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历史

古代仗打太多没钱怎么办,浅谈汉武帝时期的新财经政策

2022-12-28 17:05:06

汉武帝刘彻是历史上颇受争议的皇帝,他的性格特点十分明显,既有雄才大略,具备高超的政治素养和军事指挥能力,又十分奢侈、好色,晚年还极度迷信,犯了不少错误。

关于汉武帝,可谈论的话题有很多,今天我们主要来看一下汉武帝在经济方面推行的新财经政策。
一、 推行新财经政策的背景

汉高祖刘邦初建汉朝时,面对的社会大环境是:经过秦朝苛征暴敛以及连年的战争,社会经济严重凋敝。

人口数锐减,农业生产荒芜,粮食产量大大下降,皇帝所乘车舆连最基本的规格都达不到,位居百官之首的宰相只能乘牛车。

面对此番情景,开明的西汉统治者推行无为而治的政策,恢复社会正常生产与发展。

到了汉武帝执政时期,西汉社会府藏充实,进入了繁荣期。

国富兵强的坚实基础很好地支撑了汉武帝对外扩张的雄图大略,虽然在对外作战中取得了不菲的成果。

但是战争对社会财富的消耗也是非常快的,加上政府对于建功者的赏赐,国家财政支出愈多,使财政吃紧。

加上汉武帝本人喜爱奢侈,大兴土木,加大了对财政的耗费。

自汉兴以来积聚的财富逐渐被消耗殆尽,国家财政吃紧,必然会影响国家各方面的正常运转,因此汉武帝必须要注意到财政方面的问题,并采取系列措施加以挽救。

于是他召集朝政中善于理财者,颁行了系列经济政策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二、 主要内容——盐铁官营、均输平准

首先我们来看盐铁官营。食盐是百姓日常生活中必不可缺的调味品,在百姓的生活开支中占有相当比重,是刚性需求物。

至汉朝时,铁农具以及其他铁器的使用已经十分普遍,可以说在自然经济下的经济活动中,铁器是必不可少的。

由于百姓对于盐和铁器的必要需求,国家便通过对这两个方面的干预以达到统治者想要获得的效果。

在西汉初年,统治者为了休养生息,规定盐和铁可以私营,但是要定期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款,此举减轻了百姓的生活负担。

特别是汉文帝的时候,下令放松禁止在山泽中砍柴、捕捞的法令,允许民间自行冶铁煮盐。

但是此举给富商大贾获利之机,他们通过操纵盐、铁买卖从中牟利,财富都流到了富商大贾的口袋里,这对于国家而言自然是不利的。

为了解决经济困难的状况,汉武帝决定从可以获利的盐、铁入手。

下令实行“盐铁官营”的政策,于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任命富有经验的大盐铁商东郭咸阳和孔仅为大农丞,操办盐铁官营的具体事宜。

具体办法就是在各地设盐官和铁官,由当地具有一定经验的盐铁商任职,管理盐铁的统一生产与销售。各诸侯国原有的盐铁官被中央的盐铁官所取代。

为了严禁私人冶铁煮盐,西汉政府颁布惩罚措施,规定“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保证由中央政府垄断盐铁事业。

此外东郭咸阳和孔仅还会巡行各地,监察盐铁官营的实行情况。通过此举,西汉政府加强了对全国经济的控制,财政收入大大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紧张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来谈一下均输平准。均输就是“调剂运输”,对于需要从各地向中央交纳的物品,根据经济规律人为进行调剂,通过差价获利。

具体做法是:在全国各地设置均输官,由均输官根据所掌握的各地的物价情况,将本地应该运往京师的物品运送至物价高的地区售卖,再从这一地区以低价购买当地的土特产,运至其他售价高的地区获利。

