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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27年的张玉环终获自由,然后呢?

2020-08-13 17:00:29

张玉环(图源:网络)

“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申冤者”张玉环,出狱了。

8月4日,江西省高院作出无罪宣判。在被羁押9778天、近27年后,张玉环终于重获自由。

回家后的张玉环,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陌生。他见到母亲,却已经认不出。他见到发妻,可她已改嫁。他接受当地政法部门的道歉,但他说“这并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

“杀人”

事情回到1993年10月25日。南昌市进贤县张家村,两名儿童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

几天后,时年26岁的同村人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凶。原因是张玉环神情紧张,不停地两手搓擦,手背部还有几道伤痕,回答警方提问时也支支吾吾、不清不楚。

11月3日和4日两天,张玉环作出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围绕这两份供述,南昌市中院和江西省高院在前后6年间作出4份判决和裁定。

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院一审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但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95年3月30日,江西省高院二审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南昌市中院重审。



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院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院维持原判,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入狱后的张玉环并不认罪,坚持自己是无辜的,数年来一直坚持申诉。家人也支持他的申诉,哥哥张民强每次探监都会带着至少50个信封和邮票,他告诉弟弟无论有没有回应,每周都要给相关部门写一封申诉信。

于是,弟弟在高墙内写,哥哥在高墙外写,一笔一划写了18年。

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再审张玉环案。再审决定书显示,江西省高院认为张玉环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由江西省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张玉环的命运就此出现转机。

2020年7月9日张玉环案在江西省高院开庭再审。图源:澎湃新闻

进步

张玉环的代理律师在阅卷中发现,该案的两份有罪供述存在大量矛盾。

比如,在杀人地点上,第一份供述是“田边——同村张建华的菜地”,作案工具是捡来的“蛇皮袋做的绳子”和“带皮的杉木棍子”,作案顺序是“先勒后打”;而第二份供述中,原来的杀人地点变成了张玉环大哥的房间里,工具变成了张玉环家中一根“2米长嵌有红头绳的麻绳”,作案顺序变成了“先打后勒”。

麻绳是法院判定张玉环杀人的关键物证。然而,《现场勘察笔录》显示,警方在张玉环家谷仓提取到的嵌有红头绳麻绳长为5米,并不是2米。除了长度不同外,麻绳上也没有任何指纹、血迹、皮肤组织等证据来证实这就是作案工具。

对于张玉环手背的伤痕,重审判决认定,这是男童被打后用手抓张玉环留下的伤痕。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害人手指甲中存有张玉环的血液、皮肤等生物样本,张玉环在警方询问笔录中也一直说这是晒谷子时碰伤的。

正是基于以上种种疑点,江西省高院认定,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

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

况且,无论是每次的申诉还是当天的庭审,张玉环都坚称自己被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张玉环承认杀害两名儿童。

值得肯定的是,相比赵作海案的“亡者归来”和呼格吉勒图案的“真凶出现”,江西省高院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对张玉环案进行改判的。

从“有罪推定”到“疑罪从无”是司法的进步,也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同时,张玉环案对于刑事诉讼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证明标准的坚守,也有很强的样本意义。

无独有偶,此前1998年的江西李锦莲案,江西省高院2018年重审时也是以“疑罪从无”宣告无罪的。

本案代理律师之一的罗金寿在为江西省高院勇于纠错点赞时,为案件没有启动“排非”而遗憾。所谓“排非”,就是“排除非法证据”,这是整个案件能不能进一步启动追责程序的前提。

在接受央视新闻专访时,张玉环表达了希望:“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追责也成为很多网友热议的焦点。

梳理近年来被平反的系列冤案,岛叔发现河北廖海军案有事后追责:负责侦办该案的唐山市迁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张宝祥因涉嫌刑讯逼供被移送审查起诉,这是目前公开披露的第一起启动刑事追责的冤假错案。

审判现场监控录像,左上图中间为张玉环。图源:央视新闻

未来

张玉环重获自由了,但他失去的27年却已无法挽回。

这些年,呼格案、聂树斌案、陈满案、李锦莲案……一起起冤案被复查、被平反,既暴露了之前司法运行的某些弊端,也提供了司法改革的推进动力和重构依据。

透过张玉环案等案件可以看到,要想杜绝冤假错案,唯有从制度上入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从个案正义向制度正义的迈进。个案貌似微不足道,却是正义的基石。

获得自由后,张玉环会怎幺样?可能还要打一个问号。

2010年被无罪释放的赵作海,拿到65万元国家赔偿。然而5年没过,儿子娶妻花去4万元、大儿子取走14万元,剩余的40多万元因陷入传销、投资理财等骗局而消耗殆尽。

无奈之下,当地政府给赵作海安排了抄水表的工作。生活拮据,但是老两口痴迷保健品,都穿着1068元一双、号称可以靠辐射治疗疾病的权健保健鞋。

2017年被无罪释放的刘忠林,拿到460万元国家赔偿。之后的16个月,他花掉了460万元的近一半,尝试组成家庭、融入社会。然而,曾承诺与他过日子的女人将他告上法庭,加盟的食品店运营仅一个月就关门,他想把自己封闭起来,“不论是男朋友、女朋友,都不敢交往,怕被骗。”

同样的悲剧也出现在陈满身上,2017年他坚信“维卡币”可以发财,投了100万元进去……

在狱中的时间,耗尽了他们的青春,也让他们与时代脱节。

被释放的张玉环不会用淋浴器洗澡,也不会使用手机。未来会怎幺样?谁也不清楚。张玉环说:“希望给我分一些田地。”

出狱后,前妻宋小女曾想有一个拥抱,但是张玉环不敢,他怕前妻会昏倒。不经意的细节可以看出他的小心翼翼。

对于今后的人生,张玉环说:“要慢慢适应,我现在什幺都玩不转,一切都变了。”

罗金寿律师认为:“张玉环等蒙冤者出狱后回归社会,除了金钱赔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有一定的帮扶、培训措施,甚至可以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提供帮助。”

的确,要从源头杜绝冤案,也要从末端平反冤案,还要帮助蒙冤者回归社会,这是司法和全社会需要共同努力的。

文/巴山夜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