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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全票通过《基本法》23条 多国议员联署谴责

2024-03-20 09:32:23

香港改制后的新立法会连日加开会议,要求行政会议让路,使得立法会能用12天时间,火速完成审议《基本法》23条。19日傍晚,会议以89票全票通过法案。港府在表决前,还提出91项修订,以便香港特首和行政会议扩权处理国安问题。 评判者认为, 立法会漠视民意, 只为配合北京。

港府在3月8日公布《基本法》23条立法细节和罚则后,立法会连日加开22场会议,完成逐条审议《基本法》23条的条文内容,港府提出91项修正,立法会特别在周二(3月19日)加开会议审议,原定的行政会议和立法会的其他会议均要让路,以让立法会可以加快就23条表决。

按立法程序,除了主持会议的主席以外,改制后的立法会全体88名议员在表决前均可以发言表达意见。周二全体议员均积极发言,一面倒表态支持立法,审议工作至傍晚6时48分完成,随后进入三读投票程序,并获全票89票贊成、0反对通过。但央视早于立法会投票表决前,已在6时33分于社交平台发稿,表示立法会三读审议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


央视新闻早于立法会投票表决前,已预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通过的消息。(网上截图/陈子非提供)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主席在一般情况下不会投票,但在此历史性时刻,选择破例投票,见证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一刻。

香港特首李家超在完成表决后到立法会,表示今天是香港等候26年的历史时刻,并表示,《基本法》23条于2023年3月23日在完成刊宪后生效。他表示,此法能与《香港国安法》互相涵接、兼容和互补,完善过时和不足的现行法律。

李家超:“我们今天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体现了爱国者治港的最高价值,让特区光荣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的神圣任务,我感谢所有爱国爱港人士支持和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共同为缠绕香港26年8个月19日的问题,写上完满句号,为香港特区谱写光荣历史。”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形容,《基本法》23条的立法工作极为艰巨,对该法经过20多年折腾才通过有所感慨,强调立法是宪制责任。

北京主导《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 立法会只配合走程序

流亡的立法会前议员许智峯表示,霍启刚的发言和这次以惊人速度完成立法,均显示北京在背后主导这次立法。他批评,立法会漠视市民担忧,只配合北京为立法走程序,议员一面倒支持立法,争取向政权表忠,像人大一样。


2024年3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政府官员和立法会议员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案》(也称为《基本法》第23条)后合影。(路透社)


许智峯:“立法会用10多天时间要完成几年时间才能办成的事,一定是来自北京的旨意,要立法会不论如何压缩程序,也要尽快完成立法,立法会只是橡皮图章,过程充满人治色彩,只为了满足北京的政治慾望,立法会与人大已没有分别,没有存在价值。我也听到一些民意说,现在经济差,不如关闭立法会,可以省下议员的工资,更有意义。”

许智峯关注,港府新增的修订,赋予特首和行政会议可以国安需要为由,订立附属法例的权力,等于可以先斩后审,是扩权行政机关有更大力量打压异见。

火速立法打乱西方回应部署 减低官员被制裁机会

香港公民代表会议日本支部代表兼前区议员叶锦龙表示,上一次《香港国安法》立法的过程持续2个月,期间北京和香港有不同官员,被西方政府制裁,也给予时间让一些敏感的外国组织撤走,相信这次港府快刀斩乱麻就23条完成立法,是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使西方来不及采取行动。

叶锦龙:“上一次《国安法》从讨论到立法之后,外国政府有很多的制裁等等措施。中央和香港政府其实是在盘算,现在23条立法的讨论时间短了,西方政府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准备和要裁制什么官员,或针对香港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海外港人周六办反对23联合行动 为被禁言的港人发声

流亡台湾的香港抗争者赴汤与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港人,将在本周六(3月23日)举办反对23条的活动,他表示,2003年港人成功阻止23条立法,但21年后的今天,因《国安法》已失去抵挡立法的力量,甚至连说反对也不行,海外的港人有责任为他们发声。


流亡台湾的香港抗争者赴汤联合在澳、在加的港人,在本周六(3月23日)举办反对23条的活动,为在港不能发声的人表达反对声音。(受访者提供)


