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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男友送的劳力士名表 浙女判赔5.8万

2022-08-19 17:00:02

女子不小心弄丢男友给的劳力士,被法院认定保管不善,判赔5万8000人民币。图为示意图。(取材自南方都市报)

七夕节刚过,情人间随处可见鲜花、礼物、红包转帐,然而浙江宁海法院刚审结了一起女子因弄丢男友赠送的劳力士手表,被男友起诉,要求赔偿人民币5万8000元(约8620美元)的案件,话题「女子不小心弄丢男友送的劳力士遭索赔」一度冲上热搜。

钱江晚报报导,2021年5月,小李和小陈在酒吧相识后,迅速坠入爱河;三个月后,两人又到该酒吧,巧遇隔壁桌客人出手阔绰,送了很多贵重物品给同行的女生,小陈流露出羡慕眼神,身边的朋友也跟着起哄。小李为了给女友充场面,当即把手上劳力士手表送出。

第二天酒醒后,小李有些后悔,便在微信上询问小陈:「表是我爸送我的,很贵,不能轻易送人,你保管好。小陈想归还,小李说:「你戴着吧,别卖了就行。」

然而就在七夕这天,小陈戴着手表出去玩后把手表弄丢,她第一时间跟小李说,小李着急上火地让小陈好好找,实在找不到就折价赔偿。「送我的就是我的东西,我为什么要赔」,两人为此事大吵一架,情侣也一拍两散。

据报导,索赔手表无果的小李到宁海法院起诉,要求小陈赔偿手表一块,价值5万8000元。

小李认为,当时是将手表借与小陈充场面,酒醒后也多次催促小陈归还手表,但小陈以各种理由推脱。小陈气愤地表示,既然双方是恋爱关系,就不存在借用关系,因此不需要赔偿。

法院审理认定,小李与小陈间关于手表的法律关系为借用合同关系。小陈借用小李手表后,负有妥善保管,按约定返还的义务,现小陈保管不善,造成手表丢失,应对小李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故依法判决小陈赔偿5万8000元。

一审判决后,小陈提起上诉,宁波中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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