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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对中共已经绝望,港版国安法是香港的末日吗?

2020-05-23 03:01:39



在一次反政府抗议期间,防暴警察在香港一处商场巡逻。(2020年5月16日)



国会山 —?星期五登场的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计划在年度会议期间审议推动“港版国安法”议案,将“外国干预”、分裂国家活动和颠覆国家政权一并定为刑事犯罪。消息立刻引起美国国会共和与民主两党一片谴责声浪。一组跨党派参议员推出法案,将对破坏香港自治的有关官员进行制裁。与此同时,还有议员推出决议案,严厉谴责北京欲推动有关立法措施的决定。

在传出北京将推动“港版国安法”的消息几个小时后,民主党联邦参议员范.荷伦(Sen. Chris Van Hollen, D-MD)与共和党联邦参议员图米(Sen. Pat Toomey, R-PA)星期四(5月21日)发表书面声明称,他们将推出法案,制裁任何侵蚀香港自治的中国官员和实体。



资料照片:(右)共和党联邦参议员图米(Sen. Pat Toomey, R-PA)和(左)民主党联邦参议员范·荷伦(Sen. Chris Van Hollen, D-MD)在记者会上讲话。(2017年7月12日)

根据议员声明,法案将对违反中国在《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中对香港的承诺和义务的有关实体和个人实施强制性的制裁。法案还将对与上述违反《基本法》的实体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实施强制性的二级制裁。

来自马里兰州的范·荷伦以“严厉的惩罚”描述法案中的制裁措施。

“去年,数以百万计的香港民众走上街头,要求民主自由,”范·荷伦在声明中说,“尽管中国残酷的镇压,不断企图侵蚀香港的政治自由,这些抗争都坚持下来了。今天,中国再逼近了一步,以命令方式通过新法,把政治异议列为刑事犯罪。”

法案的另一位起草人、宾夕法尼亚州的共和党联邦参议员图米在声明中说:“北京的共产党政权一心希望的就是抹灭香港的自治和港人的权利。”

“北京与日俱增的干预对周边其它在中国阴影下艰难争取自由的国家有可能起到寒蝉效应。”

国会两党谴责声浪不断

北京欲在香港推动国家安全法的决定被视为是迄今为止在削弱香港自治权方面的最大胆举措,也意味着具有全球金融中心地位的香港将完全囊括于共产党的掌控之中。



一名保安走过北京天安门广场。(2020年5月19日)

根据中国官方发布人大第三次会议议程,这项议案全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这项决定立刻激起美国国会两党强烈反弹。众议院议长佩洛西(House Speaker Nancy Pelosi, D-CA)在推特上发声谴责北京的这项决定。

“北京要再次试图终止香港的‘一国两制’框架,这一宣布令人深感震惊。企图绕过香港立法会表明北京完全不尊重法治,”佩洛西的推文说。





曾在去年爆发争取民主诉求抗议活动期间到访香港的共和党参议员斯科特(Sen. Rick Scott, R-FL)星期四对美国之音表示,他对香港现在的情势相当担忧。

“共产中国,---记住这是中国共产党统治的共产中国想要剥夺香港的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是从英国移交主权时给予香港的,”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说。



美国之音中文网


曾在去年爆发争取民主诉求抗议活动期间到访 #香港 的共和党参议员斯科特21日对美国之音表示,他对香港现在的情势相当担忧。他说,“共产中国,---记住这是中国共产党统治的共产中国想要剥夺香港的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是从英国移交主权时给予香港的。




来自佛罗里达州的斯科特参议员接着说:“所以我非常担心。我认为全世界的人、我们所有人现在都必须挺身而出捍卫自由和民主。现在香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是给予他们的基本权利。共产党习总书记试图剥夺香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是错误的。”

斯科特议员提到,美国现在有《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可以落实这项法案回应对香港自治受到侵蚀的现实。

他还说,他赞成美国重新考虑香港目前所享有的特殊地位和待遇。

“在世界范围内,我们必须开始对抗共产中国。他们会在香港这里做,然后他们会尝试在台湾这么做。我的意思是,他们想主宰世界。他们想要剥夺全世界人民的基本权利。”

参议院外交委员会首席民主党议员梅嫩德斯(Sen. Bob Menendez, D-NJ)告诉美国之音,北京要推动香港国安法是“压迫成性的中共又咬了一口。”

参议院外交委员会的两党议员也发表声明,谴责中国政府计划推动有关立法的决定,甚至提出了这项决定可能导致美国重新考虑与香港的关系。

“美国将坚定不移地与香港人民站在一起。这些事态发展令美国极为关注,并可能导致美国对香港政策作出重大的重新评估,”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理施(Sen. Jim Risch, R-ID)、鲁比奥参议员(Sen. Marco Rubio, R-FL)以及加德纳参议员(Sen. Cory Gardner, R-CO)在联合声明说。

