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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台湾其实没看见真正的“港版国安法”

2020-07-05 03:01:32

港版国安法上路,不出预料地各方震撼。在近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欧美、日本等27国集体表态反对,这27国中自然以美国声量最大、也最能出台具体措施,英国的反对自然也是必要的姿态,但国际间仍主要关注美国对中国的动向。

与此同时,亦有53个国家表达支持,其中以亚洲、中东、非洲等地区的开发中国家为多。80个国家同日就中国事务表态,情况罕见,尽管美国依旧强大,中国的势力也不容小觑,中美博弈是世界级的议题,国际政治已不是西方过去所熟悉的那个玩法。

西方国家反对的理由,是认为中共破坏了一国两制、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中香港“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表达赞同的国家,则认为“不干涉主权国家内部事务是《联合国宪章》重要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任何国家都有权就国家安全立法。

各国争的理由是香港,实质内在是中美国际政治拔河。

无奈的香港人亦知晓,事涉香港,但各国看见的哪里是香港?

台湾亦是如此。被民进党在过去一年炒得火热的“台港关系”,后续能有多少声势看涨,端看美国大选结果及往后的中美关系情况。港版国安法,台湾见的是中共而非“国安法”。



支持港版国安法的人群普遍期待,国安法能够维护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AP)

港版国安法此次在台湾的最大争议,是其36条及38条中的内容。第36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第38条“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

这样的长臂管辖,第一时间自然容易让人们有情绪。但若回归到“国安法”本身,维护主权国家之安全与领土完整,杜绝外国势力介入导致分裂,恐是所有政权都会做的,“国安法”非中共独创。

台湾有没有“类国安法”?“中华民国”《刑法》第五条“本法于凡在中华民国领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适用之:一,内乱罪;二,外患罪。”也就是说,若意图“损害国家”,管你在哪犯案,都可能踏上“中华民国领土”就被逮捕。

自然,台湾视许多政治主张为言论自由,因此很少真的动用。但别忘记了,政权与政治的本质,并不会因体制上的不同而有多大差异。民进党政府在2019年时就三读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中国大陆、港、澳、境外敌对势力适用外患罪章”,并表示这一举措是“保护台湾”。

台湾政府按照自己的立场与“国安”考量,修改法条。中共自然也会按照自己的立场,考量自己的“国家安全”。其中无关人民的情绪好坏,不过是政权本身之必要。

外界之立即反应,不是因为法律本身,许多人更可能压根就没完整看过,而是“中共”二字──“中共又出了一个法,香港言论更不自由”,就是这样的下意识反应。

许多民主国家都有维护国家安全之法条,如韩国、加拿大、美国等,中国大陆此次举动之所以全球哗然,是因为当下中国与二十年前完全不同,传统民主国家认为是中国崛起后、中共政权对民主政治的又一次威胁。

这顾虑与威胁近五年发生过数不清次了。不论这个国安法做还是不做,当今中国都难以“闷声发大财”了,这点中共清楚。

利益错综,中共很难一下子与“西方民主阵营”全作对,“西方民主阵营”亦是如此,所以除了美国之外,欧盟、日本等表态谴责一下,可能也就过去了。“其他国家有国安法,但其他国家是民主国家,中国是集权国家,不一样”,这声音过去二十年都如此,未来二十年、五十年,也都会存在。

至于民间“香港国安法上路,去香港很危险”之顾虑,那常住在中国大陆的两百万台湾人,还有数不尽的外国人,此刻该包袱款款先跑了。


中共“立法管全世界” 台湾社会的无知与无惧








蔡英文在2020年7月1日,批评“港版国安法”,她说“昨天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顾香港人民与国际社会的反对,通过港版国安法,对于香港人民的人权法治与民主自由,将会带来根本性的影响,民进党会跟国际社会一起,不断关注香港情势的最新发展”。此外,她也在个人脸书留言表示,“中国曾经承诺香港五十年不变,港版国安法的强行通过,不仅代表中国罔顾香港民意,背弃承诺,更证明了 ‘一国两制’不可行”。

更有不少台湾政治人物“加码”批评港版国安法“带风向”,例如陆委会主委陈明通说这是“天朝”心态,而行政院长苏贞昌说中共这是要“立法管全世界”,但这两人显然看待北京对香港的治理都带有既定偏见。

