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速递

中共巡视组要员董宏被公诉 曾与王岐山诸多工作交集

2021-07-06 09:42:13

据最高检9日消息,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董宏利用担任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董宏出生于1953年,辽宁省海城市人,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中共党史专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于去年10月2日宣布董宏接受调查,今年4月12日宣布开除其党籍。4月26日,检察机关宣布对董宏作出逮捕决定。

经查,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个自信”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

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

腐化堕落,家风败坏;

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董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董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被外界视为中国国家副主席王岐山的得力助手的董宏,于北京时间6月9日被提起公诉。

6月9日,据中国最高检消息,中共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截至目前,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官方起诉指控:董宏利用担任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董宏频繁在中共反腐重要场合现身。图为2015年2月5日,董宏代表中共中央巡视组向神华集团进行反馈。(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21年4月26日,据中国最高检官网消息,已以涉嫌受贿罪对董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4月12日消息,中共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个自信”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0年10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共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董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董宏2020年10月落马,港媒《星岛日报》曾引述消息说,其妻也涉案,她组织了一个“艺术团”,近年非常活跃,在中国各地表演,与商界关系密切。

公开资料显示,董宏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曾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薄一波的秘书。

外界还指,董宏曾与王岐山在仕途上有诸多交集。在中共中央部门任职几年后,1998年,董宏1992年调任广东省佛山市市长助理。之后几经变动后,和中国国家副主席王岐山仕途产生交集:1998年,董宏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之后升任主任。同一时间段,因为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下,王岐山于1997年年底从中共中央被调任广东担任副省长,协助当时的省委书记李长春处理当地银行不良贷款问题。

据媒体报道,之后随着王岐山再次被调回中共中央出任中国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董宏也离开广东任中国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产业体制司司长。因为之后在北京、海南两地政坛,董宏与王岐山均有工作交集,外界据此称董宏为王岐山的“大秘”、“大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