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好照片要有一个能吸引注意力的主体”,这是纽约摄影学院关于好照片的三条基本原则中的第二条。如果希望照片能够吸引人,就要让人们的目光在照片上有落脚点,要让人们的目光能够停留在画面中。这就要求主体能够突出出来,能够引起观看者的注意。
初学者总是喜欢把自己感兴趣的东西都塞到一个画面中,这就像交通拥堵一样让人感到非常糟糕。不管我们是不是舍得,总要有些放弃的东西,这样才能突出我们最想要的,并且可以使主题更加明确、画面更加简洁。起式:先谈布局
画面中心是一个最突出的位置,但是它并不一定是最合适的位置。让主体出现在画面的哪一部分,这正是“布局”这一招要解决的问题。在传统的构图法则中有三分法和黄金分割法,这些布局法则在某个角度上来说可以让画面更“优美”或看起来更加“舒服”,但这并不意味我们不能把主体放在画面的中央或这边缘。
主体偏离画面中心,也会产生一个问题需要我们考虑:在主体的哪一侧留出更多空间?左边还是右边,抑或是左下还是右上……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些照片有什么不同?
当主题没有方向性的时候,无论上还是下,它在画面的右侧看起来都会“舒服”些,因为我们的习惯于从左到右阅读,右侧是视线的转折点。主体在右侧,视线碰到主体会转回到画面中来,如果主题在左侧,视线就会向右滑出画面。
第一斧:靠前让主体更大
这一招非常简单、非常实用,而且效果非常显着。这是因为使用这一招所表达出来的最为直接。有人因为这一招太直接、太简单、无变化而认为威力不够大,所以不愿使用,他们宁愿去去寻求一些复杂而花哨的方法来标新立异。但是,如果留意这个世界上照片,我们就不难发现,那些优秀的照片大部分用的就包含了这一招――“靠前让主体变大”。
所谓“靠前让主体更大”,指的是让被摄主体尽量比其他物体更靠近镜头,这样主体在画面中所占的面积就会更大一些。有两种方法可以让主体尽量比其他物体更靠近镜头。着名战地摄影师罗伯特?卡帕曾说:如果你拍得不够好,是因为你离战火不够近。这正是我们要说的第一种方法:靠近你的拍摄对象。当我们靠近被摄主体时,要留意画面中透视变形。如果不想主体出现透视变形(比如大鼻子小耳朵的现象),那么要和主体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至少是沿镜头光轴方向景物深度的十倍。比如拍摄正面头肩部人像,鼻子和耳朵之间的距离大概是15厘米,要使鼻子和耳朵的比例看起来比较正常,就要站在1.5米以外进行拍摄。拍摄正面坐姿人像时,膝盖和耳朵之间的水平距离约为40厘米,若想要比例看起来正常,拍摄距离要保持在4米以外。
第二斧: 利用引导线突出主体
我们把天地连接的地方叫做“地平线”,把河流看作“曲线”、把笔直的街道当作“直线”、把目光的方向称作“视线”……粗的可以是线条、细的也可以是线条,看得见的可以是线条、看不见的也可以是线条。线条在我们的眼睛里到处都是,但它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这是个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既然线条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那么我们的大脑是怎样识别它的呢?忽略大小的物体,我们把它看成 “点”; 和“点”很相似,忽略粗细的物体,我们就把它看成“线”。线条可以表达长度和方向。
当我们在做“用线条引导视线”的练习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关注线条比关注主体更多,结果线条比主体更加引人注目。换句话说,练习者只是希望人们通过线条看到“主体”, “主体”是什么并不重要。那么这样就是为了方法而方法,除了喧宾夺主的线条外,人们很难注意到其他东西。
正确的做法应当正好相反:我们关注“主体”,当现场有引导线存在时,我们需要根据主题考虑用还是不用。所以,在使用引导线并且它不是主体时,我们的建议是不要让引导线太强势。第三斧:利用框架突出主体
利用画面中“线条”之间或者“线条”和画面边框之间围成的空间“框住”主体,用来达到突出它的目的。我们把这种方法叫做“利用框架突出主体”。当主体不是很大的时候利用框架来突出主体也是我们常用的方法之一,当然这种方法不仅局限于主体比较小的时候,也可以使用在主体比较大的时候。
这更像是“画中画”,不同的是,框架围住的区域可能是规则的,也可能是不规则的。如果框架所框住的不仅仅是主体,那么框架里仍然需要主次分明。每当我们学到一种方法都会很兴奋,然后到处用它,不管是不是适合。虽然有时候会让照片变得很糟糕,但这也不失是一种很好学习的方法。利用“刚学到手”的心理热情,进行集中式的强化技能训练。但要注意:在大量拍摄的过程中一定要思考和总结,逐渐地掌握这项技能适合应用的地方,让技能能够稳定的发挥出来。换句话说,当我们利用框架突出主体的时候,应当知道什么时候会很好,什么时候会很糟。用其他方法也是这个道理。
收式:耍斧子的套路
突出主体的方法远不止这么三板斧,但其他方法都和这三种方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或者是一种方法的另一种说法,或者可以和这三种方法联合使用。比如利用光线照明突出主体,往往也是利用暗影或高光搭成的框架突出主体;利用重复突出主题,也可能会和“靠近让主体更大”一起使用……
贴主:jmzjmz于2021_10_12 10:45:15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