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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经纪人控收钱不拍戏 张柏芝遭索700万

2020-07-24 22:01:14


(香港讯)40岁张柏芝独立抚养3个儿子,因得罪向太陈岚,事业跌入谷底,经济负担十分重,日前传出她1.4亿港元(约7699万令吉)出售豪宅,没想到24日爆出她因8年前没有履行电影合约,遭前经理人及经理人公司入禀高院索偿至少1276万港元(约702万令吉)。

据《明报》报导,原告依次为余毓兴和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于23日入禀高院,被告为张柏芝。入禀状指出,张柏芝和余毓兴于2011年7月签订了一份“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为期8年。

合约订明,余毓兴同意预先向张柏芝支付合共港币4000万港元(约2200万令吉)的片酬,换取张柏芝参与由余毓兴所安排的4部电影的拍摄工作。



张柏芝与余毓兴于2011年签下合约,前者因没有履行合约,而遭余毓兴提告。(图/腾讯)


余毓兴与张柏芝在2012年5月,再签定“张柏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余毓兴预先支付276万港元(约152万令吉)部分款项予张柏芝。另2014年7月,次原告又与张柏芝签定一份《全球独家演艺经纪协议(补充合约)》以更新2011年签定的经理人合约。

余毓兴在入禀状中称,张柏芝没有履行该份电影合约,要求张柏芝退款276万港元,以及追讨相关的讼费、利息等。另外,张柏芝违反了经理人合约,要求张赔偿,以及退回1000万港元(约550万令吉)作为她无履行电影合约的赔偿,并要她公开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的收入帐目。



张柏芝目前积极在中国赚钱养小孩。(图/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