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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男利用145帐户炒股 赚1.4亿罚5.7亿 罚没金额创纪录

2023-01-21 17:00:08

福建一股民操纵145个帐户大赚1.4亿元,被证监会罚没近6亿元,刷新今年证监会对个人操纵市场行为的罚没金额纪录。图为中国股市示意图。(路透)

证监会近日公布一项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股民王宝元利用「林某云」渤海证券帐户等145个证券帐户,操纵8支股票的违法行为,裁决没收违法所得1.43亿元(人民币,下同),处以4.28亿元罚款,总计被罚没5.71亿元。刷新今年证监会对个人操纵市场行为的罚没金额纪录。


澎湃新闻报导,2020年2月3日至11月6日期间,来自福建59岁的王宝元在实际控制使用145个证券帐户,采取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8支股票,影响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并从中获利。经证监会调查,2020年2月3日至11月6日期间,王宝元累计在9个月时间内,获利1.43亿元。




证监会认为,王宝元的相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决定没收王宝元违法所得1.4亿元,并处以4.28亿元罚款。




在听证过程中,王宝元及其代理人提出诸多异议,认为涉案交易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并以积极配合调查为由,认为「没一罚三」量罚幅度过重,与处罚惯例相左。




证监会认为,王宝元在涉案期间采取多种操纵手段反复多次实施操纵行为,实施违法行为时间跨度长,涉及的股票只数多。其长期采用配资方式借用他人帐户,实际控制使用的帐户数量大,且帐户组股票交易量大,因此,并未采纳王宝元申辩意见。




其次,证监会强调,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证券违法成本,对操纵证券市场有违法所得的,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本案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等多方面因素,对当事人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过罚相当,并无不妥。


此前,2021年的巨额罚单是,山东的70后股民潘日忠同样通过控制71个帐户操纵4支股票,获利2.23亿元后,最终被证监会罚没4.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