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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级法院称「出轨不能离婚」网轰:为王力宏洗白?

2022-01-04 17:20:08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篇题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引起网友众怒。(取材自江都在线)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2日发布一篇文章称,「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出轨不属于同居行为,且出轨无法证明配偶与他人同居或感情破裂,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文章一出,立即引来全网炸锅,怒批山东高法「颠覆三观」、「法院落实降低离婚率政策真是用心良苦」,并讽刺此文无异是在为涉及出轨的艺人王力宏等人「洗白」。

东方网、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报导,这篇题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是于2日由山东高法发布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的推文。文中称,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文中称,根据该解释,虽然出轨婚外异性,但出轨的证据仅证明配偶存在不忠诚行为,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更没有证明你们感情破裂,就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也就是你抓到你的配偶出去和别的异性开房证据,但这不属于长期共同居住,不能以此要求离婚。 

比如:宾馆开房的证据,这个就不属于「同居」。宾馆是临时性场所,不属于共同居住。拍到配偶与他人牵手逛街,这个也不能证明是「同居」。拍到配偶与他人在外租房照片,但是不能是一次、两次,必须是长期居住的证据,不然也不属于「同居」。

文章并称,从「民法典」以及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来看,法律对于离婚的最新态度是:防止轻率离婚。

此文一出后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众多网友转发批评,多家媒体也引用专家和律师的说法驳斥文中的某些论点。目前山东高法已删除该文章,但网友们仍然「炸」了,嘲讽「法院煞费苦心降离婚率,不惜顶骂名」、「配偶出轨了还不让离婚,还防止轻率离婚,我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不能轻率离婚,但可以轻率出轨?」、「这以后谁还结婚?」、「王X宏:你怎么不早几天发?」、「你们为了降低结婚率也是费尽心思了」。也有网友认为,批评者是过度解读了山东商法的文章用意。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篇题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引起网友众怒。(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