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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搭浮桥:浮桥事小 挖砂是大事!找找主要矛盾

2023-07-11 18:05:41

“私搭浮桥”事件,我们来找找主要矛盾……


“私搭浮桥”舆情事件,今天再爆猛料:



7月10日,吉林白城,@大河报?记者实地探访了私搭浮桥对岸的安全村,该村村书记表示,黄德义一方曾因浮桥对岸的土地使用与安全村村委产生纠纷,发生肢体冲突。村书记称,黄德义在冲突中大喊:“打死他我去偿命。”这名村书记在冲突中受伤,耳朵缝了20多针。



临村村书记表示:“黄德义在网上说的全都是假的。”

再结合一直跟踪此事件的“胡斐大侠”昨晚发的一个帖子,对黄大善人那真的刮目相看、毛骨悚然了。



但问题还不止于此,现在貌似该事件中违规采沙的问题又冒出来来了:



吉林私搭浮桥收费案件或涉违规采砂运砂,记者从卫星图中看到河流边布置彩钢房和工程机械还有疑似车斗的东西。

黄德义在接受都市快报的采访时是这么说的:“有人在洮儿河里挖沙,我建浮桥的地方,他没法继续挖沙。为了报复我,就雇人用铲车挖坑,然后在网络发文报复。我知道是谁发的,这事我能找到人证。是我触犯了一些人的利益。”

到底哪一方违规采砂,扑朔迷离,对于吃瓜群众来说,现在网上海量的信息已经让人深陷迷雾、雾里看花了。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我认为,“私搭浮桥”事件也得从主要的矛盾入手,主要的矛盾找到了,解决之、处理之,则一切迎刃而解。如果违规采砂在该区域存在,我推测很可能采砂是这事件的主要矛盾。谁违规采砂,谁是违规采砂的获益者,把这些问题拎一拎,理一理,或许就茅塞顿开、豁然开朗了。

《航道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河道内依法划定的砂石禁采区采砂、无证采砂、未按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等非法采砂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违法采砂是要处罚的,根据《航道法》规定,航道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门,本舆情事件舆论已经指向违规采砂了,那么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是否需要进一步澄清说明下,该河道有没有采砂现象,合法采砂占多少,违规采砂占多少,老黄家有没有涉及采砂,老黄家和采砂利益链有没有关系。

非常可惜的是,当地在处理这个舆情事件上已经乱了方寸,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整个是一团糟,截止目前未看到官方发出有价值的信息。

又是“私搭”,又是收费,又是屡罚,又是屡拆,又是打破头……这一系列神操作的背后,没有一个核心利益之争,打死我也不信。

浮桥是小事,挖砂可是大事!


曹德义的“浮桥”事件中,有一点所有媒体都没有讲清楚的。

振林村只有20户人,他们在河对岸也没有地,那么,有什么必要,非要修一座浮桥,而且要18个人24小时不间断看守收费?据村民所说,本地人其实不怎么收钱,那么收的一定时外地司机的钱,每天都有几十辆大车一定要从曹德义修的“浮桥”上走,这些货车司机,为什么非要从这里走?

某记者采访过这里一位对黄德义感恩戴德的村民,这位村民据说是“开小卖部的”,他说他每周要开车从这里去白城进三次货......一个20户的村庄里的小卖部,一个星期居然最少要开货车去进三次货,他进的都是什么“货”?

由此可见,我们的记者只顾听人说话,听什么就写什么,一点正常的生活经验都没有。

更应该关心的是——这里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让运输需求如此之大?



卫星地图上,似乎能够看出一些东西。

昨天,已经有人从卫星地图上发现,黄德义的“浮桥”原址旁边,布置着布置彩钢房和工程机械还有疑似车斗,甚至还有筛砂子的筛场。说明这条河周围,一直有人在挖沙。





还有人注意到卫星地图上显示,当年就在浮桥的旁边,河道依然是可以通行的,下图是2018年5月7日,洮儿河的河床都是裸露的,河道里甚至就有一辆车在开。



但卫星地图上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挖砂似乎才是这件事情中最被人忽视的一部分,有人居然就在黄德义的“浮桥”旁边,挖出了一个巨大的三角形空地。而在河岸边,发现了多处因挖砂形成的“缺口”。







再联系之前很多媒体的报道,洮儿河沿岸,确实是存在大量的“非法采砂”生意的,被抓被罚的不止一例,这些事情,可比什么私建浮桥严重多了,为什么这次相关各方对此讳莫如深、只字不提?







