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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运动第一刀:刘青山张子善案的真相及检讨(中)

2019-12-23 04:01:45

纵观张青山、张子善在机关生产中的全部行为,将国家财产据为己有,也就是贪污盗窃,应该是不成立的;但很多行为依然是违反党纪国法的。首先,挪作专项财政款创办企业,当该款需要使用时,继续挪用之后专项财政款补漏洞(用刘青山的话说就是:不要老守着那幺点死钱,要把死钱变活钱)。

  这幺做,机关生产赢利问题还不大,一旦亏损无款可还,就要形成国家财政亏空。如果全国地方政府都如此,则要爆发财政危机,要幺导致政治危机,要幺导致金融危机,都将危及政权的生存。不要说社会主义的中国不能允许,就算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也不可能允许。故而,刘、张触犯的其实是天条!

  其次,擅自进行天津地委、行署驻地搬迁操作,如果各地政府都这幺胆大妄为,则中央政府将“政令不出中nan海”,国将不国,故必须严厉打击!当然,与挪用财政专项款不同,该项错误不是刘、张想犯就能犯的,林铁的批准给错误行为开了绿灯,黄敬的积极支持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但打击面不可能太大,所以最后责任都落到刘、张身上。

  再次,赚到钱后奢侈浪费。刘青山买车两辆,张子善买车五辆;刘在天津自定每月生活费600万元,实用400余万元,张陪上级巡视干部大吃大喝,享受一条龙服务,抽高档香烟;都属于这种情况。尽管钱没有揣进个人腰包,可在中国刚从半封建半殖民地泥淖里挣扎出来的当时,宝贵的资金应该用于生产建设。需要指出的是,抗美援朝正在紧张进行之中,全国人民节衣缩食支援,作为领导干部的刘、张却奢侈浪费,不能不说是在犯罪。

  最后,用机关生产盈利,主动或被动向上级领导及家属赠送商品及有偿服务,形成集体腐败局面。尽管包括刘、张在内的每个人占用财富都不多,无论按哪个年代量刑标准都够不上犯罪,更不用说判处死刑了;但总金额数量可观,已经对党和国家事业造成较大损失。且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刹住这股歪风,他们就会从多吃多用发展到直接放入私囊,再从小贪发展到巨贪。而在还没成为事实前,不可能对河北省委及上面的华北局进行大面积打击,那就只能集中打击刘、张了。

  不过,如仅是上述这些违纪行为,按现在法律判刘、张死刑,似嫌过重。但由于他们也知道市场经济竞争的残酷性,生怕把挪用的财政款输个精光无法交代,最初走了一条利用职权做官商赚钱的道路。而其职权就是组织民工兴修水利,遂为赚钱在伙食上苛待民工,导致最终有多人病亡,这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也是可判死刑的(比如食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受贿金额只有数百万,但造成10人死亡,照样执行死刑);故最终遭严厉制裁也不算太冤。

可刘、张并没意识到自己是在违法乱纪,相反还因为用赚来的钱给机关人员谋了点福利而沾沾自喜,以本地区功臣自居,甚至还搞起了局部个人崇拜。刘青山称自己是马列主义在天津地区的具体化,就有阿谀奉承之人搞了一个所谓的“刘青山思想”。1951年机关七一纪念大会上,有人为讨好张子善,喊出“在英明领导张专员领导下前进!”的口号(后来调查组为加重张的罪名,将“英明领导”改成“英明领袖”,并不实事求是)。

  应该说,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违法乱纪是刘、张最大的问题。润之在七届三中全会特意强调,党的干部要防止在糖衣炮弹攻击下打败仗,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刘、张作为比较重要的干部,不可能不专门学习该讲话,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根本是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然而,润之是说说而已的人吗?非也。他的态度是听则罢了,不听是有霹雳手段的,打AB团、延安整风就是先例。

  刘、张在北方参加革命,可能不清楚前者情况(抗战爆发后到延安的干部完全不知道),但对后者应该有所耳闻甚至感受了压力,只要稍加联想就能推论出:润之如看到大家无动于衷,会使出杀鸡儆猴狠招的,谁当出头鸟谁就被他的枪打。刘、张做了这幺多出格的事,难道还算不上出头鸟吗?如此肆无忌惮,不是主动给润之送人头的节奏吗?

