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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香港反修例立法会暴动案 最重囚6年10个月

2024-03-17 18:10:15

香港反修例示威冲击立法会事件中,12名暴动罪名成立的被告在週六(3月16日)判刑,分别被囚4年6个月至6年10个月。此案是香港立法会第一次遭到占领,也是众多反修例运动相关的暴动案之中,获刑最重的案件之一。

    



2019年7月1日,香港部分反修例示威者升级行动包围立法会,不满政府拒绝回应诉求、撤回《逃犯条例》修订。他们闯入和短暂占领立法会数小时,议事厅和大楼内的香港区徽和多处被涂鸦破坏。

(德国之声中文网)过百人坐满庭内旁听席和隔壁的直播间,庭审结束后,亲友和支持者向犯人栏中的众被告高喊“保重”、“撑住”、“等你们出来”,目送12名被告被带离服刑。庭外,部分亲友泣不成声,有长者嚎哭久久未能平伏。

香港警方在週六(3月16日)晚间欢迎判刑带来阻吓作用,称当天事件牵涉过千名暴徒,警员调查期间分析了大量网上片段找出本案人士,强调假如日后发现新证据,或会再作出进一步拘捕和起诉。

2019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週年,当天有警方批准的游行,同时部分反修例示威者升级行动包围立法会,不满政府拒绝回应诉求、撤回《逃犯条例》修订。他们闯入和短暂占领立法会数小时,议事厅和大楼内的香港区徽和多处被涂鸦破坏。有示威者宣读“七一宣言”要求港府回应民意和落实普选,成为示威运动中最瞩目的分水岭之一。

事后有14人遭起诉暴动等罪,大部分人案发时20多岁。其中12人暴动罪罪名成立,包括:演员王宗尧、同时身负民主派初选国安案的邹家成及刘颖匡、香港大学前学生会长孙晓岚等。其余2名报称记者的被告暴动罪不成立,但被判较轻的“非法进入或逗留会议厅”罪成,各罚款1000及1500港元。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李志豪指,立法会有独特宪制地位和象征意义,本案属暴动案中最严重。示威者的行为试图推翻政府宪制和削弱管治,极其侮辱和挑衅,而包围和冲击议会是冲击法治,对社会有深远影响。

被告在“暴动”中做了什么?演员王宗尧审讯时供称,当晚购买充电器后进入立法会交给所需的记者,只在大楼内逗留约5分钟便离开。法官指虽然他的参与程度属最低级,但现身也鼓励和支持了其他暴动参与者,会激发士气。由于王不认罪,刑期会较重,判监6年2个月。

现年45岁的王宗尧是香港电视及电影演员,曾为黄之锋等创立的政党香港众志,以及2020年民主派初选助选。他早前在陈情时说曾视演戏为终生事业,在被捕后人生停顿下来。但他相信无论刑期有多重,往后“仍然会怀著一颗最真诚心,去帮助社会上有需要帮助的人”,以及盼望大家共同努力,“香港会走得更好,会走得更远”。

同因初选顛復国安案还押的邹家成及刘颖匡、港大前学生会长孙晓岚,都选择认罪。三人在早前皆在庭上作出自述。

邹家成在呈堂的陈情信中指,示威者闯进立法会后大多感到恐惧,而所有合法和平的抗争手段都无法阻止政府逆民意而行。他引述人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暴动是不被聆听者的语言”一话,称基本人权受严重威胁迫使他更激进地抗议,因此做出喷写诉求字句、撕毁《基本法》、挂起港英旗等象征行为。

“无论法庭对我的处罚为何,我都会继续前行,将恐惧化为力量,正如我当日走进立法会一样。”邹家成说。

法官指,邹家成罪责极之严重,与使用武器冲击破坏不遑多让,因其每一个行为都能激起暴动、带有煽动性。因此以该法院的量刑顶点7年计算,扣减认罪因素后,判囚约5年1个月。