此外,台湾社会的反共拒统情绪也随着香港民主派的“跳水”有不断加重的趋势。根据媒体报道,“港版国安法”通过的当天,许多香港民主派的政治人物纷纷宣布退出香港政坛,包括众志黄之锋、罗冠聪、周庭敖以及卓轩等人,而被誉为本土派“国师”的《香港城邦论》作者陈云(陈云根)也宣布退出社运圈。台媒认为这是因为“国安法通过”引发的“寒蝉效应”导致,而在6月30日当晚新华社推出“港版国安法”全文后,似乎更加深外界对香港将朝向“一国一制”迈进的疑虑。

“港版国安法”的实行,对不了解香港政治生态的台湾民众来说,或许会认为这是“红色恐怖”的到来,而随之引发的“寒蝉效应”将使得香港的政治空间越来越限缩,甚至包括对于言论自由的打压。

不过,其实细看“港版国安法”的条文,可以发现详述的四大罪行,是指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及实施恐怖活动、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而所谓的批评港府或批评共产党等反对党势力其实并不属于这些范筹。换句话说,良性的批评可以促进香港社会正常发展,但如果将反对意见无限上纲成为叛国的犯罪行为将会使得香港步入混乱的局面,因此从国家维稳的角度来说,必须强力扼止。

但这样的脉络在台湾社会可能被解读为妨害言论自由,不过这也突显台湾社会对于香港问题的无知,并不了解一国是两制的基础,而所谓的言论自由不能上纲上限到破坏两制的基础。举例来说,台湾的确也有少部分支持“台独”人士,而台独的言论其实是“违宪”的,但宪法又另一方面保障人民拥有自由表达政治理念的权利,因此在两者权衡之下,只要台独的言论和思想没有落实成犯罪行为,并不会入罪。

相较之下,据“香港01”于7月1日消息指出,香港警方在下午13时从铜锣湾一名游行男子身上搜出“港独”旗帜涉违“港版国安法”。而从该首例因为国安法而被逮捕的香港民众的行为来看,“港版国安法”的确对于“港独”的容忍度极低,或许这是因为“乱世用重典”之故,也希望起到“杀鸡吓猴”之效。

而这样的案例显然必然会引发部分港台民众的反弹声浪,由于接受西方民主自由的长期“熏陶”之故,他们倾向将言论自由的宪法位阶提高到极致,也认为游行抗议抗争是限制政府权力无限扩大的“必要之恶”。而对台湾民众来说,自然是加重对于“一国两制”的反弹声浪,连带强化原先的“抗中拒统”的意识形态。而台湾社会的无惧就表现在对于“专制中共”的全力否定,但这样的无惧显然来自于台湾对于北京对港治理之间的矛盾,以及香港深层次结构矛盾的无知。



香港国安处已成立 可进行秘密监察




“港版国安法”于当地时间6月30日晚在香港刊宪生效,港府各部门正落实执行,其中警务处作为执法单位,内部已成立了国家安全处,可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人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



香港警务处已开始筹备国家安全处。(HK01)

据台湾中央社7月2日消息,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7月1日证实,警务处已成立了国安处,负责相关执法工作,而港府有责任确保它有效履行相关职责,因此会准备足够人手、装备和培训。

据悉,国安处由一位警务处副处长担任主管,港府正在物色人选,之后会由行政长官任命。

根据“港版国安法”,经行政长官批准,国安处可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人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

李家超并说,其他纪律部队(执法部门)也会协助和配合警方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工作。

国安处的职能包括收集和分析情报、部署及执行行动、调查案件、培训、展开国家安全审查以及协调的工作。

李家超说,北京在港设立的国安公署也会根据国家安全形势,在战略及政策方面向国安处提供意见及建议。

据悉,在刚刚过去的“七一”游行中,港警首次引用“港版国安法”执法,在拘捕的370人中,有10人涉嫌违反该法。

此外,“香港01”7月2日消息指,在游行当日有几队穿着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其配戴行动呼号的位置,放置了粉红色卡纸,以英文字母“N”为代表及一个数字。

该批警员均戴有耳机及配备头盔,每当有防暴警员截查时都会上前查看,但未见有进行记录。

消息指,该批警员为警队为“港版国安法”新设部门“国家安全处”人员,“N”即指“National”,与防暴警的蓝色卡纸有别,因急切需要而未及设计。

据悉,在刚刚生效的“港版国安法”条例中规定,香港警务处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执法力量,律政司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除了已成立的国安处,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7月1日也表示,律政司因应“港版国安法”将设有检控部门,有关工作已安排好,但负责人名字要迟点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