通过这一手段层层贩卖运转,最后将中央所需的物品运送至中央。这样既满足了中央所需,又能够通过物价之差获得一定的差价。

而最初用来交换的物品由百姓免费上贡,政府连最基本的本钱都省了,可以说是纯赚钱,这就是利用国家强制力操纵经济运转,达到政府牟利的目的,效果显着。

平准就是“平衡物价”,即在京师设置平准官,根据均输官运送至京师的物品对物价进行调控。

若市场上某物品短缺,价格飙升时,平准官便将储积的该物品以低于市价的价格投放至市场售卖。

反之,如若市场上某物品数众,价格下跌时,政府便以平价收购,通过此种方法进行调控。

国家利用权力对市场物价进行宏观调控,此举既有利于稳定物价,防止富商大贾囤积居奇,根据供求关系牟取暴利。

政府在这一过程中也能够获得利润,这些收益可以缓解财政紧张的问题,也解决了部分军费所需。此外,这一手段为后来王朝对于物价的控制提供了经验。
三、 主要内容——实行算缗告缗和货币改革

面对中央政府财政短缺,汉武帝曾经希望富商大贾能够贡献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国家度过危机,但是收效甚微。

这些富商大贾占有山泽之饶,通过操纵物价等手段牟利,对国家财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加之他们不愿意为国家献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因此武帝通过算缗告缗之法从他们身上获取财富。

算缗告缗之法是对工商业者征收的财产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武帝颁布算缗令,规定工商业者和高利贷者据实向政府呈报自己的财产总数,政府根据他们呈报的财产数目,按比例征税。

具体来说,商人和高利贷者每两千钱抽取一算(120钱);从事手工业生产并将产品放至市场售卖者,每四千钱抽取一算。此外对于车、船也有具体的征税规定。

为了防止工商业者瞒报、漏报,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汉武帝颁布告缗令。

告缗令规定对于工商业者呈报不实的情况,若知情者告发,经调查属实,没收被告发者全部财产并罚其戍边一年,同时奖励告发者没收财产的一半。此法一颁行,被罚没财产的工商业者众多。

正如史料所载:汉朝廷“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

”这对于大工商业者而言是一次很大的打击,在一定程度上也阻滞了商业的繁荣。但是政府从中获取了一大笔钱财,进一步解决了财政短缺之急。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汉武帝在货币方面的改革。西汉初期政府允许郡国、私家铸造钱币,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货币的流通数,激发经济活力,推动汉初经济的恢复。

但是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比如各郡国以及民间铸钱,所铸造的钱币大小、重量等会有所差别,容易造成币制紊乱,不利于商品经济的正常进行。

在汉景帝时期,就曾处理过这个问题。景帝下令禁止民间私铸钱币,情况有所好转,但是当时各诸侯国仍然操持这铸币权。

到了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同时也为了维护货币体系的稳定,将王国的铸币权收归中央。

规定除中央政府特定的机构外,其余机构或者私人一律禁止私铸货币,并且规定“盗铸诸金钱者罪皆死”。

为了保证铸造货币的规范性和专业性,汉武帝设立水衡都尉,其下设置钟官、技巧、辨铜三官专门铸造国家官方货币——五铢钱。

其中钟官负责钱币的铸造,辨铜负责审查铸币所需铜的成色,技巧则负责刻范,三官分工明确,各自发挥所长。

他们铸造出的五铢钱,名义含量与实际含量相一致,无论是从大小、铸刻的文字还是美观上看都极具价值。

经过对货币制度的整顿,西汉的货币系统维持了稳定,保证经济的平稳发展。由于该货币的合理性,五铢钱一直沿用到了隋朝,被奉为标准货币。

汉武帝将铸币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政府对于经济的控制,这也是大一统在经济方面的反映。

一个国家通行稳定的货币,是政治稳定的表现,纵观历史时期,诸币通行的时代一般都是动荡时代,是很不方便的。

通过以上在经济方面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西汉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了,满足了其对外作战的稳定经费输出,解决了政府在财政方面紧张的问题。

同时打击了社会上富商大贾的势力,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百姓来说身上的负担有所减轻,所以汉武帝的这些政策还是值得称道的。
结语:

汉武帝虽然自身存在明显的缺点,但这并不妨碍他是一位伟大君主的事实。他怀有雄才大略,敢于为了心中的宏图去付诸努力,同时当出现问题时,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任用合适的人才去加以解决。

就像本文对他在经济方面采取措施的介绍,武帝很好地解决了财政紧张问题,增强了西汉的经济实力。

参考资料:

《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