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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骨妖精与人间家庭

2019-12-18 04:02:04

从童年开始,我一直觉得白骨精是整部《西游记》里最有名、最迷人的一个女妖精。她先后化身为十八岁的美丽少女,年迈的老婆婆和老公公蒙骗唐玄奘,欲吃肉以长生不老,三次均被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识破,一棍子打死。悟空是玄奘的心猿,为了此事,唐僧还将他的爱徒第一次赶回了花果山,可见他内心的矛盾。 
       其实从心理学上剖析,唐僧在枯燥艰难的取经途中,如果真遇到一个善美可爱的民间女子,也完全有可能因爱停留下来,成立一个安稳静美的小家庭,或者做一段暂时的露水夫妻。但在修行者看来,家庭这一世俗意义上最重要的社会单位,或一个平凡人幸福的根本立足点,都是永死的象征,必须无情予以抛弃。 
       离开家庭到庙宇里去做道士或僧尼,就叫出家。宗教信徒称出家人死后灵魂不灭,便是得了永生,起码有了获得永生的资格、渠道和机会。但传统的中国人又是如此地爱家和顾家,重视家中的老人和妻儿。对于东方专制主义传统来说,家是社会的细胞,国是社会的整体,家即为国的缩影。“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历来是中国无数仁人志士终身为之奋斗的崇高目标。 

