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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知青小伙“嫁”给带4娃的农妇,拒绝回城,至今生活在大山

2020-09-07 17:00:07

在我们的认知里,一段婚姻的缔结应当源于男女两情相悦,或者门当户对,这两个条件都不满足的婚姻是无法长久的。但在上世纪知青上山下乡运动中,有一名来自城市的男知青却自愿放弃了回城的机会,坚持留在农村,与农妇妻子相守长达46年,只为了当初的一个“承诺”!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张志远,1954年出生于重庆。与其他同时代知识青年一样,18岁那年,张志远也到了乡下锻炼,他所在的地方是四川省南江县。在队里,张志远是第一个知青,非常引人注目,他的屋子建在山上,旁边就是农民余林海的家。

吃苦耐劳又心地善良的张志远,很快就适应了农村生活,甚至认了余林海做“大哥”。余林海早已娶妻生子,妻子名叫胡庭秀,两人育有4个娃,都是男孩,但余家条件有限,养孩子很吃力,大儿子8岁那年,余林海更是生病住院,胡庭秀没有时间照顾,只能拜托张志远。


虽然张志远跑前跑后照顾得很细心,但余林海依然没能抵抗住病魔的侵袭,他自知时日不多了,便拜托张志远照顾家里的妻子和儿子。看着瘦骨嶙峋的大哥,张志远忍不住落泪,他握着余林海的手,坚定地表示:“大哥放心吧,只要有我在,嫂子侄儿就不会挨饿!”

余林海去世时,张志远也只是个19岁的小伙,但为了履行承诺,张志远不顾他人眼光,坚持帮守寡的胡庭秀挑水、干农活。胡庭秀比张志远大了11岁,又带着4个孩子,成了队里的困难户,改嫁很难,生活步步维艰,还要被人背地里议论“勾引年轻小伙”。


张志远听到这样的议论总是骂回去,但胡庭秀却畏惧别人议论,拒绝张志远帮忙。张志远开始很生气,后来想明白了,他干脆将自己的东西搬到了胡庭秀家,表示要娶她为妻,一生一世照顾她和孩子。那是1974年,才20岁的张志远和31岁的胡庭秀结婚,从此扎根在农村。

为了养活一大家子,张志远拼命干活,没日没夜耕地、砍柴、抬石头、拉竹子,挣了许多工分,但他自己却舍不得吃穿。胡庭秀非常心疼,她帮张志远洗脚、为他做饭,夫妻俩虽然是出于特殊原因结合的,但在日常相处中也渐渐萌生了感情,村里人对张志远的善良赞叹不已。


胡庭秀还为张志远生下了2个孩子,一家八口生活不富裕,但也算平静。然而,随着知青返城潮流到来,张志远的亲人开始不断催促他离开农村,胡庭秀也不忍心让张志远一辈子待在大山里,主动催他走。

没想到张志远却拒绝回城,他只当自己“嫁”到了农村,为了不辜负大哥的嘱托,不让胡庭秀的生活再度陷入困境,1980年最后回城的机会摆在张志远面前时,他依然选择了留在山里,这不是任何人都做得到的,张志远因此获得了1200元的安家费奖励。



时至今日,已经66岁高龄的张志远依然和妻子胡庭秀生活在大山中,他们的孩子长大成家立业,非常孝顺,老两口生活已得到了很大改善,孙子孙女绕膝,自得其乐,而他们多年相守不离不弃的故事也感动了很多人。古人云“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样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却细水流长,让我们感受到平凡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