赴汤:“我们每一个反对的声音,他们都说我们抹黑他们。在香港境内如果真的发声反对,在23条通过之后,可能会遭到报復。但是我们知道这是一条恶法,我们在海外的港人就要捍卫我们的自己的权利,发声也是我们该有的权利。”

赴汤表示,表达港人意见的同时,也会通过活动,向台湾的民众说明23条的影响和不公义,希望更多人关注中共对人权的侵害,愿意与港人站在一起抵抗。

“23条”立法通过:“维护国安”为什么引起一些香港人的不安

图像来源,BBC NEWS CHINESE图像加注文字,2024年香港花卉展览上,一位女士站在特区政府监狱主管单位所设计园景前拍照,园景上树立了一面"支持23条立法"标语牌。特区政府多次强调立法得到压倒性民意支持。

叛国、叛乱、煽动意图、窃取国家机密、间谍、破坏、境外干预……中国香港立法会火速审议《基本法》第23条国家安全立法草案,回答中国国家安全部所称的“宪制责任必答题”。

特区政府3月8日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后,经历连日“加班”,议会3月19日再次加开全体会议,并在当天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23条”草案)。特区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赞扬全体议员“高效、顺利”地完成工作,又重申立法得到“98.6%支持”,其内容将保障人权与自由。特区政府一名发言人答复BBC中文书面查询时坚称,“奉公守法的人不会误堕法网”。

法案适用中国《香港国安法》下的可闭门审判安排,其中多项罪行可被判处七年或以上徒刑,甚或终身监禁,又包括“域外效力”条文,即从特区政府立场而言,即使“罪犯”并不在香港“犯案”,仍可受到香港警察追捕。官员多次强调,法案“只针对想破坏香港安全的一小撮人”。

法案通过前夕,BBC中文聆听三位香港民众诉说他们对新法律的担忧以及当局的回应。

公务员:担心无意中泄漏国家秘密

图像来源,BBC NEWS CHINESE

图像加注文字,公务员能接触到政府文件,日后中国香港特区政府的一些文件将按照“23条”国安立法条文列为“国家秘密”。

香港公务员乔治表示,担心当局如何日后如何执行这部法律。其中,与“国家秘密”和“机密”相关的罪名是他最关心的一环。

乔治不愿明言自己部门会接触到什么样的政府内部文件,但说像助理文书主任(文员)这样的基层职位也能日常地接触到许多“机密文件”。

“比方说一群同事一起外出吃午饭,聊起‘那件事情该这样处理吧?’那是不是已经算泄露国家机密?坐旁边桌子的人隔墙有耳一传十十传百,我们就等着被抓了?”

“还有,转发别人的东西算不算是泄密?这还没有厘清。”

香港特区政府答复BBC中文电邮查询时强调,若市民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是不会误堕法网。政府发言人称,草案的建议罪行”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清楚订明构成有关罪行的元素和刑罚。控方亦有责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人有相关的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就与‘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某项资料只有在属于订明的七个涵盖范围其中之一,并同时符合‘没有合法权限下予以披露,便相当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下,才属于‘国家秘密’。”

“假若某人不知道他披露的资料属‘国家秘密’,亦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意图,是不会误堕法网的。”

法案中有关“国家秘密”的“七个涵盖范围”是:

关乎中国或特区事务的重大决策的秘密关乎中国国防建设或中国武装力量的秘密关乎中国外交或外事活动的秘密、关乎特区对外事务的秘密,或中国或特区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关乎中国或特区经济或社会发展的秘密关乎中国或特区科技发展或科学技术的秘密关乎维护国家安全或特区安全或侦查罪行的活动的秘密关乎中央与特区之间的关系的秘密(包括与特区有关并且根据《基本法》是由中央管理的事务的资料)

在香港立法会审理“23条”立法草案的委员会会议上亦讨论过相关议题。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议员拿中国医生李文亮为例子,讨论引用公众利益作为“披露国家秘密”的免责辩护理由该否有附带条件:“他有没有先跟上司说?还是就这样告诉外界?……起码得做了这些才能有辩解,不然随便讲这里有公众利益就行?”