众议院外交委员会首席共和党议员麦考尔(Rep. Michael McCaul, R-TX)也在声明中呼吁中国共产党立刻停止对香港实行国家安全法的决定。

麦考尔议员在声明中说:“中国共产党通过的任何法律都是进一步扼杀香港人民的自由,将进一步侵蚀'一国两制'的根基,美国绝对不能容忍。我们将与正在反抗压迫争取自由、反抗中共暴政争取民主的香港人民站在一起。”

共和党议员迅速推出谴责决议案

也曾在去年造访香港并与示威者一同走上街头的共和党参议员霍利(Sen. Josh Hawley, R-MO)星期四迅速推出决议案,谴责北京当局要在香港推行国安法的决定。

“当全世界都专注在这场新冠病毒大流行时,北京认为这是他们可以强行压倒香港的机会,”霍利在声明中说。



资料照片:美国联邦参议员霍利(Sen. Josh Hawley, R-MO)

“他们说要‘改善’香港人的民生,但实际上,这是剥夺香港人依据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霍利称,他所提出的决议案谴责中国共产党有预谋的违反这些协议,并呼吁国际社会一道抵抗中国不断推行的帝国主义。

“如果北京政府继续这样做,那我们需要准备做出强有力的回应,包括重新考虑他们的贸易地位,”霍利在声明中说。

据多家香港媒体报道,这次的国安法将包括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以及外国势力干预。同时意味着备受争议的《基本法》23条中部分内容将绕过香港立法会审议,直接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

草案预计最早可能将在下周通过,最快可在今年8月上路。

前英国殖民地香港在1997年回归中国,但是《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给予香港特殊地位,香港人享有中国大陆民众所没有的一些自由和权利。美国也给予香港特殊的地位。但是批评人士说,北京近年来不断侵蚀香港的自治。香港自去年6月爆发争取民主诉求的大规模抗议活动以来,北京当局加紧了打压。

港区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在接受港媒采访时表示,这次立法并非“突如其来”,过去一年发生很多“挑战国家安全”的例子,可交由人大会议研究如何处理。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星期三(5月20日)再次猛烈抨击中国政府,除了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党外,还用了“共产中国”的措辞。他说,中国从1949年以来一直被残暴的共产党政权所统治,而美国曾希望通过贸易和接触改变这个政权,但这种希望并没有变成现实。

蓬佩奥谈到香港问题时说:“我们有关是否认定香港针对中国具有'高度自治'的决定仍然待定。我们正在密切关注发生在那里的事情。”

他说:“这个星期,亲民主的议员在试图制止亲北京的议员的程序违规行为时,遭到了粗暴对待。李柱铭、黎智英等主要香港活动人士被带上法庭。这类行动给做出香港针对中国大陆保持着高度自治的评估增加了难度。”



《视频》香港泛民议员抨击北京强推港版国安法是终结一国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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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会议将在此次会期内审议“港版国安法”。(新华社)

多维:你怎么解读“港版国安法”?

田飞龙:我认为“港版国安法”是对中共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有关论述的具体落实,是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所体现出的法制精神的制度展开,是一个加强中央管治权在香港治理体系中具体制度落地的动作。中央直接立法有效克服了香港23条立法的本地政治困境,弥补了香港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也为香港特区政府的后续跟进提供了示范、监督和促进。

多维:也就是说“港版国安法”的出台是意料之中的事。

田飞龙:对,意料之中。十九届四中全会所强调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包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范畴内,一国两制正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制度要素。一国两制涉及香港的部分,特别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与执行机制,在四中全会的决定中表述的非常具体。

这一次中国人大关于“港版国安法”议案的标题,“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与四中全会的决定所使用的表述完全相同,所以出台“港版国安法”其实就是把四中全会的决定转化为国家具体法律制度的落实。

多维:中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5月22日在十三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讲话中指出,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区建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港版国安法”审议通过后,中央政府会在香港设立一个特别的国家安全执行机构?

田飞龙:这一点已经非常清楚了,“港版国安法”是中央直接立法,而不是香港本地立法,所以在香港设立执行机构可以让这部法律的执行机制拥有更加开阔的空间。根据王晨的讲法,中央可能在立法中考虑建立专门国家安全机构在香港落地执法。

多维:这就说到了大家最为关心的具体操作层面。如果在港设立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国安执行机构,那么澳门的经验,以及其他国家在国安方面的经验,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地方?

田飞龙:我觉得澳门与香港这一次的情况不一样。澳门是根据澳门基本法第23条在本地建立了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特首为委员会的长官,同时澳门也将中国国家安全法与其自身的特区自治制度之间做了相应结合,所以中央政府实际上没有必要专门设立一部“澳版国家安全法”在澳门实施。而对于香港来说,出台“港版国安法”是有必要的。



“港版国安法”无疑是2020年中国两会的重头戏。(新华社)

多维:目前,中国官方已经给出了中国人大自行就国家安全立法的法律依据及其与香港基本法的关系,其一是国家安全立法属于国家事权;其二,人大决定有充分宪法法律依据;其三,《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简称《决定》)不抵触基本法;《决定》不是变相修改基本法,且与基本法第23条并行不悖。今年恰是基本法颁布30周年,多维也一直在倡议启动对基本法的修改,因为其中确有条文已经不能适应当前香港的局面,此番人大主动就国安立法,后续随着基本法的修改落定,尤其是23条立法落定,其与“港版国安法”的关系是什么?

