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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时代对印第安人的大屠杀

2019-11-06 17:57:57

1864年,由于林肯三年前签署《废奴宣言》对广大奴隶的激励,南北战争以北方的彻底胜利而告终。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的西进运动再次掀起狂潮,来自北方的农民借联邦政府的军事胜利,对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夺较之过去更加有恃无恐,加之少数印第安部落在战争期间协助南方军队,就更给了白人强占他们的土地以理由。其矛头所指是生活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平原印第安人”,包括谢安(Cheyennes)、阿拉巴赫(Arapahos)、苏(Sioux)和内斯·佩西(Nez Perce)部落。白人的武装民团在屠杀印第安人的过程中担任了急先锋。

  他们对印第安人肆无忌惮的屠杀在1864年发生的“沙溪惨案”中反映得非常充分。这一年,科罗拉多地区政府说服谢安和阿拉巴赫两个部落的印第安人到一个位于沙溪(Sand Creek)河畔名叫里昂要塞(FortLyon)的地方集中,并声称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这里的印第安人大约有600人,其中2/3是妇女和儿童。五月里的一天,一伙武装民团在一个名叫契文顿(J.M.Chivington)的上校的率领下,来到里昂要塞。契文顿直言不讳地对驻扎在里昂要塞的联邦部队指挥官安东尼少校宣称:“我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杀印第安人。我相信在上帝的眼里我们无论怎样消灭印第安人都是合情合理、光明正大的。”安东尼少校手下的两个军官指出,政府已经宣称要保证印第安人在里昂要塞的安全,联邦部队有责任保护他们,如果听任民团攻打印第安人,那幺无异于滥杀无辜。身为指挥官的安东尼居然不理会下属的劝告,听任契文顿手下的暴徒对印第安人下毒手。

  惨案发生的当天,契文顿率领的民团和一些联邦正规部队,打着一面白旗和美国国旗,骗过了印第安人的岗哨,冲进印第安人营地,他们见人就开枪,屠杀了133名印第安人,其中包括105名妇女和儿童。白人还不罢休,他们把每个死人的头皮都割下作为战利品。一些白人甚至把妇女的阴部割下,钉在马鞍上或别在自己的帽子上。其残暴无耻实在令人难以相信。

  在沙溪惨案中白人暴徒之无法无天、杀人手段之凶残使美国政府感到十分难堪,国会于是组织了所谓的“印第安和平委员会”(IndianPeaceCommission),负责与印第安人就土地问题进行谈判。在1867年和1868年与印第安人的两次谈判中,美国政府单方面要求印第安人迁移到奥克拉荷马和达科他地区的一些不毛之地,叫他们把自己祖辈生息繁衍的地方拱手让给虎视眈眈的欧洲移民。政府官员的理由是让冲突双方隔离开来,在这里根本没有公道可言。很多印第安人对此十分愤恨,但他们知道,如果抵抗只会自讨苦吃,于是只得默默地服从。


种族灭绝的最后完成


  直到1871年,美国政府在同印第安人打交道时,名义上将印第安部落当成“主权国家”,而在事实上,美国政府却一再出尔反尔,恣意践踏印第安部落的主权。1871年,印第安部落的“主权”事实上已经荡然无存。这使美国政府面子上感到尴尬,国会决定撕下这一块遮羞布,将印第安部落强行纳入美国的管辖之下。这一政策的制定,意味着美国政府从此对印第安部落行使主权,对敢于抗拒政府命令的印第安人进行“合法”的弹压。1887年,国会通过了《道斯土地占有法》(Dawes SeveraltyAct)。这一法案授权总统将印第安部落的土地分配给部落的成员,凡接受政府分配的土地的印第安人都立即变成美国公民。这一法案使印第安人像美国白人一样成为自耕农民。从而打破原始公社的集体所有制和印第安社会的组织结构,削弱部落首领的权威。对印第安文化来说,这是釜底抽薪的一招。这就是说,白人在完成对印第安人的武力征服之后,进一步又摧毁他们的文化和社会组织。