李文亮被一些人视为中国新冠疫情初期的“吹哨人”,一度被当地警方指控发布不实信息,其后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建议”地方检察机关撤销其训诫书。

对于叶刘淑仪的质询,保安局副秘书长廖李可期回答:“叶太说得很对……正正如叶太所言,该人要合理地完成所有步骤,是否披露前都做了。”

图像来源,DAVIES SURYA/BBC

图像加注文字,中国颁布《香港国安法》以来,年青与年长公务员之间的矛盾,还有对“告密文化”的畏惧,是公务员乔治的最大感受。

此外,乔治观察到自从2020年实施《香港国安法》后,公务员出现流失潮。他说,他身处的是个200人编制的部门,自国安法颁布以来,已有40人离职,“好夸张”。“一直有人离开,或者已经在办理移民。有人在英国把店铺都买好了,就等着过去做点生意。”

乔治说,他家有妻子和年幼孩子,害怕到了移民外国要从头来过,留在香港惟有只管吃喝玩乐。

特区公务员事务局2023年11月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指出,2022至2023财政年度(财年自每年4月开始)流失公务员1.01万人,其中4000人属辞职,辞职人数占公务员总体人数2.2%。该局的最新数字显示,2023年4月至年底期间,流失公务员7665人,其中32.2%属辞职。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对立法会称,辞职率已见放缓,也没有个别部门集中有人辞职的情况。

“23条”草案部分建议罪名与罚则

图像来源,BLOOMBERG/GETTY IMAGES

“叛国”——终身监禁(无期徒刑)“未有披露他人犯叛国罪”——监禁14年“叛乱”——终身监禁“非法操练”——监禁7年“勾结境外势力作出煽动”——监禁10年“非法披露国家机密”——监禁10年“间谍活动”——监禁20年“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监禁20年“境外干预”——监禁14年“参与受禁境外组织的活动”——监禁14年及罚款100万港元(折约12.79万美元;90.7万元人民币;401.43万元新台币)



图像来源,CHINA NEWS SERVICE

图像加注文字,《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最终由包括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内的89名议员一致通过。

海外港人:家里的“煽动刊物”与眼前的“国际组织”

30岁的丽诗从事企业顾问行业,工作把她带到了新加坡。从2500多公里外看这次“23条立法”,她承认有点隔岸观火,但法案文本与立法会里的讨论还是给她带来了好些疑虑。例如对“国际组织”的定义。

在“23条”立法草案中,“国际组织”是“境外势力”的一种,“其成员包括一个或多于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或受任何国家、地区或地方委以职能的实体;或藉(或基于)2个或多于2个国家、地区或地方之间订立的条约、公约、协议或协定而设立的组织“。

这段定义牵涉到“境外干预”罪,可被判处14年监禁。

图像来源,REUTERS

图像加注文字,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开展“23条”国安立法工作以来,政府及其支持者多次指控西方国家政府与媒体的言论“抹黑”。

丽诗说:“它把‘国际组织’定义得很宽,那么你要把AmCham(美国商会)讲成是‘国际组织’都可以啊!许多外资公司都有加入AmCham吧?那甚至投资银行都能说成是国际组织啊?国际企业又不是国际组织吗?”

前先后担任过保安局局长的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和黎栋国,均在法案委员会会议上就“国际组织”定义提出质疑。身兼中国全国政协委员的黎栋国认为定义过宽,叶刘淑仪也认为定义“不够完善”,容易遭遇法律挑战。

保安局副秘书长廖李可期表示,特区政府选择以“既阔又窄”的方式来撰写法案条文,以免无法规管“挂羊头卖狗肉”的机构。

2023年3月,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企业美思明智集团(Mintz Group)北京办事处被中国执法部门搜查,拘留了五名中国籍员工;4月底,贝恩公司(Bain & Company)上海办事处被搜查,警察带走了一些文件。此后,有报道称美思明智和另外两家英美背景的将驻香港员工撤离到新加坡。

两家美国同业的遭遇尤其让丽诗对“23条”立法草案中的“国际组织”条文产生戒心,让她担心会否因为自己的名字在公司发表的调研报告中曝光,便足以招人举报。她亦担心在工作中意外发掘到中国“国家秘密”而遭遇牢狱之灾。

根据“23条”法案,原本在《刑事罪行条例》下最高判刑一年的“管有煽动刊物”罪将加刑至三年。这也是让丽诗疑惑和担忧的一环。

“最后一份《苹果日报》印刷了100万份,你就当成每人买了两份,那也有50万人把报纸带回家。那你真要把他们都抓起来吗?”

