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涛所着《苦瓜和尚画语录》
第十七章《兼字》,非常重要。
石涛所提出的“兼字”的概念,
在他的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
在中国艺术理论史上也具有很高价值。
这篇短文,因其含义晦涩,
需要我们多花一些时间来反复参究。
小编认为,结合石涛的书画,
可能会有助于我们明确其义。
(《兼字》文附后——书法狗@彭澎)
▼
石涛《罗浮山书画册》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博物馆藏
云母峰
上界三峰
孤青峰
蓬莱峰
兼字章第十七
墨能栽培山川之形,笔能倾覆山川之势,未可以一邱一壑而限量之也。古今人物,无不细悉。必使墨海抱负,笔山驾驭,然后广其用。所以八极之表,九土之变,五岳之尊,四海之广,放之无外,收之无内。世不执法,天不执能。不但其显于画,而又显于字。字与画者,其具两端,其功一体。
一画者,字画先有之根本也。字画者,一画后天之经权也。能知经权而忘一画之本者,是由子孙而失其宗支也。能知古今不泯,而忘其功之不在人者,亦由百物而失其天之授也。
天能授人以法,不能授人以功。天能授人以画,不能授人以变。人或弃法以伐功,人或离画以务变。是天之不在于人,虽有字画,亦不传焉。
天之授人也,因其可授而授之,亦有大知而大授,小知而小授也。所以古今字画,本之天而全之人也。自天之有所授,而人之大知小知者,皆莫不有字画之法存焉,而又得偏广者也。我故有兼字之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