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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

2022-06-11 17:20:13

在被刑事拘留8个月之后,加拿大人吴亦凡的犯罪案件,有了最新消息。




6月10日深夜,北京朝阳法院发布了一则字少、但是信息量极大的消息,通报了吴亦凡案件的最新进展。

对于吴亦凡所犯罪行,给出了明确的定性,那就是强奸和聚众淫乱!


当初,面对都美竹的举报,加拿大人吴亦凡一键三连否认——没有选妃,没有诱奸,没有迷奸。并且霸气回应:如果有这类行为,我会自己进监狱!


电影《无间道》里,黑社会大哥韩琛说得好:出来混,最重要的就是讲信用,说要杀你全家,就要杀你全家。

“如果有这类行为,我会自己进监狱!”既然吴亦凡都这么说了,那么,办过无数类似案子的朝阳警方,自然要一如既往地秉承实事求是、助人为乐的办案精神,全力以赴送他一程:让这个出口转内销的人渣,最后做一次“讲信用的人”。




一审结果还没出来,相信很多人最关心的是,吴亦凡这个加拿大人渣会得到什么惩罚。

不过,虽然目前还没有正式宣判,但是审判结果应该大概能够推测到了,因为强奸和聚众淫乱的罪名已经明确。

在我国,强奸罪是重罪,比迷奸、诱奸更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犯强奸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吴亦凡的强奸罪情节恶劣吗?这个还不好判断,但是影响极其恶劣是肯定的;吴亦凡只强奸了一个女性吗?应该不止一人。

当初,在吴亦凡微博上,有超过20位以上的女孩轮流爆料“交往内幕”。如今,吴亦凡强奸罪已经做实,只要人数超过两人以上,就符合“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这一条,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除了强奸罪,吴亦凡的另一项罪名是聚众淫乱。什么是聚众淫乱?就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人数是指3人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聚众淫乱这一项,吴亦凡最多会判刑5年。

虽然今天聚众淫乱罪不算一项非常重的罪,但要放在40年前,聚众淫乱罪绝对算得上是要吃枪子的重罪。

1983年9月,我国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其中,对流氓罪和聚众淫乱罪的最严处罚就是死刑。

加拿大渣男吴亦凡赶上了好时候,流氓罪现在已经取消,聚众淫乱罪也从最高死刑降低到最高判刑5年。

不过,虽然聚众淫乱罪现在最高只判刑5年,但是吴亦凡还犯了强奸罪,如果强奸多人,最高可判死刑。

鉴于吴亦凡犯罪行为影响之恶劣,加上两罪并罚,如果强奸女性在2人以上,希望朝阳法院能够“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定格判刑,送这位出口转内销的加拿大人渣,吃一粒纯正的中国产钢制“花生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