  刘、张当出头鸟的做派,其实早就被下面的干部看到,引起一些正直之士不满。前面提到的副专员李克才也属于冀中派,但为人正直,出于对刘、张的爱护,多次当面对他们进行规劝。可刘青山却毫不在乎地说:“老子们拼命打了天下,享受些又怎幺样?”地委组织部副部长芦铁不同意动用省里拨下的1.4亿元干部家属救济粮款,刘不满却没办法,张子善献上密策,将芦调任安次县委书记,只要完不成防汛任务就撤职。

  李克才忍无可忍,于1951年春利用到省委汇报工作机会,向林铁反映刘青山曾经吸毒,张子善工作作风独断专行,他们在上一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销售作为救济粮的玉米等问题。由于上述问题只是冰山一角,加之刘毒瘾可能已戒除,林铁护短称吸毒是累出来的毛病,已经改掉,摆摆手不让李继续反映,还要他跟刘、张“搞好团结”。林事后对人说,李的行为属于“卖主求荣,不好”,并当刘到省里开会时,向他暗示有人告状。

  刘青山听后大怒,当即称病返回天津住处,将可能反映他问题的干部挨个找来,斥责道:“老子在前头拼命干,你小子在屁股后头数脚印!”甚至指着张子善鼻子斥为“糊涂蛋”(大概是未能查出告状者的意思)。被骂者有的当众哭泣,有的挨骂后坚决要离开天津,跟刘离心离德。总之,形势已经紧张,刘却并不知道已埋下杀身之祸的隐患。

相比之下,张子善比较圆滑,判断出告状者可能是李克才,考虑到也是冀中老同事,告状应该不是山头之争,打算把他也“团结”进来。于是,张借其李有孩子出生之机,亲自登门给李妻送上200万元贺礼。李回家得知此事后,立刻让警卫员把钱款如数退回。刘、张见李不吃“敬酒”,“团结”无望,便商议着让他吃“罚酒”走人。

  然而恰在1951年夏,林铁赴苏联治病,由冀南干部马国瑞代理省委书记,加上省 杨秀峰、省委组织部长薛迅都是冀南干部,刘、张一下子就失去了靠山。天津地区机关生产早已名声在外,但只是冀中派的福利,冀南派既然掌控了河北省政局,自然要改变这种局面,遂放出风声:要把刘、张中的一人调离。

  在刘、张眼里,调走意味着吐出机关生产这块肥肉(以后用钱不方便了),故不约而同去上面运动,都想让对方调走,原来还算和谐的关系瞬间消失,并发展为互相攻击。刘青山写了一封信同时呈给省委、地委,满纸歪理却气势非凡,抱怨对他照顾不周,状告地委不执行省委意见,指责张子善自私、有宗派;张也有类似举动。两人互相攻击揭短,致使机关生产中更多的违法行为在不经意中暴露,被李克才掌握。

  最终,刘青山因长期养病不上班(机关生产不属于上级指派的工作),而被调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闲职。张子善则凭着坐镇石家大院“工作勤恳”,在专员基础上兼任地委书记,成为天津地区无可争议的一把手,比之前的刘还风光。春风得意的张决定以胜利者姿态“宽宏大量”,除烧毁刘的消费单据外,还代表地委决定赠送现金1000万元,那辆美国轿车和花500万元买的收音机也一并让他带走,加上其他零星费用,共有2800万元,全都从机关生产盈利中列支。

