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速递

中国未及时公开病毒“人传人”?卫健委驳斥

2020-05-16 03:01:41

中国未及时公开病毒“人传人”?卫健委披露完整时间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2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并答记者问。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卫健委1月14日就已经内部开始提出国家可能面对的是一个大流行病毒的情况,但过了6天,在1月20日才公开证实病毒能“人传人”,您对此如何评论?美国一些官员宣称中方没有及时共享病毒资料、数据等,咱们对此如何评论?谢谢。

国家卫健委:

关于这个问题先要做一个说明。我们现在讲的“人传人”的说法是通俗或者简化的说法,如果是用完整和专业的表示,应该是“病毒在人和人之间的传播能力和传播方式”。理论上,细菌和病毒都存在“人传人”的可能性,但不同的细菌和病毒的传播能力和传播方式是不一样的,有的差别很大。比如肺结核是细菌引起的,它的传播能力很强,主要是通过呼吸道传播。诺如病毒主要是通过粪-口途径传播的,传播能力也很强。乙型肝炎是病毒引起的,主要通过母婴传播和血液传播。艾滋病也是病毒引起的,主要是通过性传播和血液传播,这两种疾病的传播能力相对是有限的。对这个问题我先作这样的说明。

新冠肺炎疫情初期,对它的致病病原、潜伏期、传播方式、传播能力、感染来源都还不确定,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了多学科专家在临床病例有限的情况下,抓紧时间开展了病因学和流行病学的调查,加强对感染者临床表现的研判,目的就是为了搞清楚这些问题,为国家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019年12月30日晚上,我们获悉武汉市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的信息,委党组高度重视。31日凌晨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武汉市了解情况,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2020年1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成立了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判疫情,作出部署,并且由委负责同志带领多名专家和工作人员赴武汉,指导、督促湖北省、武汉市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1月3日,我委安排有关科研机构对病例样本进行实验室平行检测,就是几个实验室同时做,可以相互验证;还开展了病原鉴定。

1月5日,排除了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流感、禽流感、腺病毒等呼吸道病原。1月7日,中国疾控中心成功分离病毒毒株。1月9日,我委专家评估组对外发布:“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的病原体初步判断为“新型冠状病毒”。

1月10日,初步研发出检测试剂盒,又用了将近一周时间对试剂盒进行优化;并组织对武汉市发热门诊就医和留观患者开展主动筛查。1月12日,我们向世界卫生组织分享了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组序列信息,使更多国家能够快速诊断患者,也向世界敲响了预防的警钟,发出了提醒的信号。

1月13日,泰国出现首例武汉市输入性确诊病例,我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武汉市进一步加强防控措施:一是把好“入口关”,严格农贸市场和野生动物的管理;二是把好“出口关”,落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体温筛查;三是把好“聚集关”,最大程度减少公众聚集。同时,规范各地疫情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加强政策措施解读,普及防护知识。

1月14日,我委召开全国卫生健康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再次作出部署,强调新冠病毒导致的新发传染病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人与人之间的传播能力和传播方式仍需要深入研究,不排除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的可能性,并对湖北省、武汉市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1月14日开会的时候,我们对病毒的认识还处于“在路上”的状态,当时的许多问题还没有达到能得出结论的程度,我们还在努力获得答案。

1月19日,经过前后几批专家组以及当地医务人员的持续努力,我们对新冠病毒人和人之间的传播能力有了比较准确的认识。所以,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新冠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实行“乙类甲管”等措施。此后,全国的疫情防控情况大家都比较清楚了。

现在回头看,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是人类首次面对的疾病,在疫情初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以现有条件下最快的速度积累证据,深化认识,逐步掌握新冠病毒的特性,探索防治规律。同时,坚持底线思维,高度警惕风险,始终以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中心,依法科学制定防控政策,并履职尽责,严格抓好落实。

另外,您谈到对美国方面的沟通和交流,刚才其实国际司李明柱同志的回答里已经作了描述,应该说我们和美国的沟通和交流是非常早的,而且频度也是非常密切的,沟通交流也是多方位,有卫生部长之间的,有两国疾控中心主任之间的,有专家教授之间的,我们在这方面没有任何的保守,也没有任何的迟疑,做到了尽量的分享信息,促进两国之间、包括全球的疫情防控。