视频加注文字,2021年6月24日,香港《苹果日报》出版最后一份报纸,共印刷100万份。

在1月份“23条”立法公众咨询开展时,香港特区保安局发表的答问集提到立法将不设追溯期,但丽诗对此半信半疑。

“那是政府说了算的吧?比方说我有(已故民主派元老)司徒华1990年代写的文集在家,或者(民主派时事评论员、前《苹果日报》总编辑助理)李慧玲写的官场文集,那又算不算触法呢?那些二手书店还开得下去吗?……我在(内容创作者的集资平台)Patreon订阅某些人的账号会不会也涉及到这条文呢?”

丽诗慨叹:“当你每一次都得抗辩为甚么会藏有这些刊物,那不是只会成为泥浆摔角吗?你能辩赢多少件?”

在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会议上,《苹果日报》旧报纸被议员点名提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回答提问说,“刊物何时印制不重要,而是当法例通过后你还持有,而这些物品有煽动意图,那就违法”,但若当事人“不知道我还搁着这东西”,并无煽动目的,相信可构成合理辩解。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对BBC中文称:“根据《条例草案》,任何人须在无合理辩解而管有具煽动意图的刊物,才属犯罪。一份刊物是否具有煽动意图,必须视乎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和目的。”

“《条例草案》有关条文同时订明不属于具煽动意图的情况。至于管有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控方必须证明被告人是在没有合理辩解的情况下管有有关刊物,才可被法庭定罪。不知悉有关刊物具有煽动意图的人,是不可能被定罪。”

图像来源,BBC NEWS CHINESE

图像加注文字,丽诗认为,新加坡毕竟是独立国家,但香港受中国管治,恐“说变就变”。

丽诗目前居住的新加坡,新加坡2021年订立这部“防外国干预法”时,也曾被质疑该法会否被用于进一步打压异议人士。

不过,丽诗认为香港与新加坡不同。 她说:“大家对新加坡政府有信心,它会努力维持对国际企业有利的营商环境。”

“新加坡当然是个专制的国家,但它自诩‘亚洲瑞士’不是没有原因的。作为独立国家,它很重视中立性。香港却随时可以因为中国政策的倾斜而说变就变,甚至矫枉过正。”

驻港领事馆员工:工作变得小心翼翼

“要是你熟悉这部法案的话,你会知道要踩到红线不是那么容易。我没有特别担心个人安危。”一名西方国家驻港领事馆的本地雇员华特向BBC表示。

“我反而更担心立了这部法以后,会真的令香港本来拥有的优势全都没掉。”

图像来源,AFP

图像加注文字,2023年2月3日,香港西九龙法院大楼外,西方国家驻港领馆代表排队等候入庭旁听民主派立法会初选“47人案”审判。

“你在法案里头如此突出地写了‘境外势力’的定义,以后要在政治语境上去批判谁‘勾结境外势力’就变得简单。那香港还有谁会主动接触‘境外势力’?不接触的话,香港所谓的‘超级联系人’角色还能怎样当下去?”

英国、美国等认为“23条”立法草案将进一步损害港人人权,削弱“一国两制”框架,呼吁香港特区政府三思。中国外交部反击各国“粗暴干涉内政”之余,连日来均有亲政府团体到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抗议美方“抹黑立法”。

华特说:“如今在领事馆工作好像是个原罪,很多事情都要变得小心翼翼,不想因为做错了点什么而损害领馆声誉,让领馆推展工作变得麻烦。”

“本地雇员同事之间都没讨论太多,也许是因为大家还没仔细地去看‘23条’法案文本。这很奇怪,但跟社会上大家讨论这次立法的情况很一致:这该是天大的事情,但大家反而选择不发声,不去讲。”

“这大概是一种complacency(自鸣得意):2020年(北京颁布《香港国安法》)都没事,现在怎可能会出事呢?”