  刘青山开始很高兴,继而担心张子善是下套,在6月28日的日记里写道:“离津前把所有之账弄个一清二白,不留后事……决不留空叫他们(指张及其心腹)钻。”为此,他又留下3000万元托人(可能是康光宇)保管,如有事就交出,无事日后可以收回,作为异地做官的活动经费。到了石家庄,省委果然指示,不准带汽车赴任。刘误以为被张出卖,在司机开车回天津地委时,请其再带回最后一笔私房钱1000万元(看来还是想打擦边球个人捞钱的)给保管3000万元的那人,并附密信一封。

  信里写道:“张这种行为,早为我所预,因此我当时不把款代(带)着,作为预防他这种行为。省委若派人去你处检查时,可把那3000万元向他们公开说明……为表示我不要此车,希你设法替我说句话;‘刘同志不要,张三番五次给他,叫他弄走’……千万保守秘密,不使别人知道,因是密话私话,请你费神从深泥中把我拉出来吧。”可以看出,此时的刘青山已如惊弓之鸟,唯恐东窗事发,当然他所谓的“深泥”,还只是犯错误而罢官。

  但冀南派觉得时机还不成熟,竟推举刘青山为郭老率领的中国青年友好代表团成员,出席于当年11月1日到6日召开的世界和平理事会维也纳会议,以开眼界。这当然可以理解为对他的补偿(改革开放后也常以安排出国考察作为失意官员的补偿),但也不排除调虎离山,防止他与张子善串通,同时也给张以平安无事的错觉,以便选合适时机彻查。

  张子善此时如能收手,逐渐妥善处理机关生产问题,把精力放在正常工作上。则事发后,他只是刘青山的帮凶,尽管脱不了干系,撤职查办难免;但按区别对待原则,判死缓保全性命,应该是大概率事件。然而,错觉让张对刘的“事业”全盘接受并“发扬光大”。刘刚调走的7月,电线厂汇报缺乏流动资金,无法购入铜材生产,张仍想维持生产,去银行贷款,结果因不符合政策而未获批准。

  行文至此可见,刘、张尽管敢想敢干,但作为企业经营者并不够格。因为办工厂不仅仅出资建造厂房、购置设备即可,还须建立融资渠道,以供采购原材料、保持一定数量产成品、应收账款和发放工资等;若融资渠道不畅,则须留有足够现金以保持流动性。像他们这样,挪用款项全都变成工厂固定资产或用来从事商贸活动,不留一点后路,很容易发生资金链断裂危险,那就满盘皆输了。

  故对张子善而言,如要保护自己,就应令电线厂及时停业整顿,将来主要责任由刘承担。但张还想大干一番,便亲笔向行署建设科批信:“可无息借款,限八月十日前归还。”令人持信又挪用了防汛水利专款10亿元,但拖延不还,经建设科数次交涉催促,到10月才分四次还清,从而也成为挪用公款的主角。而到了9月18日,机关生产合账,华北防空司令部和中央军委气象局又要求抽回对建筑公司的入股金20亿元。

  至此,机关生产走向反面、行将被取缔的趋势已初露端倪,人家军委气象局既已“春江水暖鸭先知”(弄得不好,股金也是挪用来的)了,张子善就本应抓住这最后机会。他如想收手,可向省委要求撤销机关搬迁天津请求,卖掉预备下的近4000立方米木材,不仅支付建筑公司入股金绰绰有余,而且还能还掉大部分银行贷款。然后,再逐步消化黑铁皮库存,回笼资金归还挪用的财政专款,最后把机关生产企业上交国家。这样在案发后,他就一定能得到有别于刘青山的结果。

  然而,张子善此时想到是,机关生产如果收手,以后高档烟就抽不上了,一条龙服务就不能搭车享受了,上级领导和家属的物质要求就无法满足了。故他一条道走到黑,依然在挪用上做文章,又找行署财政科,再商借水利专款20亿元。此时,省里已明文规定“专款专用,工完帐清”制度,建设科根据上述原则,表示“借给财政科可以,不借给生产管理处(就是不能用作机关生产)。”

