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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港版国安法细节出炉 欧洲议会发出严厉谴责

2020-06-21 03:01:26

备受关注的港版国安法草案本周六曝光部分细节,其中包括设置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另外还规定由特首指定法官处理与国安有关的案件。与此同时,欧洲议会对港版国安法发出严厉谴责,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也发出表态。中方发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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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公会敦促人大常委会应尽早披露法律草案以供公众参考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官媒新华社周六晚间发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关于港版国安法草案的说明。草案内容包括,中央政府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其职能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说明指出,驻港国安公署只会在特定情形下,对香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进行管辖,包括执法。港媒对草案中的另外一个细节也表示关注,香港01报道,草案打破一直以来由叫自身法官指派的传统,规定将由特首制定若干名法官处理与国安有关的案件。

另外,草案还规定香港须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机构及其职责,即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简称国安委),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

香港《苹果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本周六(6月20日)结束。在北京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受访表示,今次会议只是初审法案草案,下次开会日期须等候通知。被问到草案是否有需要作修改,因而未在今次常委会上表决,谭耀宗未有回应。

13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本周四(6月18日)起举行,为期3天的会议审议多项法案,包括港版国安法。香港大律师公会周五曾发表声明,敦促人大常委会应尽早披露法律草案以供公众参考。声明指出,现时拟议的国安法直接影响香港居民的个人权利及自由,而当局未展开正式公众咨询,做法前所未见,令人惊讶及忧虑。

目前尚不清楚该法律何时被推出,外界猜测,该法律会在今年9月6日立法会选举之前实施。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接受港媒采访时强调,立法事在必行,预计短时间内会通过草案,较大机会在本月底或七月初召开特别会议,详细审议条文。

自由时报报道,香港书商林荣基周六被问到港版国安法时说,港版国安法是今天公布,还是明天公布,没有差别,中国大陆会守法吗?它只是跑程序而已。

中国官媒新华社周四报道称,港版国安法草案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法律专家担忧,呼吁外国政府对中国实施制裁、从敏感的海外组织获得资金都可能会触犯新法。

欧洲议会的谴责

欧洲议会对港版国安法提出了严厉的谴责。布鲁塞尔周五通过的一项决议称,该法案是 "北京多年来最新一次、最露骨的企图",目的是 "限制香港的自由、自治以及公民自由"。

决议指出,中央政府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就"严重违反了'一国两制'原则"。欧洲议会议员还表示,未来与中国签订贸易和投资协定时,将考虑到中国和香港的人权状况。

中国的回击???

根据《新京报》周六报道,中国驻欧盟使团微信公众号写道:"欧洲议会6月19日通过决议,对中国全国人大制定香港国家安全法妄加指责,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周五,中国也对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关于港版国安法的表态发出回应。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团发表声明称,"联合国人权高专巴切莱特对中国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妄加评论,严重干涉中国主权和内政,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已向巴切莱特和人权高专办提出严正交涉。"

巴切莱特当日早些时候曾表示,任何在香港实施的新国安法都必须"充分遵守中国的人权义务"以及保护公民权利和政治自由的国际条约。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团发表的声明还表示:"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中方敦促人权高专办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和支持中国依法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努力,不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港版《国安法》草案:北京将设立驻港国安公署 ,对“极少数”案件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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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月末通过香港国家安全法立法决定一连三日的中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周六(6月20日)闭幕,议程包括审议备受关注的香港《国安法》草案。中国官媒新华社下午公布草案主要内容,其中规定北京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是中央全面管治权的重要体现。”

草案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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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内容新华社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有6章,分别为总则、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以及附则,一共66条。这部法律是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性法律。

在建立维护国家安全机构方面,草案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律政司司长、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等;香港警务处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执法力量;香港律政司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其职责为:“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新华社引述草案称。

草案第三章则明确规定了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刑事责任。



香港市民对北京决定直接制定国安法有何看法?草案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

任何人未经司法机关判罪之前均假定无罪。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任何人已经司法程序被最终确定有罪或者宣告无罪的,不得就同一行为再予审判或者惩罚。

但草案同时规定,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法官由香港特首指定。附则中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与本法不一致的,适用本法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新华社并没有透露有关“港版”《国安法》立法的下一步计划。

香港媒体引述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称,草案中的罚则,与香港的刑罚相若,较轻微罪行最高可判监3年,较严重的最高可判监5至7年。

“一国两制被打破”香港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对BBC中文表示,从国安法草案内容来看,已经完全把“一国两制”打破了。

刘锐绍指出,“一国两制”让香港在政治、传媒和法律三个方面与大陆不同,如今中国政府通过特区政府控制了香港的政治,又几乎垄断了香港的传媒,现在法律方面,香港本地法律与香港国安法不一致的,也要适用国安法规定。“三个都没了,还可以说是‘一国两制’吗?”

早前中国全国人大公布的香港《国安法》立法决定提到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但是如今第四项罪名变成了“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刘锐绍认为,这表明香港国安法“表面上是所谓针对境外势力,实际上是针对中国内部的分裂力量”。

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高级讲师吕秉权则认为,目前披露的香港国安法草案称,香港本地法律与香港国安法不一致的,适用国安法规定,而国安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会对香港法治造成较大冲击。

“这可能会让香港原有的一些法律机制失效,人权等方面可能得不到保障。”他对BBC中文表示。

草案内容还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吕秉权认为,这条或许在为即将到来的立法会选举DQ(取消参选资格)及清算公职人员铺路,"如果参选人表明反对国安法,未来就有可能被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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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党发起示威抗议《国安法》。争议不断的香港国安立法中国全国人大5月召开的全体会议上以大比数通过香港《国家安全法》立法决定后,引起当地许多争议。其中一个争议点,是人大绕过香港立法会的正常立法程序,泛民主派质疑这会削弱香港的自治权,同时令香港市民无法参加立法过程。

按一般程序,香港政府计划订立新法律或修改现行法例时,会先咨询公众,然后向立法会提交草案,经议员审议和修改后,须要经过过半立法会议员投票同意通过,行政长官签署确认,最后刊登宪报才会实施。

香港政府2003年曾提出修改香港法律中不同条文,加入条文把推翻中国政府、叛国、偷取官方机密等行为刑事化,并订出相应罚则,以符合《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这个建议当时引起巨大争议,最终政府知道无法得到立法会大多数议员支持下撤回方案。

这条条文要求香港政府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

支持《国家安全法》的意见认为,香港自主权移交至今仍然未履行《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引述草案,新华社称,国安立法着力解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制度缺失和工作”短板“问题;着力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主要责任。

香港自去年《逃犯条例》修订风波以来爆发多场严重警民冲突,至今超过8000人被捕。冲突自今年年初受新型肺炎影响一度缓和,但人大通过订立香港《国家安全法》后冲突有重新升级的迹象。

中联办之后透过发言人以“暴徒”形容示威者,指他们的违法行径“充分暴露了与外部势力合唱、制造恐怖、煽动港独、逼香港社会揽炒的真实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