至于刘颖匡在会议厅内商讨去留,在清场时曾向警方表示有示威者打算撤退,以及呼吁外面的示威者保护留守人士。法官认为他的罪责是“重中之重”,同属最严重级别,有带领、号召和煽动的角色,延续暴动的可能性。因他在审讯的最早阶段认罪,获较大幅度减刑,入狱4年半。

刘亲自陈情时说,当晚到立法会希望劝喻示威者离开,“让我选一百次,我都会进入,明知会犯案,我宁愿坐监都唔想见到有人流血”。他透露事发后曾经离港,在知悉拘捕行动后仍决定回港面对,“愿一同坐牢”、“兑现齐上齐落的承诺”。

而孙晓岚则被拍到在立法会内一度拉下口罩与人交谈,法官裁定参与度和严重性较低,判4年9个月监禁。她自述时解释此案具特殊意义:“时值政权庆祝主权移交的日子,抗争者进入了昔日曾带来民主幻觉的议事厅,叩问香港政治问题的核心,亦即反送中争议一再揭示的政制缺陷。”她称,反送中运动始于对香港未来有所觉悟与承担的年轻人,政权不安因而对一代人穷追猛打。“抗争者真正的罪名却是控罪未有明言的:追求民主、自由的思想和意志有罪。”

案中刑期最重的被告林锦均须入狱6年10个月,参与运送物资并曾经铁马冲击立法会大门。审讯期间他曾透露在2019年回中国内地探亲时,被公安以“寻衅滋事罪”扣留和盘问冲击立法会一事,被迫写下悔过书,约2个月后才获移送回港。

而有其他部分被告参与运送物资,属于中度参与,认罪后亦获刑近5年。

在香港现行刑事法例下,暴动罪最高刑期是判囚10年。港府最新提出的《基本法》23条立法方案新增“叛乱罪”,以针对意图危害中国主权或香港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最高可处终身监禁。

因反送中参与冲击立法会 12人遭判四年至近七年刑期



香港法院周六宣判当年7月1日参加冲击立法会大楼行动的12名被告暴动罪成,判处四年半至近七年的刑期。

 路透社

香港司法机关继续对2019年参加反送中、争民主抗争运动参与者进行秋后算账。香港法院周六宣判当年7月1日参加冲击立法会大楼行动的12名被告暴动罪成,判处四年半至近七年的刑期。

综合国际媒体16日报道,当天,保护新闻自由的跨国非政府团体,无国界记者组织也发表公报,对港府近日加速推动的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进一步威胁新闻自由表达关注。

2019年,香港爆发大规模民间抗议,反对港府强行推动的引渡条例修正案。数百名抗争者在7月1日,香港主权正式移交北京纪念日的抗议游行活动中,冲进立法院大楼。抗争者在这次行动中提出的五大诉求成为此后香港争取民主抗争活动的核心口号。

此案星期六于香港西九龙法院判决,其中45岁的香港艺人王宗尧因不认罪,被判入狱6年2个月。已认罪的香港本土民主派人士刘颕匡和邹家成,分别被判处54个月20天以及61个月15天的刑期。

2020年北京强行推出港版国安法,追究反送中抗争运动参与者的刑事责任,使得香港原本一国两制框架下享有的基本自由空间不断缩小。据警方数据显示,迄今有超过10200人因2019年的反送中运动被捕,其中2937人被控涉及暴动、非法集会和刑事毁坏等罪名。据专门报道法律新闻的港媒“法庭线”(The Witness)表示,其中有超过870人被控犯有暴动罪。

近日,香港政府又强力推动就涉及国安问题的“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进一步强化对民间反对力量的控罪力度。16日,国际非政府组织无国界记者发表公报,担心港府扩大且加重刑罚的23条立法草案会被大量用于对付记者和新闻自由捍卫者,敦促民主国家向中国当局施加压力,以恢复香港的完整新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