香港特区政府对BBC中文称:“建议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干预’罪针对的是任何人意图带来干预效果,而配合境外势力作出某项行为;及在作出该项行为时,使用不当手段。某组织符合‘境外势力’的定义,本身不会导致该组织触犯立法建议的任何罪行,也不会禁止与该组织任何形式的联系,因此不会影响本地个人或组织与其他国家地区的正常交流。”

“正常营商,及与世界各地进行正常互相交流的本地的机构、组织和人员,是不会误堕法网。”

图像来源,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图像加注文字,观察人士担心“23条立法”将进一步削弱香港自主程度,香港官方媒体坚称商界认为立法更能改善经营环境。

与本地公务员相反,华特认为不少外人假定领事馆本地雇员社群很担心自己会触犯“23条”下的罪行,但总有些工作类型接触不了多少机密。风险较高的——例如是政策与新闻分析岗位——早已学会风险规避。就他所知,“领事馆界”没发生流失潮。

那么,假若真出了什么事情,领事馆作为雇主能给他什么保护?华特也说不准。

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稍早前答复BBC中文查询说,英方促请香港特区当局允许充足时间来审议“23条”立法条文,领馆正密切留意立法进展。

华特说:“我看到法案内容,我个人很不开心。因为这是一部很有创意,很有想象力的法案,我做了领事馆工作这么久也没想到有好些事情以后会被视为境外势力干预,会变成犯罪行为。”

“特区政府想要别人都‘说好香港故事’,但看到这部法案,哪怕我们很想帮忙,也没有能力去说好了。”


多国国会议员联署谴责 香港政府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




香港立法会议员和特首李家超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后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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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 —?

在香港立法会通过《基本法》第23条下的国家安全法例,75名多国国会议员及公众人物联署谴责香港政府,指港府公然违反《基本法》、《中英联合声明》和国际人权法。

在《基本法》第23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通过后,英国人权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发表联署声明,包括来自英国、欧盟、美国、加拿大、韩国及马来西亚的联署人,谴责香港政府。

联署人呼吁外国政府联合起来,反对这种“公然违反《香港基本法》、《中英联合声明》和国际人权法的行为”。

香港监察促请各国政府推行支援香港和海外港人的政策,点名追究相关官员的责任。

前港督指更多人会移民

香港监察赞助人、前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表示,法案通过,是在香港人权与法治的棺材上钉下一根大钉,并进一步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行为可耻”。

他说:“为什么要相信习近平的极权政权对任何事情的任何承诺呢?世界各国的政府和国会都会引以为戒,国际投资者亦然。同时,优秀而有才华的香港人到英国及其他地方寻求避风港并造福当地社区,会知道此乃正确决定。他们见证了真正的中国爱国者如何相信自由,并让子女过体面生活。”

美国国会参议员鲁比奥(Marco Rubio)指出,中国共产党不择手段地破坏香港自治与民主。

他说:“北京持续大肆侵犯香港人的基本自由,国际社会必须联合起来谴责这些行径,争取公义和问责。”

“国际社会必须支持香港人”

香港监察赞助人、欧洲议会议员莱克斯曼(Miriam Lexmann)指,对香港人的基本权利来说,“这是黑暗的一天”。

她说:“中国共产党伙同李家超及其他傀儡,一起破坏香港自治、自由和法治。他们现正冷血地试图使压迫变得合法。国际社会必须支持香港人,阐明这种种行径的后果,包括最终点名制裁李家超及所有其他负责中港官员。我们要把这化为教训,认清中共对全世界自由与民主构成的威胁。”

加拿大影子移民部长克米克(Tom Kmiec)就说,过于广泛且严苛的23条立法,标志着香港自由与自治受到侵蚀。

他说:“残暴的共产党违背了‘一国两制’的承诺,提醒世界:我们必须继续与香港人站在同一阵线,他们正对抗压迫势力,争取权利与民主。”

