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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桩单身男与女孩参加同学聚会引发的荒唐伦理闹剧

2024-02-08 17:00:03

小雅和小丽也无法避免被人劝酒,本来不情不愿,但想到有徐某和不少老同学在,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就没有太抗拒,期间也喝了很多,很快就先后醉倒在了桌上。

这时候黄某站起来,为了表现自己的“绅士风度”,提出要把小雅小丽送进徐某的房间休息,大家也没有意见,起哄着看着他先把小雅扶进了徐某的房间,结果徐某一进去,很久没出来。

黄某看着不省人事的小雅色心顿起,在没有获得小雅同意的情况下,把小雅侵犯了,之后他走出房间,还洋洋得意,给在场的人炫耀自己在房间里的所作所为,并且怂恿大家效仿。


一时之间也有不少人跟着起哄,尤其是农某被起哄得最厉害,大家嘲笑他竟然还是一个处男,讽刺他“不是男人”,于是原本对于黄某行为觉得恶心的农某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这时候徐某已经醉倒,完全无法掌控事件的发展,决定给大家证明一下自己是男人的农某,就起身和徐某某一起把趴伏在桌子上的小丽带进了房间,两人先后对小丽实施了侵犯......

小丽十分痛苦,期间其实她是有感觉到的,很想反抗,但是无力反抗,过了没多久以后,她知道又换了人来侵犯她,但是她依然没有办法阻止,她就这样半梦半醒地哭了一晚上。

第二天早上,看着床上的一切,她知道自己这辈子再也无法原谅小雅,她没有跟小雅告别,直接离开了徐某家中,准备把这一切都烂在肚子里,不过十多天以后,还是东窗事发了。


小雅觉得羞耻,也没有把这件事说出去,最重要的是,其实她们两人都不知道侵犯她们的是谁,又到底有几个人侵犯了她们,结果小雅突然发现自己不舒服,她怀疑自己有了身孕!

害怕不已的她再也没有办法隐瞒事实,把一切都告诉了父母,被父母打骂了一顿以后,被带去警局报案了,其后小丽也被叫到了警局,不过调查取证进行得十分艰难,

主要是参加聚会的人一下就有十多个,基本全都醉得不省人事,对于过程都不是很清楚,加上已经十多天过去了,很多证据都已经没有了,最终警察只确定了其中4个人。

包括上面提到的黄某、徐某某、农某,令人觉得无奈的是,徐某某和农某都还是稚气未脱的学生,但是走进了那扇门以后,他们的未来就再也没有了可以被期待的闪光点。


这4人违背了小雅和小丽的意愿发生了X行为,因此构成QJ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二人以上轮J的......

他们的行为符合两人以上轮J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虽然媒体没有跟进,无法知道这些人的判决结果,但是也不难知道这些人必然付出了应付的代价。

可惜的是当时还没有强调同桌饮酒连带责任的问题,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那些劝酒的,起哄的,都要负连带责任,赔偿小雅和小丽损失。


不过这固然是那些男孩子的错,小雅和小丽也需要反思自己,不是不能出去聚会喝酒,但是不能和不认识的人一起喝酒,不能在陌生的环境里喝醉,不要将自己置于砧板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