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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议员:女子遭裸搜侮辱 向警方发律师信

2019-11-26 04:00:07



            


                            2019年9月19日,陈淑庄透露,早前投诉警方“裸体搜身”的吕小姐,前晚由代表律师去信警方,要求就事件
                            展开刑事调查。(叶依帆/大纪元)

【大纪元2019年09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叶依帆香港报导)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早前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就目前香港人权问题作公开发言,并引用遭警方“裸体搜身”的吕小姐个案,批评警方无理羞辱被捕人士。她19日会见传媒,指吕小姐前晚已由代表律师去信警方,要求就事件展开刑事调查。

陈淑庄表示,吕小姐昨晚已由代表律师向警方呈递了十页纸的信函,提出四大要求,包括要求警方就吕小姐遭裸搜展开刑事调查;揪出所有涉事警务人员,追究他们的转承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反对警方索取其医疗报告,包括向医管局在内任何机构;及要求警方交出事发当晚闭路电视片段,羁留搜查表格等证物副本。

陈淑庄指,警方必须回应关于“刑事调查”的要求,否则吕小姐的代表律师会作出相应的法律行动。她说:“如果当时警方有‘裸搜’,根据程序有多少警员参与其中,进行‘裸搜’的警员涉及多少?吕小姐被‘裸搜’究竟涉及到多高级别的警员,或有多高级别的警员知道呢?包括案件主管(OC

Case)有否参与?甚至有可能涉及高级警司,可能需要高级警司等人的首肯等,那到底有没有上述情况发生呢?”她续指:“相关的责任人,当中可能涉及酷刑、串谋,甚至猥亵侵犯等非常严重的罪行,所以案件涉及警方高层去到什幺位置,有一些什幺人涉及此一案件的,我们希望了解。”

对于被拘捕人士被警方搜身的问题,警方发言人傅逸婷曾回应过记者,不过记者多次追问是否必须签署同意书后才可以进行裸体搜身,傅逸婷都不肯回答。

陈淑庄表示,搜身的程序需要警方提供表格给相关涉案人员填写,才可进行相关搜身行为。吕小姐的代表律师,亦在昨晚呈递给警方的信函中提出请求索取相关文件,希望警方予以提供。

冀国际社会跟进香港人权


陈淑庄早前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呼吁就香港人权状况召开紧急会议,以及派特别报告员。她强调,很多发言内容,是根据警方自己提供的数据,包括警方在与抗争者冲突过程中使用了多少枚催泪弹,警方如何使用过度武力无差别伤害抗争者和市民,包括被警方布袋弹射伤右眼的女救护员K小姐。“所有这些资料都是在经过确认之后才在发言中透露出来的。”

她并表示,乐见美国国会即将审议《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认为民主共和两党普遍支持,“法案如果在近期通过,一定有机会对政府构成相当影响。”政府或许会重新审视余下四大诉求,陈淑庄认为,真普选是最重要的一项,“一日无民主,持续中的暴行政府毋须负责,而且所有现在享有的人权自由及法治都难以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