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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媒:台独有所畏惧 正是香港国安法想要达到的效果

2020-07-18 03:01:18



直新闻:在香港国安法通过之后,台湾大陆事务部门负责人陈明通昨天再度提醒岛内民众前往大陆香港与澳门时,应该注意风险。你认为,这是不是在刻意炒作中国大陆威胁论?

特约评论员 刘和平:其实,在香港国安法通过之后,普通的台湾民众过境陆港澳是不存在什么风险的,但是对于那些过去以实际行动介入香港事务支持“港独”,甚至是在岛内主张并从事“台独活动”,并且在法案通过之后仍然不肯收敛自己言行的人来说,我们却没有必要去假装安慰他们,更没有必要故意向他们发出错误的信号。

事实上,根据香港国安法的规定,这些人未来到大陆和港澳地区、甚至是过境跟中国大陆签有引渡协议的国家的时候,的确是有可能会落入法网。而他们为此感到恐惧,正是大陆在制订香港国安法时所要达到的震慑效果。

在早前的评论中我曾经说过,中央订立港区国安法的真正目的,不仅仅是要补上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短板和漏洞,更为关键性的是,它要重塑香港的秩序,或者说得更准确一些,是要重塑香港的自由秩序,也就是在香港街头呼喊“港独”口号、挥舞“港独”旗帜已经不再是香港人的言论和行动自由,从此他们的言论和行动自由将会有一个新的边界,即不得危害国家主权。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国安法还专门提到了“台独”问题,明确表示将会打击“台独”与“港独”合流的现象。这也就意味着,香港国安法不仅重新界定了香港自由的边界,同时也重新界定了台湾自由的边界,也就是在台湾从事“港独”与“台独”言行的人,也是犯法的。这才是我们要准确传递给岛内“台独”分子的信息。



直新闻: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赋权港警可要求台湾政治组织等提交在港活动资料。而台大陆事务部门负责人陈明通声言绝无可能,并表示将会采取强力反制措施。对此,你又做何解读?

特约评论员 刘和平:我认为,香港国安法第43条规定香港警方可要求台湾政治组织等提交在港活动资料,这显然又是这部法律专门为台湾方面“加开的小灶”,它反映出的是,大陆对“台独”势力高度的不信任,以至于必须要对台当局在香港的任何活动进行严防死守。

我注意到,对此陈明通的回应是,当年台方在跟香港签订驻港协议时,并没有规定类似的条款,因此不可能接受。而在我看来,陈明通可能没有注意到,香港国安法是由中央人民政府出面制订的用来规范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它已经被列入了“香港基本法”附件,因此它的法律地位,显然要高于香港与台湾方面签订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台湾驻港办事处拒绝执行香港国安法,那它未来面临的唯一出路,可能就是彻底撤出香港。

除此之外,根据陈明通的爆料,台驻港办事处的代理处长高铭村,已经因为拒绝港方要求增加接受“九二共识”等条件,至今没有获得港府核发的工作签证,以至于已经有长达两年未能到任。

我认为,这背后透露出的政治信号就是,大陆的对台政策正在从原来的柔性转变为了刚性。

柔性指的是,原来中国大陆落实好香港“一国两制”的目的,是要为台湾做一个政治示范,引导台湾接受“一国两制”。而从香港国安法的制定以及台驻港办事处代理处长无法获得港府颁发的签证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大陆正在以港台交流作为杠杆撬动台湾必须接受“九二共识”,以香港国安法来强制台湾必须要接受“一国两制”。

也就是说,过去大陆对岛内当局的态度是属于“敬酒”,既然你“敬酒”不吃,那么现在就只能吃“罚酒”了。而这也就意味着,中国大陆对“台独”的收网,事实上已经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