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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起岳母住女婿家怀孕引发的荒唐伦理案

2022-10-01 17:00:03

婆媳矛盾屡见不鲜,但是岳母、女婿、女儿之间因怀孕引起的恩怨纠葛却鲜有听闻。

云南陆良县一岳母突然怀孕,引起一桩一桩的家庭悲剧。


包秀琴虽然已经年过三十多岁,但是风韵犹存,又在守寡,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包秀琴同样不例外,由于在村子里面口碑不太好,她就投靠嫁到陆良县的女儿云霞(化名)。

2009年,包秀琴带着全部的家当来到了女婿小桂家中,包秀琴也是道明了来意,女儿、女婿看她孤苦伶仃也让她住了下来;起初一家人相处的还算是和睦,但是时间一长所有的矛盾变得非常尖锐。

包秀琴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寄住在女儿、女婿家中从未做过一顿饭,甚至还伸手问女儿要生活费。如果只是这样,他们还能够忍让。包秀琴每天都打扮得花花绿绿,经常在村子里面闲逛。

她常去的地方就是小卖部、麻将馆,每次去都会有好几个男人围着他,而包秀琴也非常乐意跟他们聊天,有时候还会动手动脚,这样的行为在村子大老爷们中都传开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上门找包秀琴出去玩。

女儿云霞想让母亲去找个活干,至少得养活自己,他们不可能赡养包秀琴一辈子;但是包秀琴非常不乐意,认为自己把女儿拉扯大了,女儿就得给她养老,两人为此发生了诸多的争吵。

包秀琴和云霞不仅在家里面吵,还在村子里面吵,两人关系不和很快就传开了,村子人多口杂,每个人都在嚼舌根;甚至有人觉得包秀琴跟女婿小桂之间关系暧昧,这才引起了女儿的不满。

云霞听了后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越解释反而越麻烦,她就让母亲回老家,她也没有多少精力跟母亲天天吵架,包秀琴要是回老家肯定会饿死街头,她不肯就赖在女婿家。

小桂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总不能把岳母赶出去吧!他给大哥桂某林打了一个电话,大哥在村子里面也是出了名的老好人,桂某林一听弟弟的名誉受损,也觉得让她常住下去不妥,他就让弟弟回父母住几天,他上门劝说。

令人意外的是,当天小桂家断电了,包秀琴觉得是桂某林在搞鬼,想要逼走她;包秀琴提着一把菜刀堵在桂某林家门口讨要一个说法,这么一闹,小桂和云霞要赶岳母的事也成了村子茶余饭后的谈资。

小桂和云霞终究没狠下心把包秀琴赶出去。


然而这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包秀琴的肚子竟然一天一天的大了起来,包秀琴竟然怀孕了。这件事也将小桂和云霞推到了道德制高点。

包秀琴常年守寡,又常住女婿家,还跟女儿关系不和,任谁都会产生一些联想;而包秀琴也是挺着肚子在村子里面四处转悠,丝毫都不顾及别人的眼光,还四处说女儿对她不好之类的话,她大有一种报复女儿的意思,这也更加“坐实”包秀琴跟女婿之间不正当关系。

虽然小桂和云霞想要找到这个男人,但包秀琴始终都不肯说,也不肯把孩子打掉;他打算把孩子生下来,还让云霞给她养孩子。


包秀琴一见到桂某林顿时脸就拉了下来,桂某林觉得她年龄这么大了,也没有经济来源,一个人难以抚养孩子,就想让她把孩子打掉;包秀琴不肯,还表示就是要把孩子生下来,让小桂和女儿养她一辈子。

桂某林跟她发生了争执,扭打到了一起,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桂某林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直至包秀琴死亡,随后又用汽油焚烧的尸体,伪造成一场失火事故,但最终还是被警方识破。

桂某林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详细规定: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


一场家庭矛盾纠纷,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包秀琴一生坎坷,最终死于非命,桂某林一生没犯过错,冲动之下酿成血案,实在令人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