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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32岁女子隐瞒年龄交往16岁男友,却不料死于男友手中

2022-01-20 17:00:02

2014年6月7日,浙江省温州市区朔门街的郑某来到自家出租房收租,还没走到门口,就闻见一股死老鼠的味道,并且距离门口越近味道越大。郑某走到门口敲了几下门,却始终不见有人回应。

郑某心想几天都没看见马某了,没想到他今天还是不在家,这小子不会拖欠房租跑了吧,这屋里这么大味道,房间得造成什么样。

郑某本想拿来备用钥匙打开房门查看情况,但他回想了一下,租客马某是和自己的女友住,两把钥匙都给他了,所以现在没办法开门。

 

就这样想着,门缝里爬出了几个虫子。房间一股味道不说,连人也好几天没见到了,而且房租还没交,郑某心想可能不太对劲,便拨通了报警电话。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了朔门街,在征得郑某同意后叫来了开锁师傅,开锁师傅利用工具没多久就将门打开了。

警方和郑某一同走向屋内,竟看到一具白骨化的尸体躺在卧室的床上。在尸体的旁边,还扔着一张B超单,上面显示死者已有一个月的身孕,年龄32岁,名叫侯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经调查,死者是甘肃积石山人。为何一个外地人会死在出租屋内,并且还怀有身孕呢?听郑某说,侯艳还有一个男友马某,警方对这位男友展开了调查。

之后,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和大量的数据分析对比,6月26日,警方在安徽阜阳将马某抓获,此时的马某只有16岁。

马某承认,是他将侯艳杀害的,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但马某和她交往时隐瞒了自己的年龄。


 

由于马某很早就不上学了,所以他来到温州外出打工。2014年初,马某在水心街道一家汽车美容店工作,在这里,他结识了一些朋友。

4月的一天晚上,他和朋友们约着一起到广场溜旱冰,但不小心摔了一个跟头。就在朋友们嘲笑他时,走过来一位面容姣好,身材苗条的女生,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

马某拉着姑娘的手站了起来,虽然这是友善的帮助,但却是马某第一次和姑娘拉手,他显得很不好意思。并且,侯艳又是一位长相漂亮的女生。


 

旁边的朋友看到这一场景,开始起哄,就这样,两人在大家的起哄声中互留了联系方式。

当晚,互留联系方式的两人使用短信聊起了天,并约定第二天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晚上,在外逛了一天的两人并没有各自回家,而是跟随马某来到了他的出租屋内,并随之发生了关系。

然而,双方都还没有经过了解,侯艳更是向马某隐瞒了年龄和她的真实姓名。


 

两人自此确认了恋爱关系,并开始了热恋,热恋中的男女总是想时刻都在一起。后来因侯某旷工多日,单位领导将她开除。

时间就这样到了五月初,侯艳觉得自己好像怀孕了,便对马某说了此事,并问马某这事该怎么办。马某才只有16岁,听到这个消息的他顿时慌了神。马某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怀疑侯艳的孩子根本不是自己的,两人还因此大吵了一架。

次日上午,侯艳要求马某陪同她到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侯艳确实怀孕了,而且已经怀了一个月。此时,马某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并且已经32岁了。


 

马某问侯艳,为什么对自己隐瞒她的真实姓名和年龄,但侯艳却总是避开这个话题,这让马某非常气氛。

两人回到出租房后,马某又质问侯艳,而侯艳却说,自己是真的喜欢马某,所以才对他有所隐瞒,但这个解释并没有让马某满意。

侯艳对马某说,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摆在他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娶她,二是马某陪同自己去医院把孩子打掉,而且打胎的费用,需要马某承担。


 

两人说着说着,就又吵了起来。随着矛盾不断激化,这一次,马某掐住了侯艳的脖子,任侯艳怎么反抗,他都没有松手,直到侯艳没了气。

看到断气的侯艳,马某大惊失色。当天晚上,马某忙收拾了东西,关上出租屋的房门,跑回了安徽老家。

他的父母对此事一无所知。直到马某被抓,马某的父母说,儿子有什么事从来都不和家里说,一直都是自己拿主意,夫妻两人也很少过问儿子的事情。


 

这次他突然从外面跑回家里,问他出了什么事,他也只是说外面的工作干着不顺心,想回家待上一阵再出去找工作,却不知道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马某只有16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无法对其判处死刑,故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