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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吃香蕉噎死,家属向赠送香蕉邻居索赔73万,法院判了

2022-11-02 17:00:06

前不久,一段幼儿园老师利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对吃糖被噎孩子紧急施救,从而使孩子成功脱险的视频,登上热搜,赢得了一众赞赏。或许只有家中有小孩的人才知晓,孩子被噎究竟是多么危险又紧急的一件事情。

幼童在发育不完善的情况下,咀嚼功能尚未完善,但食道又小,因此在吃东西的时候需要非常注意,可孩子本身对此却并不会注意,因此在很多果冻类食物上都明确标明了某一年龄段需要在家长的陪同下食用,这是对食品生产公司的一个保障,也是对孩子的保障。


2015年,在广东佛山就曾经发生了一起因吃香蕉被噎,五岁小女孩丧命的悲剧,突遇丧女之痛的家属将赠送香蕉给小女孩吃的领居一家告上法庭,索赔七十三万,佛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对此案作出了最终判决。

2015年1月15日下午,广东佛山五岁的小婷在征求父母意见后外出玩耍,经过秦某家门外时,正好看见秦某的孙子小力在吃香蕉,小力和小婷两人关系非常好,本着有好东西一起分享的念头,小力从隔壁孙大妈给的香蕉上掰了一个给小婷。

小婷也没客气,直接剥开吃了起来,香蕉又香又甜,很快一旁小力就将自己的那根吃完,首先跑到一旁玩了起来,小婷一急,也想要去玩,于是狼吞虎咽将香蕉塞进了嘴里,可就在她将香蕉吞下去的一瞬间,突然整个人停住了,开始拼命扣起喉咙来。



秦某在屋子里听见小力的哭喊声赶紧出来查看,结果发现小婷的脸竟然憋得通红,秦某在询问了孙子后,便马上知道了事情的原委,秦某立刻抱住小婷,用自己的中指使劲在小婷喉咙口抠动,想要将香蕉抠出来,但是随着他的动作,小婷不仅没有缓解半分,反而更加痛苦。

就在院子外面干活的小婷爷爷听见动静探头张望,看见这紧急情况,立刻上前帮忙,周围的邻居也帮忙打了急救电话,可因为村子路途遥远,救护车一时之间没有办法赶到,而筱亭爷爷和秦某两人将的嗓子眼都抠出血来,也没能将香蕉抠出。

一群人只能看着孩子渐渐没了呼吸,等到救护车赶来,将小婷送到医院,一切都为时已晚,孩子没了。小婷的爷爷紧紧的抱着小小的身体,痛哭起来,一边喊着小婷,一边哭着称自己要怎么和二子儿媳交代。


小婷是王家的独生女,父亲王某和母亲郑琳(化名)为了能够赚到更多钱,给小婷更好的生活,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节假日才能回来和小婷团聚,这几年,他们在大城市也站住了脚跟,正计划着将孩子接到身边去城里头读小学,谁知这场意外的来临彻底粉碎了这对父母的希望。

接到消息后,王某夫妇连厂子里的工作服都没来得及换,直接赶路奔回了家中,那是他们第一次坐高铁回家,可他们心中却无一丝对高铁上的好奇,只想赶紧奔回家中看看他们可怜的女儿。

电话里是无法将事情讲清楚,来到医院看着被白布蒙住的女儿,听着家里人说出的前因后果,夫妻二人将所有的过错都归咎到了小力身上,可小力同样也只是个幼儿,他们只能将秦某一家人都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从法律的方面来看,要想确定侵权责任,首先必须要确定被告者侵权行为的存在。在本案中,小婷的死亡和小力给香蕉之间具有前后时间关系,且小婷的死因为香蕉堵塞气管造成窒息死亡。因此,小婷的父母认为,小婷的死亡和秦家给小婷香蕉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此将秦家告上了法庭。而在这场案件中,小婷父母状告的并非仅仅只有秦家一方,赠送香蕉给秦家的领居孙大妈也被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提供了致使小婷死亡的“凶物”。

根据当时还在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责任侵权法》规定,当行为人因过错侵害到他人的民事权益并造成了财产所有权或者是生命健康权等方面的损失时,作为过错方,行为人应当承担一定侵权责任,具体承担部分应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小力将香蕉分享给自己的好友吃,这是一种儿童间和睦友好的行为,不存在过错性,而孙大妈赠送香蕉给秦家的行为同样是带有善意的,且孙大妈行为的直接收受人为秦家,并非小婷,即便香蕉曾经属于她,在其赠送之后,已经和香蕉之间没了归属关系,因此小婷家属迁怒于她,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的。


而至于小力的行为,有领居证明,在小婷接过香蕉的时候,在院子外忙活的小婷爷爷其实有看见小力行为,此说法也经小婷爷爷自己证实,小婷爷爷的未阻止,从侧面也印证了他本身并不认为吃香蕉存在危险性,也同样说明他默许了孩子吃香蕉的行为。

因此,即便具有前后时间的关联,但从法律上讲,吃香蕉的行为在大人的普遍认知中是无法与死亡相结合的,更何况是一个小孩子,因此最终判定,小婷的死和秦家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被告两方都不用承担责任。

案件获胜让秦家人心中长吁了一口气,但是同时他们也知道即便事情是误会,这多年的领居情谊也再也回不来了。

(回顾5岁女孩吃香蕉噎死,家属向赠送香蕉邻居索赔73万,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