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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女香港街市「露下体」照片疯传网络!

2023-04-29 16:59:10

公众场合要注意衣着!网上近日疯传多张女子穿着渔网情趣内衣,于本港街市当众摆出挑逗姿势,甚至露出内裤几乎走光看到下体的相片,引起网民关注,直斥行为不当,「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真人见到会觉得好俗」。照片疯传后,女子真身亦曝光,原来她是内地网红,在微博有超过29万粉丝,并曾在本港多个公众地方穿着性感衣装拍摄,露骨程度令人咋舌。



网上近日疯传女子于本港街市当众摆出挑逗姿势,露出内裤几乎走光看到下体相片。 (网上图片)


有网民于连登讨论区以「香港街市惊现人才」为题发文,上载多张相片。从相片见到,一名女子穿着干湿褛、渔网情趣内衣,在街市内作状拣选蔬菜拍照,另外2张相片甚至见到女子自行掀开干湿褛展示渔网情趣内衣,更打开双脚趷站地上,用手拉起下体内衣「开窿」部份露出内裤,几乎走光看到下体私处。



网民看过照片后直斥女子行为不当,「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套衫完全同个场景完全九唔X搭八」、「边X个够胆着咁核突?」、「真人见到会觉得好俗,唔会想直视」、「她究竟想怎样?」、「为咗博like几出位都得」。也有人认为「冇乜美感,唔系露就得」。


据了解,该名大胆女子是内地网红,在微博有超过29万粉丝,不时分享性感照片。 (网上图片)


不过追查发现,原来在街市拍性感照只是冰山一角!据了解,该名性感女子是内地网红,在微博有超过29万粉丝,曾在巴士站、图书馆、港铁月台、街头红绿灯等本港多个公众地方拍摄性感照,而上述街市露出照,相信于今年2月拍摄。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情况下,猥亵暴露其身体任何部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1级罚款(2,000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