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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妇烈女:从来都不是什么礼教问题,归根到底都是钱闹得

2024-02-08 17:05:08

宋明以来,随着程朱理学的深入人心,不仅在大家心中种下了儒家礼教的种子,也改变了无数妇女的命运,和以往相比,程朱理学在妇女的婚姻问题上,无疑是落后和保守的。

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什么烈女不嫁二夫”等等,要求妇女们从一而终,要么守节至死,要么殉夫,得到一座贞节牌坊,加以表彰,而这种表彰一度延续到民国初期。

一座座牌坊,一段段血泪

根据光绪版《郓城县志》记载,明代郓城节妇烈女只有37人,但到了清朝,则猛增807人,这些节妇烈女有的是订婚没出嫁的,有的是殉情而死,一个县就有这么多人,可想而知明清节妇烈女到底有多少。

可以说一座座贞节牌坊背后都有无数的血和泪,因此明清很多文学家纷纷批判这种封建礼教,尤其是鲁迅先生,很多文章都暗示封建礼教吃人的血泪。

长期以来,我一直认为这些妇女们的确受到受封建思想毒害至深,靠殉节为自己挣一个节妇烈女的名号,挣一座贞洁牌坊,最终把自己的一生甚至性命都搭了进去,直到我看到了《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这部小说讽刺性极强,名篇数不胜数,其中有一篇《徽州府烈妇殉节》讲述了徽州府三姑娘殉节的故事。

吴敬梓的《儒林外史》细节上数不胜数

初看下来,这篇文章就是讲述徽州府一位叫三姑娘在丈夫死后决定殉节的故事,核心思想其实就是大家说的封建礼教吃人等等。

但里面有几句话值得大家深思,在决定殉节前,三姑娘对父亲说了这么一句话:

父亲在上,我一个大姐姐死了丈夫,在家累着父亲养活,而今我又死了丈夫,难道又要父亲养活不成?父亲是寒士,也养活不来这许多女儿!

而她的公婆得知她要殉节,连忙劝阻:

我儿,你气疯了!自古蝼蚁尚且贪生,你怎么讲出这样话来!你生是我家人,死是我家鬼,我做公婆的怎的不养活你,要你父亲养活?快不要如此!”三姑娘道:“爹妈也老了,我做媳妇的不能孝顺爹妈,反累爹妈,我心里不安,只是由着我到这条路上去罢”

这里面反复出现了一个词“养活”,为何反复提及这个词呢?因为儒学规定了妇女的三从四德,其中三从就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无形中告诉了女子一生得靠这三位养活。

但却从来没说夫死无子的情况下,到底谁来养活她,按照大家的想法,既然嫁出去了,理应由公婆养,但公婆能养媳妇一辈子吗?

既然公婆不养,那么回自己娘家吧,对不起,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对于父母来说,出嫁的姑娘已经是外人了,即便父母容得下她,她的兄嫂能容得下她吗?

这也深刻了揭示了古代节妇烈女背后根源,但凡丧夫的女子有一点点独立的经济来源,谁肯去殉节?谁肯守一辈子?多么现实而又尖锐的问题。

但凡丧夫的女子有一点点独立的经济来源,谁肯去殉节?

如果选择不殉节,不管回到父母家还是继续待在公婆家,接下来的命运基本就是被卖掉,父母和公婆会收取一点聘礼,以改嫁的形式把他们打发走。

至于对象,不是鳏夫就是老头子,或者给别人当小妾,古代妾的命运大家都知道,和奴仆差不多,而且随时可以被再次卖掉。

李密的《陈情表》开篇就说了这么一句话:

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

好一个舅“夺”母志,李密父亲死后,母亲回了娘家,被舅舅逼迫改嫁,一个“夺”字是如此的生动和形象。

《孔雀东南飞》中“良吉三十日,今已二十七,卿可去成婚”,女主也是被兄长逼着三天内改嫁。

孔雀东南飞

鲁迅名篇《祥林嫂》不也是如此吗?祥林嫂丧夫后被婆婆强迫改嫁,祥林嫂不肯,逃到鲁镇当帮工,被婆婆找上门来,无论她怎么哭怎么嚎叫,甚至撞墙都没用,还是被强行嫁给了贺老六,再次亡父丧子,最后疯疯癫癫,成为可怜人。

根据某些地方志记载,一个妇女丧夫后在楼上休息,偶然间听闻楼下在争吵,原来是娘家和婆家在她亡夫的灵前争吵。

对于“改嫁”收多少钱吵,对于收了钱双方怎么平分而争吵,吵得非常投入,听到这些话的女子可想而知,面对着未来不测的命运,她宁愿选择自我了断。

相对于被迫“改嫁”,能够守节活下去已经是她们求之不得的事情了,而且能这样做的都是大户人家,家里不差钱的那种,才能允许无子妇女继续待在家里。

而且明清都会对节妇们予以优待,各级官府都要给予表彰,事迹突出的还会受到皇帝的赏赐,名字列入列入正史和地方志等等。

县志里都有烈女传

大家可能觉得一辈子守节,是对女子何其的不公,是对女子的迫害。

但问题是,如果不这样,她可能会被卖掉,无论是卖给别人当小妾、卖给鳏夫、卖给老头子,她们都无权做主,自己命运再也由不得自己了,相比之下,能守节的已经算是不错的结局了。

有些性格刚烈的人会觉得与其遭受这种命运,不如自我了断。

这样看来,守节是不是已经是一种不错的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