蓬佩奥妄称“中国销毁病毒样本”,国家卫健委驳斥


5月15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并答记者问。

新加坡海峡时报记者: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表示中国卫健委在1月3日下令销毁病毒样本,并且拒绝和其他国家分享病毒毒株,您对此有何评论?能否证实?另外,卫健委为何坚持不把无症状感染者纳入官方统计,考虑到现在无症状感染者确认是有感染能力的,并且引起很多关切,您如何评价?谢谢。

国家卫健委科教司监察专员刘登峰:这些美国官员散播的言论,纯属是断章取义,有意混淆视听。疫情发生后,面对不明原因的肺炎疫情,病原鉴定是首要任务,这是科学防控的基本工作。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国家级高水平的专业机构进行病原的平行鉴定工作,他们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就是为了早日鉴定病原体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对病原体的致病性保持高度警惕,也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研判,基于防范生物样本病原泄漏、确保生物安全,根据专家综合研判意见,我们确定了对引起不明原因肺炎的病原体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进行管理,并对采集、运输、实验活动、销毁等等做出了明确的生物安全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1月3日我们印发了相关文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风险,防范不明原因病原造成的次生灾害。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们出台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这在防范生物安全风险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实一直以来,我国法律法规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保存、销毁、实验活动等都有比较明确的要求,对于实验室条件达不到生物安全样本保存条件要求的,应就地销毁或移交专业的保藏机构保管,这都有明确的规定,同时也是法律法规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

关于病原微生物毒株分享,我国始终持积极开放态度,在病原微生物菌毒株分享方面,我国一直都是积极的贡献者。比如近年来,为防范全球流感大流行,在世卫组织框架下,我们向美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等都提供了很多高致病性流感病毒毒株。在新冠毒株分享方面,我们同样持积极开放态度,愿意在世界卫生组织的框架下,有序分享新冠病毒毒株,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和科学研究,推动新冠肺炎相关疫苗、诊断工具和治疗药物的研发、生产和公平分配。这是我的回答,谢谢。

我再来补充回答一下这位记者关心无症状感染者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专门研究过,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我们现在讲的无症状感染者实际上包括了两部分人群,第一部分是所谓的隐性感染者,他们感染这个病毒以后全过程从头到尾都没有症状,或者症状很轻微,这是一部分人群;还有一部分人群是感染以后还处于潜伏期,后面可能会出来症状,但是在检测的时候可能还没有症状,是属于潜伏期。这样的话归到确诊病例不合适,归到隐性感染也不合适,因为有一部分是变化的,所以我们用“无症状感染者”来统称这部分人,这是从管理学的角度来处理的。

第二,对检测到的无症状感染者,大家可能注意到,我们每天都报告,每天除了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之外,有一个部分专门报告无症状感染者,所以我们的信息是公开的,而且我们也报告今天有多少例无症状感染者转成确诊病例,我们的信息是公开的,是完整的,没有缺失。

第三,我们对无症状感染者跟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都一样的关注,也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严格的医学观察措施,有一部分慢慢的出现症状变成病例了,有一部分自己就好了,我们一直在严密关注,采取非常严格的措施来管控这部分人。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现在还保持用“无症状感染者”这个称谓,这个问题我们反复研究过,这是我们这么做的原因。谢谢这位记者的问题。


中国拒绝世卫去武汉P4实验室?卫健委:没收到过请求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5月15日下午2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会上有提问称,听说中国拒绝了世卫组织派代表团去武汉P4实验室的提议,这是否属实?谢谢。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司监察专员李明柱:世界卫生组织是一个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协调全球卫生事务方面发挥着重要的领导作用,我们非常重视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并且坚定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新冠肺炎抗疫国际合作中的领导作用。自疫情发生以来,我们一直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向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社会分享疫情信息,我们与世界卫生组织专家之间还建立了技术交流机制,召开了多次技术交流会议。另外,我们也邀请世界卫生组织来中国现场考察,1月20日-21日,我们接待了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组赴湖北武汉考察,专家组访问了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实验室,与湖北的专家进行了非常深入的交流。2月16日-24日,我们接待了中国-世卫组织联合专家考察组,这个专家组分别赶赴北京、四川、广东和湖北武汉,全方位、深入地调研疫情形势、防控措施、医疗救治、科研攻关等情况,他们也对中国和世界上所有国家就疫情防控提出了非常有价值、有建设性的建议。世界卫生组织从来没有就参观某一个实验室提出过请求,所以“拒绝世界卫生组织去武汉实验室”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