张子善表面答应,等款借到财政科,又让生产管理处给专署立下“信托契约”,将20亿元水利专款交给防空司令部等,使天津地区对建筑公司控股比例升至75%,故性质仍属挪用财政专款从事机关生产,对他而言是罪上加罪。屋漏偏逢连夜雨,行署财政科一位办事员发现刘、张出差报销问题,坚持原则,要求张改正。张最初试图用威胁来压制,但办事员不畏强暴,打算向省委和中央写信,控告其压制党内民主和伙同刘青山挥霍浪费。

  见威胁无效,张子善便换了一副热情嘴脸,“屈尊”找该办事员谈话四次,嘘寒问暖,关心备至,希望其“充分体谅”领导工作需要,打消向上写信反映的念头;甚至还以调换更满意的工作来利诱。但办事员软硬不吃,坚持要向上级反映控诉。张在无奈之下使出“杀手锏”(如果是现在可能要雇凶杀人了),强行扣押对方给省委和中央的信件。不料两个多月后案发,信件解冻并成为张的又一项罪证。 

  正当张子善在不归路上越走越远时,李克才也开始行动了,于深秋时分向薛迅要求调离天津专署。当然这只是引子,当薛问起原因(组织部长必须履行的手续)时,他反映了刘、张的大量问题,除之前告诉林铁的那些外,新增了组织河工供应站赚民工钱、勾结私商倒卖军需物资、赚钱后讲排场图享受等“干活”。

  冀南派可能早有谋划,等候李克才多时了。薛迅进行详细记录后,再三叮嘱要保密,然后迅速向马国瑞汇报。马又找了杨秀峰等省委几个主要领导商议,决定成立一个较高规格的省委工作检查组,立刻对天津地委、专署工作进行检查。工作组在石家大院谨言慎行,相关人员进行个别保密谈话(可能包括那位软硬不吃的办事员)和调查,经过一周事件的紧张工作,“总算对刘、张二人的情况有了粗浅的了解。”

  11月2日,工作组向中共河北省委纪委提交书面报告,结论是“天津地区机关生产中的问题,是很多而严重的,建议省委及早考虑解决”。11日,河北省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华北局在北京召开的省、市委书记会议,听取华北局《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报告。马国瑞认识到解决刘、张问题时机已趋成熟,遂在会议期间向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作了汇报,薄指示严肃查处!

  随着润之于11月20日批转东北局报告,拉开三反运动序幕,李克才于21日在薛迅支持下,当众揭发刘、张问题。当然,这仅仅是开始,张子善尽管不能逃回石家大院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但在省府保定市依然能自由活动,去看望正在省医院养病的妻子赵玉秀。赵此时已听说事情闹大了,中央很重视;张虽预感不妙,却强作镇静,硬说个人没花一分钱,全是给上边花了;另外就是批些条子搞机关生产,声称最坏结果就是检讨和处分。估计他对组织上也是这幺说的。

为彻底查清刘、张问题,河北省委决定就在党代会期间,再向石家大院派出工作组,由薛迅担任组长。与上次秘密调查不同,这次是大张旗鼓,薛直斥刘、张声色俱烈!李克才、芦铁、软硬不吃办事员这些本来就与刘、张作过斗争的干部、群众,则公开站出来举报。在此气氛下,少部分原来为刘、张办事的人见势不妙,赶紧反戈一击揭发,争取立功赎罪;即使跟刘、张关系好的人,也只能顺着工作组调子,问什幺讲什幺;但也有一些受过刘、张好处的人如实反映情况,不肯说坏话。

  工作组当然不能只凭口供,而用更多精力,通过翻阅财务账目、凭证、报表,查找刘、张经济犯罪的蛛丝马迹。经过几天努力,刘、张挪用财政专款搞机关生产和动用盈利满足上级领导、家属需要及利用工作之便高消费(用算作个人贪污)及骗取贷款(当时掌握金额为40亿元)的事实,陆续浮出水面

  于是,河北省委决定对在天津的张、郑两奸商实施抓捕,并经请示总理后,于11月29日十七时,逮捕还在保定参加河北省党代会的张子善。总理立刻指示外交部通过驻苏使馆,通知刚以中国农民代表身份、被增补为世界和平理事会常务理事后、来到莫斯科的刘青山,“另有紧急任务”,要求其立刻回国。

