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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末某市回民未遂劫法场事件【中】

2022-06-15 16: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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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十年代中国的主要代步工具是自行车。虽然在改革开放后的八十年代初,自行车普及的速度很快,不过很多家庭还是做不到人手一辆。家人和朋友一起出门或是春游基本上靠骑车带人,不过骑车带人是违反交规的。俺们那旮瘩骑车带人一旦被交警抓住一般都会罚几毛钱。当时大多数工薪阶层每月的工资不过几十大毛,公交车月票才两块钱,鸡蛋和肉大概也就是一块钱左右一斤,所以几毛钱的罚款对普通民众来说很肉痛。骑车带人被逮住的话一般都会被带到岗亭边上交罚款。有的人身上没钱或钱不够,多会把兜翻出来给警察看,什么粮票、副食票、饭票、香烟什么都有。如果你去看陈佩斯的小品【烤羊肉串】里面有个朱时茂罚款的桥段,基本就是那个意思,艺术来源于生活嘛。对交不出罚款的,警察会把自行车锁上然后把车钥匙拔了,让车主留在那里写检查直到警察满意为止。当时繁忙的路口总会有几个男人坐在马路牙子上写检查,旁边一堆老婆骂孩子哭。后来交警们发现这么搞效率不高,自己也费事。于是制作了些小旗和红袖章,让违章的人到路口维持秩序,做几个小时的义务劳动作为惩罚。既减轻了自己的工作强度,也达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多年后看到路口执勤的协警,俺觉得那些以前被罚的人应该算是协警的前身吧。

虽然骑车不允许带人,不过大家有办法。带人快到路口时跳下自行车步行过红绿灯,等过了路口看不见警察的时候再上车,这么一来繁忙路口步行过马路的人特别多。有段时间网上有段子讽刺国人过马路不看红绿灯,而是凑齐一拨人就走,俺琢磨着这事也是有原因的(前几年俺去那个省城探亲访友,发现市民们的素质很高,乱穿马路闯红绿灯的基本没有了)。执勤的交警当然知道是咋回事,但那么多人也管不过来,只好看着干瞪眼。直到有一天,一个叫马大生的回民青年因为骑车带人被警察截住,爆出了一桩震惊西北的杀警血案。

说到马大生就胡扯几句回族的姓。西北那边姓马的很多,当地人只要姓马的大概率是回族,但其它地方未必,屁如说台湾来的。

实际上作为中国人口数量第三的大族,回族还有很多其它常见姓氏,屁如说白、穆(木),还有一些较少见的姓,像是沙、撒、哈、海、黑、铁。也有一些汉族常见的姓,屁如说杨、李、苏、丁、郝等等。以前中国队(八一队)有个着名篮球中锋穆铁柱就是回族,身高超过2.2米,山东人,两膀一晃几千斤的力气。俺们那里有个穆副政委,也是山东人,回族,个子不高,长得白白胖胖,整天嘻嘻哈哈,见人就开玩笑。啥肉都吃,简直无肉不欢。酒量巨差还特别喜欢起哄喝酒,一喝就趴下。还有那个撒贝宁也是个回回。实际上回族的定义比较宽泛,所谓五族共和中的“回”一般指的是信仰回教的民族,包括维吾尔族。国民时期,曾有人想把所有民族都纳入汉族宗族系统,而回族就是信回教的汉民。以前那个宁夏王马鸿逵自我认同是汉人穆斯林。

言归正传,马大生当街刺杀交警的案件见报之后坊间有很多议论。老百姓一方面感到很震惊,光天化日之下连警察都敢杀,死有余辜。另一方面也觉得这事很蹊跷:多大的仇所以要致人于死地呢?报纸上写的是因骑车带人与交警发生争执,于是掏出刀子行凶。一般看报纸的人读到这里也就算完了,没人会去深究。

前一篇俺说过因为打牌认识了拉毛和他的回民媳妇儿。有一次大家在一起吃饭闲聊天又扯到这件事,她把这事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她在当地有些回民亲戚,因为嫁给拉毛的原因,她的生活圈子游离在汉回之间)。

出事那天是初夏的一个周末,马大生骑车带媳妇回娘家,怀孕的媳妇坐在后座上,手上还拎了俩网兜的水果蔬菜。到十字路口的时候,路中央那个交警的脸正好冲着另一面,所以马没有让他媳妇像其他人那样跳下自行车,想趁人多混过去。没想到过了十字路口路边树底下还站了一个交警,那人穿着白警服站在路边抹了白灰的大树旁边,就像斑马的保护色。马没看见。那警察突然冲到他前面叫他下车,马吓了一跳但又不甘束手就罚,用一只脚支撑着想绕过去。交警看他想溜就去抓车把。骑车带过人的都知道后面坐着人的时候车把很不容易扶稳。一个要拦,一个想躲,晃了几晃自行车失去平衡,后座的女人摔在地上,网兜里的东西滚了一地。马见状大怒,照警察脸上就是一拳,对方帽子飞了,脸上也见了血。。。【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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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主:上厨房行走于2022_05_02 3:16:37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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