其他联署人包括前英国外相聂伟敬(Malcolm Rifkind)、前波兰外交部长、欧洲议会议员芙缇嘉(Anna Fotyga)、前加拿大司法部长暨检察总长高特拿(Irwin Cotler)、英国御用大律师肯尼迪女男爵(Baroness Helena Kennedy)等等。

国际人权组织呼吁制裁官员

人权观察中国部署理主任王松莲(Maya Wang)指,新的《国安法》将引领香港进入威权主义的新时代,即使拥有一本批评中国政府的书也可能违反国家安全,并可能被判入狱数 年。

她说:“香港政府应立即废除23条和《国安法》,停止侵犯基本权利,并释放被任意拘留的人。外国政府应通过对施暴的中国和香港官员实施协调一致和有针对性的制裁 ,包括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来追究北京的责任,并保护海外香港活动人士免受北京的恐吓和骚扰。”

传媒协会关注以言入罪

总部位于英国的香港海外传媒协会(Hong Kong Media Overseas)就发表声明,关注基本法23条立法后,对香港以至海外的传媒机构及记者可能造成寒蝉效应,以至阻碍香港的新闻及言论自由,甚至可能 做成有外地媒体机构会撤出香港。

他们指,不论是“煽动意图罪”提高刑期罚则、以及“非法披露国家秘密”包括广泛的经济及社会发展议题,均涉及以言入罪。

声明指:“可以预见的是,23条立法后一定会启动相关法规进行检控,考虑到所谓发表误导失实陈述'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门槛极低,建基于客观事实的批评也可包括在内,虽然23条没有一条条例是写明针对传媒,但实际上整条法例就是以言入罪,目的是针对仍然愿意发声的媒体,当媒体将变得非常高危,所有可能发表批评的境外 传媒机构,就要选择是否要撤出香港,或者减少批评,否则其在港的职员就要承受巨大刑责风险。”

香港海外传媒协会又指,关注法案就“境外势力”定义新增“国际组织”,定义范围划得过于宽阔,故意含糊其辞,质疑会引起外国企业及非政府组织忧虑,进一步损害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新的国家安全法将如何影响香港的各行各业?

香港立法会通过根据《基本法》第23条订立的新的国家安全法案期间,香港警察在立法会外站岗。(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19日)



随着香港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这个从沼泽渔村发展成金融中心的城市开始了另一次转变,这可能重新定义其在世界舞台上的角色以及其公民的自由。

对于香港政府和北京当局的支持者来说,这项立法是履行宪法责任的基石,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将重点放在经济繁荣上。

然而,对于那些重视香港曾经充满活力的政治文化和对外开放承诺的人来说,这项立法加剧了他们对公民自由的担忧,而这些自由是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吸引力的基础。

香港不是已经有了国家安全法吗?

四年前,北京当局针对香港颁布了一项内容广泛的国家安全法,触发了2019年的大规模反政府抗议活动。

该法被用来起诉许多领导抗议活动的人士,包括媒体大亨黎智英以及前学生领袖黄之锋和岑敖晖。其他人被迫沉默或被迫流亡。许多公民社会团体面临警方调查和其他限制或取缔,比如坚决支持民主的媒体机构《苹果日报》和《立场新闻》都被迫停办。这些剧烈的政治变化导致许多年轻专业人士和中产家庭移民到了英国、加拿大、台湾、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地。

北京和香港政府表示,该法律有助于恢复稳定。



立法会全票通过根据《基本法》第23条订立的新的国家安全法案后,香港特首李家超带领立法会议员鼓掌。(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19日)

香港政府为什么需要新的国安法?

香港的基本法要求该城市制定一部本土的国家安全法。

2019年,相关法律一出笼就引发了激烈的街头抗议活动,抗议者担心这项立法将侵蚀香港人的自由。但是香港领导人一再表示,需要这项立法来履行长期拖延的责任,并经常提到2019年的抗议活动来证明这一需要,声称香港必须避免受到“潜在的破坏”和“试图制造麻烦”的危险,尤其是潜藏的有关香港独立的想法。并且警告说,一些外国代理人可能仍然在香港活动。

这项新法律是关于什么的?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法案》,新法律扩大了政府的权力以打击任何挑战其统治的企图,对叛国和暴动将进行严惩,最高可处以终身监禁。