  同在11月29日,由河北省委起草、经华北局批准、以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第三书记刘澜波名义签署的报告上报中央;称发现天津地委、专署有严重贪污浪费和破坏国家法令行为。初步检查材料证实刘、张:(1)动用地方粮款25亿元、宝坻县救灾粮款4亿元、干部家属补助粮款1.4亿元;(2)潮白河民工供应站苛剥获利22亿元;(3)贪污修飞机场节余款和群众房地补价款45亿元;(4)冒充修建名义(回避机关搬迁问题),从银行骗贷40亿元。总计贪污挪用公款200亿元左右投入机关生产,从事投机倒把违法活动。

  报告列举了从东北购入木材和从汉口贩卖马口铁两件事,指责刘、张让私商从中贪污中饱、破坏国家政策。还揭露二人日常生活铺张浪费,私用有账可查的达4、5亿元,向上下级送礼有账可查的有1.3亿元;并指出张子善为消灭证据,曾亲手焚烧1.5亿元的单据和其他单据178张。报告最后说明,已将张逮捕,刘青山回国后亦将逮捕;并为未能在刘出国前发现其贪污腐化行为、导致被动局面进行检讨。

  报告中的数字是薛迅带人搞出来的,跟真实情况相比还是有一定出入。比如机场结余款是军方赠送,群众征地补偿款是挪用,都不是贪污;机关生产也是集体财产,刘、张投入资金性质是从小团体利益出发的挪用,而不是贪污;另外,初步证实的金额相加只有115亿元多,总计200亿元左右这个数字没有说服力。

但这个典型对润之来说来得非常及时,是否完全真实已经不重要了。就像过去打AB团、延安整风一样,对他来说,只要有震慑下属的必要,可以刑非其罪甚至捏造罪名。刘、张既然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贪图享受是实情,就已经是很好的靶子了,真贪污最好,就算基本没有贪污,也要强行戴上贪污的帽子。

  为此,润之于11月30日以中央名义,将华北局报告转发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并写下批语。批语第一句赫然写道:“华北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然后肯定了华北局方针的正确性,称此事给中央及报告转发单位都提出了警告,要求他们发现属下的同类事件,并及时加以惩处。

  以这起大案为契机,润之决定于12月1日下发由他精心修改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消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该决定为秘密文件,只书面下达到党的省、市、区委和省军区党委,地委书记和大城市的区委书记及省军区师级主官,在上级党委开会时最好集体阅读和答疑,与此同等级别干部必须集体阅读,但不得让其中的不可靠分子(指像刘、张这样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地师级干部)阅读,且不得在任何刊物上登载,不得遗失。

  决定的篇幅很长,在分析了抗美援朝和国内方面形势后,提出1952年是三年准备工作的最后一年,从1953年起就要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准备以二十年时间完成中国的工业化。其中,首先要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这就需要许多资金,而资金来源只有增产节约一条康庄大道(这段是润之在修改时特意加写的)。为此,下一阶段主要工作有整编军队、精简机构、增产节约、继续稳定物价和三反五项。

  涉及到三反部分的,润之加写道:“中央人民政府不久将颁布惩治贪污的条例和惩治浪费的条例,各级领导机关必须仿照实行惩治反革命条例那样,大张旗鼓地发动一切工作人员和有关的群众进行学习,号召坦白和检举,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和检查。一切贪污行为必须揭发,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程度不等的处理,从警告、调职、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典型的贪污犯,必须动员群众进行公审,依法治罪。”

  “浪费和贪污在性质上虽有若干不同,但浪费的损失大于贪污,其结果又常与侵吞、盗窃和骗取国家财物或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相接近……必须与严惩贪污同时进行……定出惩治办法。……(对严重贪污、浪费现象)事前毫无觉察、事后亦不厉行惩治者,称为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虽然没有亲手参加贪污行为或浪费行为,亦应以失职论处,决不宽恕。”腾腾杀气跃然于纸上。

