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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当年的零陵特务纵火案,22人被判死刑

2019-11-10 04:01:30

1951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五,传统的元宵节。湖南省零陵专区各界七千余人在城区举行了一场盛大的“抗美援朝拥军优属”联欢大会,结束之后开始游行。

突然响起一阵阵凄厉的火灾报警声,解放北路吉州小学附近起火,火借风势,大火一直烧到了潇湘庙街,城内烟雾滚滚,火光冲天。大火过后,城内一片瓦砾。受灾住房达611户,2111人,烧毁房屋512栋1032间,财物损失折合当时币制约150多亿元。





这场大火究竟是怎样烧起来的?这场大火祸起学校,校内木楼板却丝毫未损,而紧邻房屋却荡然无存。何故?专案组组织进行全城排查,连夜突审吉州小学校长黄建中和点火时被抓的嫌疑人,顺藤摸瓜,2月25日,首犯张景星归案。张景星,1940年湖南大学毕业,解放前担任了国民党零陵县党部书记长。零陵解放后,他表面上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暗地里却担任特务组织“湘桂粤黔边区人民反共自卫救国军”零陵支队首领,积极谋划破坏行动。

1951年2月20日下午,张景星纠集原国民党省党部干部屈仲衡、三青团副分队长周静(女)、三青团区队长王养吾等59人,购买了硫磺、松香、火药、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并偷偷研制出硫磺弹。趁零陵县城军民欢度元宵佳节之机,四处放火。在人证物证面前,在我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感召下,大多数案犯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同时,有的还供出了他们的特务组织关系。司法机关认定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特务纵火案。其组织是“湘桂粤黔边区人民反共自卫救国军零陵支队”。总部设在香港。

兼理司法零陵专员公署依法判处张景星等22人死刑。并根据政策和法令对96名在押犯进行了甄别处理和定案,33名协从作案人员被依法处理,41名受蒙蔽的人经教育释放,制造零陵大火案的特务组织被彻底摧毁。



前排右起:张景星、王养吾、周静、王恩来(资料图片)

3月7日,离案发不到20天,首犯张景星及主犯王养吾等22人被依法判处死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正义的枪声,是对死难同胞的祭奠,也是对受害群众的慰藉,也是对反革命分子嚣张气焰的打击。



4天后,《人民日报》刊登《对反革命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残忍》的社论。至此,一场声势浩大的镇压特务和反革命的序幕被拉开,重点打击罪大恶极、怙恶不悛的反革命头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