该法律还对其他违法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手段,比如间谍罪最高可判20年徒刑,非法泄露国家机密罪最高可判处10年徒刑。一些条款允许针对在全球范围内犯下的某些行为进行刑事起诉。

此外,对于被判与外国政府或组织合作犯下某些罪行的人,将会施加更严厉的处罚。例如,居民如果与外部势力勾结有意破坏公共基础设施以危害国家安全,可能会被监禁20年或终身监禁。

该法律可能会限制像2019年那样的激进的抗议活动,当时抗议者占领了机场并破坏了车站。



香港立法会全票通过根据《基本法》第23条订立的新的国家安全法案。(2024年3月19日)

新法将如何影响商界人士、金融专业人士和记者?

经常处理敏感企业信息的金融专业人士对与保护国家秘密相关的某些条款感到担忧,因为这些条款与中国大陆使用的秘密的广泛定义相似,涵盖了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等传统安全领域以外的内容。

尽管新法律中规定的违法行为涉及未经合法授权的行为,但人们担心该法律可能会产生灰色地带。

一些外国商界领袖表示,遵守新法律的成本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地方。他们说,西方企业的投资决策一般权衡的是社会的稳定与开放、以及根据法律可预测的商业环境。

记者担心他们的报道可能会无意中引发法律问题。香港记者协会指出,一些涉及国家机密的条款不需要证明当事人有损害国家安全的意图。尽管政府在法案中增加了关于公共利益的辩护,但该协会表示,范围比他们建议的要有限。

政府试图缓解人们的担忧,表示这项立法针对的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并坚称普通商界人士、个人、组织和媒体部门“不会无意中违反法律”。

香港活动人士呢?

在2019年的抗议活动之后,香港当时只能引用殖民时代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来打击持不同政见者。

现在有了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法案》,如果活动人士违反相关规定,他们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如果被判犯有煽动行为或发表煽动言论,他们将面临七年监禁的刑期——而不是目前的最高两年。如果与外部势力勾结进行此类活动,现在最高可处以10年监禁,而且不需要证明有意煽动公共混乱或暴力。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主任萨拉·布鲁克斯担心,广泛定义为“外部干预”的新罪名可能会导致与海外个人或组织互动的活动人士被起诉,并被“指控危害国家安全”。

该法律还授权对国家安全案件的嫌疑人采取更严厉的措施:警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未经起诉的拘留期,并禁止嫌疑人与某些法律代表进行咨询。一些法学家和权利倡导者表示,这将破坏正当的司法程序。

当局还将获得权力,使用财政制裁惩罚逃往海外的人,这可能阻止他们找工作、租赁房产或开办企业。

在2023年,香港警方针对居住在国外的十几名活动人士悬赏100万港元(约合12.8万美元)进行追捕,其中包括前立法委员罗冠聪和许智峰,他们被指控与外部势力勾结推动各国对香港和中国实施制裁。

那些不参与政治活动的居民呢?

新法律要求中国公民,如果他们知道其他人正在犯叛国罪,就必须向当局报告。未能报告可能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即使是在教会忏悔时听到这些行为的宗教专业人士也不例外。

上周五,香港天主教教区向信徒保证,新法律不会改变忏悔的保密性质。不过,教区承认,公民有责任确保国家安全。

在一次立法讨论期间,官员们被问及居民在家中保留《苹果日报》的副本是否会被视为持有煽动性刊物——这是一种最高可判三年监禁的罪行。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如果居民辩称他们不记得家中仍有这份刊物,并且它没有用于煽动,那将是一个合理的辩护。

香港前议员: 国安新法“将香港送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这完全是一场闹剧,由第一天提出条例便用尽方法要把它通过,这次只是把程序走一遍。而且当中根本没有香港人的意见参与,只有共产党的意见。

这次立法将香港送进万劫不复的深渊!”香港公民代表会议成员,现在日本东京进修博士课程的叶锦龙,对于香港第23条立法终于在3月19日通过作出这样回应。叶锦龙曾当选为香港中西区区议会石塘咀选区议员。