各方媒体的采访、加上卫星地图,已经证明了我之前说的,东北河流河床高,“地面河”很多,洮儿河一年有大量的枯水期,河床裸露,本来就有地方可以过河……黄造浮桥前,大家可以过河,黄造浮桥后,反而只能从桥上过河。

这个村只有十几户人家,在河对岸也没有地,本来就没什么“过河种地”的需求,反而是大车货运可以从此处抄近路去邻市。黄大善人说他没有强迫收费,大家都是“自愿给钱”,那他为什么要每个月花每人1000元钱雇人看守桥头?

为什么要18人不间断轮流对过路车辆收费?交钱自愿,退钱自愿,这说明什么?说明黄家都是义薄云天、乐善好施、人人敬仰的活菩萨?

自愿?对对对,《狂飙》里那个被龙哥押着去献血的老实人,也是“自愿”的。

真是修桥铺路,有利于村民的善举,为什么不直接免费?或者放个公德箱、募捐箱、二维码,让大家自愿捐钱?

更夸张的是,为什么要在桥旁边修彩钢瓦房、做地磅?这块不是他的地,他有什么资格占用土地?另有当地人爆料,因为他在这里还有挖沙的生意………一边挖沙,一边修桥,河道被破坏了,那么原来能过人能走车的河道,自然就不能过了,只能走他的桥。



只不过在黄德义的话语中,挖沙的另有其人,“是专门来针对他的”,这就有趣了,因为能够在农村搞挖沙生意的,那基本就是一手遮天的黑恶势力了,那么这个挖沙的“黑恶势力”,为什么要帮黄德义呢?河道挖烂了,就不只剩黄德义的浮桥可以走了吗?



有没有一种可能:有的人“非法采砂”、“私自造桥”、“拦路收费”全都干了?所谓浮桥,正是非法挖砂的快速运输通道?

因为疯狂的“非法采砂”,才导致了原来可以通行的河道不能通行,所以就造了一艘桥。

因为造了浮桥,所以挖砂的生意就更加繁荣兴盛。

注意看之前的新闻,黄大善人造完浮桥时候,其实还造了一座固定桥,周围还造了彩钢房屋,硬化了地面,看来他当年是准备“长期经营”的。

既能守路收费,又能挖砂运砂赚钱,一举两得,是不是很合理?

你猜为什么被采访的村民总算说,黄对本村人基本不收钱、收的都是外地司机的钱?你猜这条地图上没有的“近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大型车辆从此过?开动脑筋想一想,为什么那些大货车司机,放着周围正经的国道和高速不走,非要走花钱黄大善人造的桥,而且一走就是好几年?

感谢卫星地图,从卫星地图上可以看到,洮儿河河畔布置着彩钢房、工程机械、车斗、筛场,这些好像不是农用工具,而是挖沙工具。结合之前的报道和判决书中提到的,黄大善人所造浮桥附近,还修有“地磅”,地磅是用来称重的,周围既没有农田,也没有养殖场,你给什么东西“过磅”?

这个东西放在这里,称粮食的可能很小,称砂子的可能很大。

黄大善人不是本村人,更不是住在河边,这里也没有他的地,为什么他会对此地情有独钟?非要花这么大的人力物力死守在这里?因为他心怀天下大慈大悲?

从卫星地图上,我们还可以看到从2014年到2018年洮儿河造浮桥的那段河道被非法挖砂之后的对比。你可以轻易看出,这条河的河道在长期挖沙作业下发生的变化。









同时卫星地图可以证实我之前说的——洮儿河这一段河床很高,水很浅,枯水期直接露出河床,大部分时候其实是可以直接走过去的。再强调一个事实,安全村和振林村各自在洮儿河对岸,分属洮南市和洮北市,振林村的村民,总共只有20户人,他们在河对岸并没有地,他们也不会去别的市种地……穿过洮儿河,只是因为“去白城更快”。

现在很多事情就能说得通了,为什么要18人24小时不间断轮换看守桥头?因为不但可以拦路收费,还可以看守非法采沙场。为什么有一位李某某司机几年间交了2万过路费,被退回后,这位李某某又还给曹大善人,我们都在猜测是他不肯收,还是不敢收?但有没有一种更大的可能——他们是一个利益共同体?

多大的利益,可以让18个人24小时不简单看守一座浮桥?多大的利益,可以让一位农村司机把两万块钱不当回事,直接还给黄大善人?

和偷采河砂的生意相比,浮桥的过路费,就值一根毛。



我觉得什么浮桥,什么功德,什么寻衅滋事,都可以放一放了,查一查非法采砂的事情吧。

在农村,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染指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