  从此以后,美国政府加紧步伐,利用军事和政治上的手段,强迫幸存不多的印第安人接受美国的生活方式,迁居到政府制定的“保留地”里去。武力征服结束后,继之而来的是对印第安的“训政”,包括对印第安少年儿童的强制教育。在政府支持下,白人教育工作者开办了印第安学校,接收印第安学童,在学校,学童除了学习英文,还必须参加基督教的礼拜等活动。这种“开明”的权威主义旨在彻底改变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乃至宗教信仰。1898年,国会通过了《柯蒂斯法案》(CurtisAct),这一法案剥夺了印第安部落在保留地上的主权,废除了所有的印第安法规。至此,一个强大文明对一个弱小文明的暴力征服全部完成。17世纪初,当第一批英国殖民者踏上北美的土地时,美国的土地上当时大约居住着450万印第安人。到1860年时,印第安人的数量已经减少到30万左右。印第安战争之后,美国境内的印第安人仅剩10万上下。


  西部地区针对印第安人的暴力也是令人发指。美国陆军名将谢里丹将军这样记述了他的管辖地区的暴力状况:“自1862年以来,在我的辖区里至少有八百名男女和儿童惨遭杀害,其被害情况令人发指。男人通常被剥去头皮,肢体分离,他们的生殖器被凶手割下,放在他们嘴里。妇女被暴徒强奸,有时多达五六十次,然后被杀害,她们的头皮被凶手剥下,阴道里被插入棍棒,有的在她们死之前,有的在她们死之后。”他得出结论说,无论肇事者是谁,反正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关系是有你无我的关系,没有调和的余地。只有把印第安人斩尽杀绝,美国才有最后的安宁。


  作为军人,谢里丹和其他参加清剿印第安人的美国军人一样,必须忠实执行政府的政策,在白人和印第安人的冲突当中,他们无一例外地是站在白人的一边的。谢里丹这样来为政府的政策和自己的军事行动辩解:“不过,在印第安问题上讨论道德是非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印第安人的社会即将死亡,这是不可逆转的事情。对一些人来说,把印第安人集中起来、像处置无用的牲畜那样统统杀掉是件难以设想的事。但这种解除印第安人的痛苦的方式并非一无是处。”

  印第安人的遭遇是历史上非常突出的种族灭绝的例子。美国人长期以来对此避而不谈,即或提起,也只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这种态度其实不难理解:因为这一时期死于疾病和白人的暴力的印第安人太多了,他们的文化受到的摧残太严重了,对他们进行的种族灭绝的暴力太残酷了,对印第安人出尔反尔的例子太司空见惯了。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所作所为以及所造成的后果无论用什幺样的尺度来衡量,都算得上是人类有史以来历时最长的惨剧。最近二三十年来,这种情况稍有改变,一些严肃的学者开始研究这段历史,重新评价美国对印第安人的所作所为。

  回顾美国的白人以进步和基督的名义对印第安人的种种不义行径,当今有一些美国知识分子发出了这样的忏悔:“我、还有其他所有的美国人所安居乐业的土地是不久前从别人那里偷来的,我们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不惜杀光所有敢于抵抗我们的人,然后将他们的财产据为己有。当我第一次意识到这一点时,我立刻对我所接受的犯罪与惩罚、公正与不公正、财产和盗窃、合法与不合法的标准产生了怀疑。”

  美国长期以来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当白人在17~18世纪来到北美大陆时,他们除了每人手里捧着—部《圣经》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当地的印第安人没有《圣经》,却拥有大片肥沃的土地。通过各种方式的交易,一百年之后,印第安人每人手里捧上了一部《圣经》,但却没有了土地;而白人不仅获取了印第安人的土地,而且也保留了手里的《圣经》。

  综观20世纪以前的美国历史,我们很容易看出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政权归根到底是种族战争和种族征服。白人要的就是印第安人的土地,买得过来的就买,拿得过来的就拿,既买不过来又拿不过来的就抢。既然要抢,就可以不择手段,抢到手后,不妨表示一点遗憾。可以说,美国文明的建立是以印第安人的种族消亡作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