香港特区政府在3月8日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后,在连日努力之下,立法会在3月19日加开全体会议,并于同一天完成“二读”和“三读”,在89位出席议员,包括主席梁君彦破例参与投票下,最终全票赞成通过俗称“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将于本月23日正式生效。根据“23条”法案,原本在《刑事罪行条例》下最高判刑1年的“管有煽动刊物”罪,将加刑至3年。而且若犯下“煽动意图”罪,首次定罪从判囚2年,可大幅增至7年。

因此叶锦龙直言整个法案是在无视法治精神之下建立出来,他告诉美国之音:“首先立法咨询期已经有问题,一般来说是要3个月,例如要通过白纸草案,但这次却缩短在1个月左右。而且因为现在已经有港版国安法,令大家不再发声,所以不会收到任何反对意见。加上他们利用2021年修改的议事规则,在推动二读和三读时进行僭建加会,这已不是以往西式议会的行事状况。”叶锦龙强调这次立法成功是再次见证香港的一国两制再次被践踏,甚至因为条例比中国国内的国安法更严格,令香港甚至沦落至比中国二三线城市更差的境况。

对于香港特区政府和立法会这次急于将“23条”立法,台湾国防安全研究院国安所副研究员侍建宇认为,北京政府也不是傻子,所以不希望扩大讨论令香港社会被唤醒,因此要求香港政府赶快完成三读。而在上月末的咨询期结束后,香港保安局表示收到逾1.3万份意见,当中有98.64%是支持立法。侍建宇对此表示强烈质疑,他说:“既然他们有这么广大的民意支持,为什么不公开仔细讨论,反而是需要在不足两个礼拜内就把条例通过吗﹖一般民主社会都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23条立法完成后,强调香港再无后顾之忧,可以全力聚焦于经济民生。至于亲建制的香港总商会、地产建设商会、中华总商会及香港工业总会等商会组织,均对23条立法表示欢迎。目前旅居台湾的新加坡禧睿咨询有限公司政治风险顾问方恩格,由于目前仍然与不少从香港分部转介的客户交流和合作,所以一直与香港商界领导层来往甚密,因此深切体验到近年在香港出现的国家安全议题,对外资商界带来多大的恐惧,尤其是香港政府在设立及执行国安法,以及近期再次引起争议的第23条立法,涉足范围非常广泛,但界线非常模糊,是外商最担忧的事。

因此方恩格坦言23条立法针对的是香港人,所以对于外商来说,并不会以23条作为撤出香港的原因。他告诉美国之音:“对于企业来说,已经有3年时间习惯香港有关国安的法律。而且很多跨国企业已经在内地营业很长时间,他们习惯了中国不是西方社会,对批评政府和讨论公益事务上都会谨慎一点,所以我认为他们不会因此离开香港。因为他们来中国和香港是做生意,不是要争取民主。”

不过对于部分香港商户,尤其是在政治取态与政府相异的商户来说,23条立法直接令他们无法继续经营。网店“影衰mi杂货店”在2021年开始营业,主要是售卖带有讽刺政府讯息的生活产品,负责人更在网店的社交平台高调支持社会运动和讽刺政府。不过就在23条三读即将通过之时,“影衰mi杂货店”在3月19日下午便在社交平台宣布“热烈恭贺23条即将立法”,因此实时暂停所有业务。

23条自从于2002年开始进入立法程序,从而引起香港及国际社会广泛讨论,其中一个舆论焦点是香港的言论自由势必因此大受影响。不过随着港版国安法在2020年推出,香港的言论自由早已大幅受限。因此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陈朗升坦言,自从国安法实施后,言论自由已经设下红线,所以现在23条立法带来的转变并非太多。而且记者们在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处理很敏感的题材,当然若有机会接触的时候,由于刑罚加重了很多,所以必须要在细节位置上更小心处理。陈朗升举例说,身为记者不可能所有数据都等待警方提供,有时候需要自己采访,包括有街坊主动向记者提供资料,但警方尚未公布相关资料,这情况在23条立法后就可能触犯法律,那么记者是否应该冒险去报道呢﹖所以在23条立法后将“国家机密”定义得很阔之下,令记者在很多微细的细节上也可能“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