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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6000元“裸贷”威逼,男子多次强奸女大学生!

2023-10-25 17:00:09

兽!凭借6000元的“裸贷”,该男子多次强奸女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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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无抵押无息学生贷款真的可靠吗?

数据图像

日前,山东淄博一家投资咨询公司信贷员李某得知职业院校学生女大学生边某不符合贷款要求,故意借钱给边某。 “裸贷”。

当边某未能偿还贷款时,李某威胁要公布裸照,迫使边某多次前往自己租用的酒店与其发生性关系,并“丰厚地支付”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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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淄博市林茨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李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9月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文件显示,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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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出生,高中毕业,案发前曾在淄博投资咨询公司担任信贷员,注册地为济南市钢城区。李某因涉嫌强奸罪于2019年1月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被捕,目前被关押在林茨区看守所。根据一审法院的判决,2016年10月,李某在山东职业学院淄博校区向在校大学生·边某贷款6000元,拍摄被害人和边某的裸照,以“裸贷”的形式进行。 。边某未能偿还贷款后,李某威胁要曝光边某裸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的照片,并要求边某与他发生性关系,以“收回”贷款利息。李某用这种方法迫使边某在张店和林茨地区的酒店和汽车旅馆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

一审法院如此认定

被告人李某以曝光被害人隐私为威胁,强行强迫女受害人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依据刑法第236条第1款、第61条的规定,被告人李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被告李某对原审的上诉理由如下:

不构成强奸。

1、裸照均未用于威胁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害人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2.原试用版接受

电话

这些录音是被害人本人录制的,不能作为定罪证据。

律师以同样的意见进行辩护,

还建议:

上诉人李某只是威胁要偿还被害人的贷款,被害人自愿发生性行为来偿还交易债务;

电话

该录音是在最后一次性交后录制的,上诉人给被害人手机是为了方便向被害人要钱,因此不能断定被害人在他们之间的性交过程中是被强迫的。两党。

与此相关

二审法院认为李某知道边某不符合贷款条件,故意将贷款作为“裸贷”交给当时的在校大学生。

边某没有能力偿还贷款,也无法偿还贷款。李某威胁要发布裸照,向边某施压,多次强迫边某在他开房的酒店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偿还”贷款利息。他的行为违背了她的意愿,符合强奸罪。李某的上诉和辩护理由均无效。

“李某威胁要透露边某的私人信息,并强迫其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据此,上诉法院驳回了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还好意思上诉吗?

这真是太可恨了!

比禽兽还不如!

在此提醒所有学生主义者,

加强自我管理,

不用早花钱,

不借高利贷,

如果您陷入常规校园贷款或无抵押贷款的陷阱,

不要自己修理

相反,请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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