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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修例风波”首名承认暴动罪的暴徒 被判4年

2020-05-16 03:01:38

去年6月12日,香港暴徒在金钟一带闹事,阻止香港立法会审议《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一名游泳池救生员事后被控当日在金钟参与暴动,他在上周承认一项暴动罪,今天(15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刑4年。这是香港“修例风波”中首宗涉及暴动罪的判刑。



香港特区立法会原定于去年6月12日11时开会审议《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但因暴徒在周边区域阻占道路,聚众滋事,暴力冲击警方防线,开会时间宣布推迟,事后多人被捕。

(原标题:香港"修例风波"首名承认暴动罪暴徒 被法院判囚4年)

一名救生员去年6月12日在金钟一带闹事,他4日承认一项暴动罪,成为香港“修例风波”中首位承认暴动的示威者。15日,他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囚4年。

据香港“东网”报道,去年6月12日,香港暴徒在金钟一带闹事,阻止香港立法会审议《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有暴徒与警方发生冲突,警方事后把事件定性为暴动。一名救生员当天涉及相关冲突而被检控,被告早前承认一项暴动罪,是“修例风波”首宗有示威者认罪的暴动案。被告冼嘉豪今日(15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囚4年。

报道称,21岁被告冼嘉豪,被控在去年6月12日于立法会道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外,连同其他身份不详人士参与暴动。他原本另被控多两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控方申请不处理该两罪,交法庭存档纪录。

法官胡雅文认为,被告涉及的暴动比起梁天琦2016年参与的旺角暴动更严重,其行为是对法治的“直接攻击”,故将量刑起点定为6年。被告除了认罪外,其他求情理由包括没有预谋、个人没有携带武器等均不成立。

她引述案例说,其他暴动参与者的行为与被告刑责不可分割,暴动参与者用制作路障、蒙面等行为均显示他们有预谋暴动,故法官只给予被告认罪的量刑折扣,将刑期扣减三分之一,判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