田飞龙:“港版国安法”是中央直接立法,所以它在国家安全的标准与执行力度上,其实都要高于基本法第23条。“港版国安法”不取代23条,但是它在23条立法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可以紧急堵住香港的国家安全的漏洞。23条将来立法与否,对中央来说已经不是那么重要。如果23条最终立法通过,表明香港特区政府根据中央国家安全立法精神的框架做出了一个跟进性的行为;即便23条立法不成功,中央政府也可以根据直接制定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港版国安法”来维护最紧要的国家安全利益。

所以中央直接立法这一行动本身,就是在为香港23条立法的困境进行解套。中央政府先行一步,先堵住危害国家安全最紧要的缺口,而不受制于香港本地23条立法的进展。至于香港是否跟进,港府最终会在23条立法的问题上展现出怎样的能力,都不会让香港问题成为中国的国家安全漏洞。

多维:也就是说假如23条后续立法成功,它会与“港版国安法”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填补国家安全漏洞的制度体系。

田飞龙:对,中央先行立法建构了一个香港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最权威的基础,香港本地23条立法的跟进则可以在细节上、执行机制上更好地弥补这个体系的不足。香港本地立法与中央直接立法共同构成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法律体系。

该来的还是来了 北京为何要推“港版国安法”

“港版国安法”箭在弦上 香港的下一个“十年”

【港版国安法】国民党:中共应尊重香港自治


多维:“港版国安法”落定后,港人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是,中国人大立法的决定会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和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自由。比如香港原有的游行、示威、新闻、言论等基本权利和自由会否受到影响?一个现成的例子是,香港每年的六四集会还能否照常进行?“港版国安法”对香港社会各领域会有哪些实质性影响?

田飞龙:“港版国安法”由中央立法,并把它明确界定成中央的事权,属于一国两制里面中央管治权的制度化。所以它不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也没有替代掉香港23条的立法,是在中央本来应该管的事情中定了规矩,定了这样一个制度。“港版国安法”本就不属于对自治范围立法,它是在中央职权范围内立法然后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这是第一。



国际舆论普遍关心“港版国安法”带给香港乃至“一国两制”的影响。(新华社)

田飞龙:第二,“港版国安法”会不会对香港既有的自由权利造成相应的损害?我觉得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缺失“港版国安法”的情况下,香港人所享受的自由度非常高,甚至是过度的自由,不断被滥用来损害国家利益的自由。未来这种“自由”将要受到法律的规制与约束,但我觉得这个规制与约束本来就是一国两制里应该有的,而“港版国安法”只不过是补位,将本来就该有的规制与约束呈现出来了,使得香港可以在更加具体、更加规范化的法律范围内行使自由权利。

另外一方面,因为有了“港版国安法”,反而更有利于保护香港人的自由权利,使他们免于受到激进的、被某些群体过分滥用的自由所造成黑暴势力的威胁。我们看到去年开始的反修例运动中,这些黑暴势力滥用香港在自由权利上过分宽松的法律空间,反而对其他群体造成人权侵犯,对香港法治造成了巨大危害。这部“港版国安法”就是要保护那些愿意和平、守法生活的大多数香港人的权利与利益。

多维:有评论认为,在“港版国安法”之后,中央政府可能在其他非传统安全领域,比如说金融、健康卫生、网络安全、技术、食品安全等项目,推出更多的安全立法以弥补漏洞。

田飞龙:我觉得这部“港版国安法”其实是整个中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实际上2015年出台的中国国家安全法,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了人民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和国际安全等一系列安全,国家安全的标准已经提高了。这一安全标准明显要高于1990年制订的基本法中第23条所规定的国家安全标准。

即将推出的“港版国安法”只是针对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国家安全事项的部分立法,或者说只是挑出典型的行为进行规制,主要是四种行为: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暴恐行为和外国势力干预。它还不足以覆盖总体国家安全之下的所有非传统安全。所以如果将来有需要,按照这样的国家安全立法模式,也是可以对相关非传统安全领域进行制度性扩展的。

更重要的是,“港版国安法”其实是给香港特区政府与香港社会提了一个醒:香港本地的制度如果离国家安全标准越来越远,一直跟不上的话,那中央政府肯定会被迫继续推进其他安全领域的国家安全立法。如果香港能够跟得上,能够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主动完善本地的国家安全法制,中央进行扩展性的国家立法的压力就不会那么大,也非常乐意看到香港以自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国家安全的本地化保护。如果香港自治不干活,或者抵制干活,国家安全的法治责任就只能落在中央身上了。此次立法如此,未来的制度发展逻辑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