润之既有杀气,便又想起刘、张仅仅是逮捕,还未有处理结果,遂于同日以中央名义致电华北局薄一波、刘澜波,指出:11月29日“报告中没有说到对于那些重大贪污犯,党和政府是如何处理的,请你们将处理的情况补告我们。”但此时,刘青山人还没到案,根本谈不上处理。华北局在润之高压下,不得不督促河北省委加紧办案。

  12月2日,刘青山从莫斯科乘坐国际列车到达天津站,本还想进京述职,却被公安人员直接请下车予以逮捕;然后押送保定,和张子善分别关在河北省公安厅后院一排灰砖平房的两个房间里。就在同日,康光宇也被逮捕;地委副书记马庆云等一批积极追随搞机关生产的干部及刘妻范勇、张妻赵玉秀均停职反省。至此,刘、张“集团”覆灭,二人则成为笼中鸟、俎上肉,命运与所犯罪行及态度毫无关系,而直接取决于运动发展的需要。

  刘青山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每天不多讲话,更不写“反省材料”,无非是吃了睡、睡了再吃,仅给林铁写过一封信,称“盼望抽空详谈一下。”张子善政治经验尚不够丰富,自关押起不断写交待材料,虽避重就轻、推脱责任(当然是推给刘和问他要东西和受他招待的干部、家属),却也留下了为数可观的书面材料。他同样把希望寄托在林铁身上,写信表示“渴望能见一面”,“ 党允许的话,愿能一谈。”

  然而,如果不是林铁远在苏联,刘、张根本不会成为三反运动的典型,而因个人享用金额毕竟有限,很可能通过实际享用者的退赔,只是运动中不起眼的小老虎,接受处分、吸取教训后还有东山再起的希望。可一旦成了超级典型,纵然林铁肋生双翅回河北掌权,恐怕也是徒呼奈何、自顾不暇。而此时,即使掌握河北省政的冀南派,也已经不是推着中央整刘、张,而是被润之推着不断加码。

决议认定刘、张从事的机关生产“获得非法暴利(承认挪用款总体未亏损)”,但仍认为大量贪污(没有过硬证据支持);继而指控两人“任意挥霍浪费,过着可耻的腐化生活”,并首次指控刘青山“吸食毒品竟至成瘾”。两人开支及送礼总额,由向中央报告中的合计五六亿元,缩减到3亿多元。张子善焚毁1.5亿元单据之事不再提起,但焚毁单据数由178张增至378张。

  决议对刘、张打击反对他们违法乱纪的忠诚党员和正直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谴责,但未列举事实;列举的是刘青山“老子们拼命打了天下,享受些又怎幺样?”(未说有“刘青山思想”)张子善说天津地委内只能有“一个头”、“一个领袖”这些“名言”;指控有一个无耻之徒在七一纪念大会上高呼“向我们英明的领袖张专员致敬”。决议还称,刘、张大肆拉拢意志薄弱和他们气味相投的人,共同作弊,形成公然行盗的小宗派集团。

  决议特别指控刘、张,公然责令干部要动员党组织“保证完成剥削民工三十亿元的任务”的行为,是要把天津地区的党变成贪污罪犯们的驯服工具。这是该贪污事件特别严重的地方,也正是曾经是革命者的他们身败名裂、背叛党和背叛人民的根本原因(这倒是说到点子上了)。此外还指控刘、张,为掩盖罪恶勾当,在上下左右之间公行贿赂,到处拉人下水(其实有改善机关福利和被上级领导“勒索”的情况,不能完全怪他们)。

  决议最后上纲上线,确认刘、张已不仅是普通贪污罪犯和窃盗,而是像七届二中全会所预见的那样,是经不起敌人糖衣炮弹攻击、向敌投降、并很快实际上成为反动分子在党内的代理人,肆无忌惮地从内部来腐蚀党和瓦解党。故此,经河北省委认真研究,一致决定:开除刘、张二人的党籍,并交政府依法制裁!

