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夜,11时许。
警方就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再发通报:
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对王某文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注意,这里的表述是依法终止侦查。这个依法,依的是什么法呢?
通报虽短,但也说得明白:
经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虽然整个通报只有短短99个字,但却字字如捶。
闹得沸沸扬扬的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到此就算结案了。
而此次通报,已经是济南警方就此案的第三次通报了,每一次都引发舆论沸腾。
但燕梳楼也发现,此次通报除澎湃、南都等媒体简单报道之外,大部分官媒并没有给予关注。
梳理这三次通报,每一次都引发了一些声音。
第一次,定性是强制猥亵,可能大家第一次听说,有点蒙。
第二次,同样是强制猥亵,客户张被批准逮捕,但其上司王某文仍在审查,大家又蒙了。
第三次,也就是昨夜的结案通报,王某文强制猥亵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所以后台有很多读者又蒙了,Why?
既然大家有疑问,那燕梳就给大家说几句:
第一,请相信这个结案。
大家应该还记得,因为案情重大,社会关注高,济南警方在第一次警情通报里,就提交检方介入审查了。
那么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无论是检方还是警方无疑都是相当慎重的,所以请相信司法机关专业性,相信法律调查结果!
也请相信,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第二,为什么通报这么短。
该短则短,该长则长,这本身没什么值得苛责的。
这个案子之所以让司法机关调查这么久,想必背后也是非常复杂的。
从女员工食堂发传单开始,到出现客户张的神秘“案中案”,再到上司王某文妻子挺身而,力证其丈夫“无罪”。
整个案件确实一波三折,而且取证困难。
有网友追问,为什么不公布王某人先后4次进房间究竟干啥了?
我相信警方的通报之所以不再描述细节,除了第一次通报已经作出详尽的说明外,有很多细节确实不可描述。
这是属于当事人的隐私,也应该尊重他们的权利。
警方只会尊重事实,不会照顾你的吃瓜需求。
第三,如果理解强制猥亵不构成犯罪。
这个很好理解,既然公检司法都参与了,一定是有法律依据的。
虽然先后4次进入房间,甚至还网购了作案工具,但还是有贼心没贼胆,关键时候没管住手,但管住了裤腰带。
从其情节上来说,虽然和客户张某的强制猥亵性质一样,但情节不同。
所以按拘留15天来进行处理,也量刑恰当。
只是可惜了,当初阿里快刀斩乱麻,直接开除处理,现在看来倒也几分挥泪斩马谡的悲凉意味。
但王某人也不算冤,毕竟猥亵是实锤。
除了3个当事人之外,还有两个人更应该值得大家关注。
第一个是支持女员工报警的丈夫,第二个是力证丈夫清白的王的老婆。
不知道大家该如何看?
如果你是当事人,又当如何?
唉,一桩荒唐事,三个社死人。
三个家庭,即使没有毁了,
也蒙了尘,丢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