,才有可能有公正的结果。"许仁硕說。

外国机构会搬离香港吗?


许仁硕提到,目前受香港国安法影响的可能是要分成不同属性的单位来看,非营利组织、媒体、政党确实首当其冲。

即使目前中国政府强调保障香港的商务环境,许多金融机构也纷纷为香港国安法背书,但许仁硕提到,以历史上的案例看来,很难保证这类国安机构不会继续扩张,将手进一步伸向商界。

"我觉得当然是会越来越扩张,因为设立了这些单位,官僚给他任务、预算,他就是一直要去找新的管辖事务,香港有多大呢?当然我很不愿意看到这个情况,最后就是一些本来觉得自己不在范围里面的人被找上门。"

当记者问到“人权观察”香港办公室是否担忧?“人权观察”的工作人员是否还会到香港出差办公?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告诉本台,"我不会多想。坦白说,只要在香港及在大陆的人们还努力冒着风险、和平追求自己的权力,我们的工作就是继续尽可能地给予他们支持。"

她批评说,北京强推这个法案,不是为了国家安全,是为了在社会灌输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