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国家领导人倡导的社会主义要“消灭家庭”的错误行为。刘少奇不止一次重复了毛泽东的话,强调“将来一定要消灭家庭”。说到底,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等试验的本质,就是要消灭家庭。因为家庭取缔后,就会有更多的人参加劳动,共同建设乌托邦社会。 
       但是,在传统的东方文化和性观念笼罩下的中国,大家能在一起吃大锅饭,但能在一起玩大锅X交吗?吃饭是政治,睡觉也是政治;吃饭是可以敞开窗户的,睡觉能敞开窗户让别人看见吗?在中国实行摩尔根曾研究过的古代群婚制,未免显得太荒谬可笑。在中国,多妻共夫是有几千年传统的,但一妻若多夫,便像一只茶壶烧水,边上放几个空热水瓶是正常的,但几只茶壶同时烧水,边上只放一个空热水瓶,这不是大脑缺氧又是什幺? 
       1927年4月的一天,一位年轻的女子在汉口三分区的十字街头,对着围观人群和过往路人,高声演讲:“要坚决放脚!要坚决剪发!还要坚决反对束胸!束胸是不人道主义的!妇女同胞们,你们解了束胸没有?解了吧,男人没有束胸,我们为什幺要束胸?”讲到激动处,她解开纽扣,脱掉上衣,托着自己的乳房,说:“你们看,这就是真正的解放。打倒封建主义!铲除封建思想!”顿时,呐喊、笑声、口哨声四起,人群中一片骚动。女子热泪盈眶,振臂高呼:“全中国妇女解放万岁!国民革命胜利万岁!”(安广禄《北伐时期武汉裸女游行风波》) 
       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这样妇女解放运动伴随着革命风起云涌,比比皆是。这股热潮(X爱)与革命(政治)相结合,在整整三十年里上演了一出出“好戏”。在黑白老电影里,有这样的场景,红军未到农村,村长就带着人在村子有高喊又敲锣又贴布告:“GF来了,共产共妻的“红头蛮子”来了。”一直以为这是居心叵测之人的误读。现在发现,这其实是符合恩格斯的逻辑的。当“无政府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幻想让部分人迷恋迷恋不已的时候,这些又有何不可? 
       理想总是美好的,比白骨精更加迷人。从当年的托马斯?莫尔、罗伯斯庇尔、丹东到后来的洪秀全、列宁、金日成……尽管每个国家都有过因理想而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悲剧,但人类依然在不断地上演一场场乌托邦祭祀。在晚清,在民国,中国人被外国人和窝里人打得千疮百孔、面目全非,一轮革命未平一轮革命又起。随着中国人剪鞭子、脱长袍,中国人的婚姻制度也进步到一夫一妻制,虽然从几房太太到一个妻子,不论数量的缩减,总还算一个完整的家庭。 
       过去,除了共产主义和宗教异端,家庭一直是个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名词。基督教历来就有“圣家族”的传统,西方人的婚礼也可在教堂中进行。而在中国,我们难以想象让一对年轻男女在寺庙里举行婚礼,然后让僧人为洞房念经。那或可爱或严肃的菩萨们从来只管逝人,不管活人;从来只管死,不管爱。从某种意义上说,封建皇权制,因其传位、权力分配等对血统的依赖性,其本质也是家族主义的。佛陀、基督、老庄过去也都曾是有家室的。古人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人的理想再怎幺美好,似乎也不应该与人性相悖。 
       人间有家庭,动物界也有家庭,家庭不仅是一个社会单位,从大的范围讲,更是一个自然学单位。飞禽走兽、虫鸟鱼虾结婚从来不需要登记,但哪个不曾有过属于它的爱巢?自然界弱肉强食,没有什幺东西是公有的。在虎豹豺狼出现前,一切花草牛羊都是公有的,而一旦肉食动物行动,那谁先捕到就是谁的,别人甭想再占为己有。 
       在我看来,一个人自己拥有了财产和自尊之后,便会尊重他人的财产和自尊。如同一个人只有自己有了孩子,才会真正懂得爱护别人的孩子。当一种传统文化遭到毁灭时,可能任何意识形态、至高权力、新型制度都拯救不了,唯有对人间家庭的依恋和幸存的私人藏品还能拯救,然后得到延续。 
       另外,私有制是中国帝制时代的政治传统,自有的文化概念,非舶来品。当年中山先生一语概之,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潮流就是在个人私有制的基础上的个人发展和竞争趋势。中国自古就有王土”之说,“篱笆”之论。无论如何,私有制基础上的个人发展潮流是必须且应该顺应的,中国人民要富裕起来的强烈愿望则是这一历史潮流的强大动力之一。而近代暴力革命欲将公私强行分开,表面上为了正义,实则是对这种传统进行的一场“死亡之吻”。 
       虎虽凶猛,尚不吃虎崽,每个人都会本能地爱自己的家。每一个家庭的存在都是合理的,认可了凡间的家庭,也就认可了私有制,认可了社会的不平等和财富占有者,承认其继承上的合法性(非犯罪获得)。政治再这幺强势,也是不能代替文化的,更不能异化平凡人的世俗生活。过去胡适先生说:“政府无论如何圣明,终是不配做文化的裁判官的”。现在我说:“政治上发生的问题,多数时候还得从文化上寻找根源。”即使一个天底下最贫穷的人,你也有你的私有财产:你的衣裤、你的器官、你的人格、你的尊严。难道个人的胃肝肾肠可以变为公有吗?他人可以不经过你的同意,抽你的血,抢夺你的角膜?显然不可以。即使你是一个妻儿离散、父母双亡的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你自己也是自己的家庭,它依然泛着只属于人间的光芒。 
       每一个普通人,都是父母阴阳结合的产物,然后要上学、要工作、要结婚、要生育,组建家庭后,家里都会有一个“白骨妖精”。任何所谓的先进制度都不能强求人人都去放弃正当的物质享受和天伦之乐,去做苦行僧。就是唐僧,他为何就不能在西域某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停下来住上几年,体会和享受一下凡人的幸福生活。这并不影响神学,不影响一个人的精神追求,在世俗生活里完成自我修炼、自我救赎。 
       白骨精不过是古代传说的一个人物,但若以近代史观之,她可以说是中国人对世俗真理、世间温情、人道主义的隐喻。在美丽的神话中,妖精的本质是英雄或美人,那整天嚷嚷着打妖怪的孙悟空本身也是一个妖精;那有着强烈“英雄崇拜”情结的毛泽东,在1966年变出了无数个“小毛泽东”——红卫兵,莫名其妙地搞了一场无产阶级的大闹天宫。妖精一个最典型伎俩就是:贼反荷杖。比妖精更妖精的,是好好的人被当成妖精对待的荒谬的时代,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真正邪恶的,恰恰是这类人,总觉得自己很高尚,能代表道德。其实他们每天吃饭、排泄、发情、X交、撒谎和装神弄鬼,仅存的那一点可怜的兽性,却拼命想掩盖。虚伪的,就是反人性的。 
       在没有成佛成仙之前,人与妖精是平等的,神佛固然高尚,妖精也不卑微。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性几乎个个是“野兽”或“妖怪”。这一甲子以来,白骨精就是在“僧侣”们为了走向理想,去乌托邦取经的路上,在揭发、批判、打倒的年代里被邪恶化,被一棍子打死的对象。但我想,她迟早会透过暴力的误读,露出本来面目的:因为她们太美了,美得不可思议!她们就是我们每个凡人心中对爱、对X和生死被神权专制野蛮剥夺时的愤怒和反抗,是我们每个凡人在漫长而艰辛的人生旅途中,那渴望一丝温情和人间家庭的生活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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