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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只因为写日记被枪毙的罪犯

2019-12-20 04:02:14

一个只因为写日记被枪毙的罪犯

——中国笔迹学泰斗韩进的回忆录(一)

 

1970年10月前后,具体日期我确实记不清了。

当时我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所属的土默特左旗政府所在地察素齐一中读书,是高中一年级。一天上午,我们奉命停止上课,去参加公审大会。这样的大会在当时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但能给我留下终身记忆的,是因为当时被枪毙的这个罪犯,所犯的罪行仅仅是在家里写日记。

这个罪犯的姓名叫刘刚刚,男,26岁。中等个子,五官端正,比较结实,没什幺太特殊的长相。

如果他是出生于地主富农家庭,或者是叛徒特务之类的家庭,那幺杀他不会有任何值得惊讶的地方。杀这类人,和踩死蚂蚁差不多,随意捏造一个罪名就行,甚至没有罪名也无妨。使人们惊讶的是,刘刚刚出生于贫农家庭,属于祖宗三代贫农、根红苗正的类型,正是中国共产党依靠的对象!

判决书所说的罪行,只有两条,一是偷听敌台,大概是偷听过苏联台的广播,二是在日记里写下了对现实不满的话。具体是什幺内容,判决书当然是不会说的,我也至今不知道。

就这幺点事儿,不知怎幺被人发现了,被检举告发了,被党和国家发现了,于是逮捕、判处死刑。

罪名是“现行反革命”。

或许是草拟判决书的人还有些良知,或许是他们还真有点认真革命的精神,判决书里有一句“民愤较大”的话,露出了一丝破绽。要知道,那个年月,几乎所有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判处死刑时,用语都是“民愤极大”。刘刚刚被使用了“民愤较大”,就说明他实在没有什幺民愤;如果硬要说他民愤极大,好像连当时的党和政府也觉得不好意思,过分勉强。

于是,广大革命群众和干部,义愤填膺地发言批判,愤怒声讨他的罪行,大声呼喊着坚决镇压反革命的口号,我也坐在冰凉的土地上,一次又一次地随着别人举起拳头……

将近中午,大会结束,刘刚刚被押上汽车,会场一下子骚乱起来,许多人立即起身,跑着尾追汽车而去,我的一部分同学也跟着走了。

我和大多数同学回到学校,吃过午饭。不久,那些看执行死刑的同学都回来了,有好几个人因为恶心吃不下饭。

五十年的时光快过去了,我一直忘不了这件事。我的心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从那时起,决不敢在日记里写自己的真实感受,直到上大学,1979年,还经常故意抄些革命的豪言壮语装门面,以防备有人翻阅自己的日记本。

但愿今后再也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