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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曹操一定要杀了汉献帝的皇后伏寿

2021-07-06 09:36:27

伏寿,汉献帝皇后,琅琊郡东武县(今山东诸城)人,西汉大司徒伏湛八世孙,父亲是学者伏完,嫡母为阳安长公主刘华。墓位于许昌市南15公里的冢刘村东北隅,墓高10米,占地1730平方米,冢前有两小墓,为二皇子墓。


建安十九年,伏皇后被安上“阴怀妒害,苞藏祸心”的罪名,在冷宫中被囚禁至死。并且,她所生的两位皇子亦以毒酒毒杀,伏氏宗族有百多人亦被处死,伏寿母亲盈(可能即樊普姐)等十九人都被流放到涿郡。

当时主政的并不是皇帝,而是权倾朝野的曹操,所以《后汉书》字里行间都在向人们暗示一个信息,那就是:曹操害死了汉献帝的元配夫人。


那么,伏皇后的罪行究竟是确有其事,还是有心人栽赃的冤情呢?

史料中记载的内容比较充足,但偏偏一些细节自相矛盾。《后汉书》有云:“董承父女因衣带诏被诛,“后自是怀惧,乃与父完书,言曹操残逼之状,令密图之。完不敢发,至十九年,事乃露泄。”《三国志》亦支持了这种说法。由此可见,罪证就是一封书信,这封信是不是伏皇后写的呢?

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建安年间,曹操的势力如日中天。如果的确存在这封书信,那么,它是怎么送出去的呢?曹操是个多疑的人,所以不论内宫还是外廷都安插了数之不尽的耳目。曹操根本无需劳心,只要宫里有一点点风吹草动,消息便会立即送上家门。所以,如果当时曹操没有获取关于这封信的第一手信息,自不可能在“至十九年”时查清这件事。


伏完是个学术型官员,这一类的官员都很聪明,懂得如何在风口浪尖上明哲保身。例如,建安元年作为皇帝老丈人的他被封为辅国将军,原本是可以手握兵权的。不过,伏完却碍于“政在曹操”,主动放弃了令人眼红的权势。因为这个缘故,这个活在动荡时期的老人才能寿终正寝。

如果女儿真的给他写了这样一封要命的信,且不说他会不会照着女儿说的办,将原信销毁是毋庸置疑的。就算他不考虑自己这把老骨头,也不会给女儿的安危留下隐患。因此,这件事的真相很可能是这封信并不存在,伏皇后是被栽赃的。

曹操后来操之过急地替汉献帝选新皇后,或许可视作马脚:“十一月丁卯,曹操杀皇后伏氏,灭其族及二皇子。二十年春正月甲子,立贵人曹氏为皇后。”伏皇后刚去世三十六天,曹操便给小皇帝找了个新老婆。


曹操究竟在谋划什么,他为何会有如此反常之举呢?

建安十八年,对于曹操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一年。

他将原本的十四州重新整合成九州,这样更便于驾驭各地;

曹操将幽州、并州划入属于自己的冀州,让自己的地盘更广;

将自己的三个女儿全都送到后宫,封她们为夫人,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扶持曹氏后族势力;

次年春天,曹操还兴致勃勃地发动南征,和孙权打了一架。不过,曹操虽御驾亲征,但他却一击即走,以孙权军容严正为理由撤兵了。

这一切都暴露了曹操偏安的心态——我已经六十岁了,现在取得的成果已经难能可贵了,所以也该守着这份霸业安享晚年了。孙权不足为虑,刘备不成威胁,曹操已是名副其实的土皇帝。就是因为这种心态,曹操才会产生了患得患失的感觉,他生怕有人会威胁到自己的既得利益,是以“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那么,这个睡在曹操卧榻上的家伙,究竟是谁呢?

就是伏皇后所代表的外戚,时至今日,还能在朝堂上和曹老板唱反调的,只剩当今皇后的娘家人了。所以,曹操只要解决掉伏皇后,此后他指东满朝文武绝不敢打西。

我们再来看看曹操抓伏皇后时的一些细节:

“公遣华歆勒兵入宫收后,后闭户匿壁中。歆坏户发壁,牵后出。帝时与御史大夫郗虑坐,后被发徒跣过,执帝手曰:‘不能复相活邪?’帝曰:‘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时也。’帝谓虑曰:‘郗公,天下宁有是邪!”

曹老板要杀人,连当朝天子都拦不住,这是何等的霸道?曹操不容商量的强硬态度,恰恰暴露了他忌惮的东西——伏家的势力。所以,若伏皇后泉下有知,老天能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伏皇后聪惠仁明,有闻于内则”的她一定能体会到审时度势的重要性。


当曹老板的三个女儿被送到宫里与自己争宠时,何不将皇后的位置让出来,何必去执着虚名呢?倘若伏皇后肯放弃这些,曹操想必不会为难这个明事理的女人,亦不会对伏氏族人痛下杀手,几乎将整个家族屠灭。

毕竟历史不能重来,未能看清这一切的伏皇后死在了曹操罗织的冤案里,成了曹操巩固权势的牺牲品。

参考资料:

【《后汉书·卷十下·皇后纪第十下》、《三国演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