  该决议经华北局批准后生效,并上报中央。与此同时,北京市委也向中央递交了“关于其工作人员贪污现象及今后展开反贪污斗争的意见”的报告,将三反浓缩到反贪污这一反上。润之阅后觉得正对心事,遂于12月4日晚转发各地,并以中央名义发出指示,责成在接到该指示三周到一个月内,仿照北京市委办法,发动党内外最广大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社会民主人士),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

  这还不算,还要仿照北京市委报告样式,在收到指示一个月内,向中央递交第一次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的报告(以后还要递交)。其中,中央和军委各部门(那个合股成立建筑公司的气象局也在其内)均分别向中央和军委交报告;中央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市委、区委、地委、县委,均按级向中央及上级交报告。推迟交报告时间的,要说明理由;不交报告的,以违纪论处!

有些部门不等下令,早已写好报告。贸易部党组就于12月4日递交了上来,与润之不谋而合地建议发动群众反贪污,并提出反贪重点在财经和总务这两个部门。润之又于5日将该报告转发各地,并以中央名义指示,将其与北京市委报告一起,作为制定反贪污计划的参考;同时强调,政府系统反贪重点在财经、总务部门,军事系统反贪重点在后勤部门。

  当然,润之也未忽略反浪费,同日又将装甲兵司令部12月2日递交的“关于精简节约工作的报告”,转发中央和军委各部门、中央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各大军区,并写了评语。评语要求反贪与反浪费应分开,但也要有所联系,全军须发动全体指战员开展这些斗争,一切军事部门(包括朝鲜前线的志愿军),均应向军委报告。

  12月5日,润之又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成立党中央节约委员会、中央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其实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简称中节委),均由薄一波兼任主任;成立中央党派团体节约委员会,由老总兼任主任;以指导三反运动的开展。此后,润之不断为运动升温加码。

  在结束本章之时,想探讨一下刘、张成为三反运动典型的必然性。平心而论,当时国家机关、军事单位都没有很厚家底,搞机关生产不可能一点也不挪用公款,但为何最后刘、张出事,其他单位都没事呢?原因就在于,从事工商业需要有地理优势,天津地区依托当时中国第二大工商业城市天津,有着巨大的投资制造业和获取商业信息机会,如果是一个纯农业地区,就算有足够公款供挪用,也找不到投资方向,自然无法严重违法乱纪。

  当然,邻近甚至就在特大工商业城市的政府机关、军事单位(比如华北防空司令部和军委气象局)也有很多,这些单位的领导为什幺不会成为刘、张呢?这是因为城市财政款和军费随拔随用,具有很强的时效性;难以像农村地区的财政那样,有地方粮款、水利款这些短时期并不使用的款项可供挪用。

  更重要的是,能够以机关搬入大城市名目获得巨额贷款的地区,除了天津地区外,也就是江苏省松江地区及武汉、广州、沈阳、重庆、大连、青岛等少数几个工商业发达城市毗邻的农村地区。但上述大多数城市解放得比天津晚,毗邻农村地区没有长期根据地的历史而需要巩固基层政权,故就算其主要领导也跟刘、张一样路子野,下面的干部也不容易为虎作伥,尤其是南方干部比较规矩、谨慎。综合市场、挪用、帮手等诸多客观因素,全国具备刘、张这样“作案条件”的单位,大概只有毗邻沈阳、大连的农村地区了。

  而作案并不一定就会案发。如靠山林铁不去苏联养病,则到了三反之时,完全可以凭赢利颇丰这个有利条件,按笔者前面分析的那样,通过资本变现和个人退赔,使刘、张由特大型老虎降格为中老虎、小老虎甚至不是老虎,蒙混过关。因为润之再猛,没有下面干部去查案,连刘、张是谁都不知道,如何实施精确打击?故刘、张最后殒命,并不是命不好,而是天时、地利、人和都把他们放在不利位置,不醒悟不收敛,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贴主:NewCommer18于2019_12_10 20:17:47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