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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8月,职务等级工资制

2019-12-18 04:02:00

1955年8月,取消了供给制标准,统一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工资等级共30个级别,最高560元,最低18元。最高级别工资加上北京地区物价津贴16%后,达到649.6元,最低工资为20.88元。两者工资差距为31.11倍。(12级以上为高级干部,13——16级为中级干部,17级以下为普通干部)。
  次年(1956年),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工资标准。这次工资调整注意了提高一般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最低一级工资从18元提高至20元,1-13级干部最小增幅为0,最大增幅为12.9%,平均增幅6.9%;而14-30级干部最小增幅为7.1%,最大增幅为13%,平均增幅达10.36%。这样就使得标准工资最高最低之差也略有缩小,减少为28倍。但这次调整又在每一行政级中细划出的11个档次,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之差仍达到36.4倍。

二、我国在1955年实行军衔制的同时,在全国实行行政级别工资制,行政级从1级到24级,月工资从590元到45元不等,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按照第一次拟定的行政级别工资方案,高层官员的收入相对是比较高的:
一级 军委主席 600 mzd (大元帅)
二级副主席 550元 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
三级 元帅 500 陈云、邓小平和元帅
四级 大将 450元 粟裕、徐海农、陈赓等大将
五级 上将 400 大军区、省、部级正职
mzd看后说:“你们让我当大元帅,是把我放在火炉子上烤我呀!一级干部就我mzd一个人,你们都是二级、三级,我mzd太不够意思、太不够朋友!我们把一级让给马克思、恩格斯,把二级让给列宁、斯大林,我和你们一样,都是三级干部。”
周恩来和他的助手们想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大体如下:
从元帅到准尉,从国家元首到办事员共划分为24个级别,工资从45元到594元不等,级与级之间最多相差50多元,最少只相差5元。因地区类别不同(全国划分为4-11类),同级地方干部相差10-40元。按照“血比汗值钱”的原则,军队干部比地方干部平均高出30元左右。
评级、评衔涉及个人利益,经常需要做出平衡调整。为了照顾那些资历老、战功大,但职务、军衔较低的人,也对特定的人给予“低职、低衔、高行政级”待遇,如山东大学前校长成仿吾,行政级评为五级,相当于上将和正省级。
1960年之后连续遭遇了三年自然灾难,国内经济萧条,民众生活困难,出现了饥荒。1960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通知,削减行政级别三级以下的工资:三级降12%,四级降10%,五级降8%,六级降6%,七级降4%,八级降2%,九至十七级降1%。
当时城市居民每人每月的平均生活费仅为八九元,三四十元的月工资能养活一个五口之家。

三、1976年二级工工资38.87元,值现在5296人民币
毛 主 席时代工人的工资计算(按照上海市区):
二级工41.23元=现在工人工资5617.55元
三级工48.5元=现在工人工资6608.78元
四级工56元=现在工人工资7629.95元
七级工97元=现在工人工资13216.20元
八级工111元=现在工人工资15123.65元
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51.25=现在月工人工资6982.77元
全国工人年平均工资:615元= 现在年平均工资83793.16元

现在的3500元相当于 毛主席时代 25.69元
3000元相当于 毛主席时代 22.02元
2500元相当于 毛主席时代 18.35元
2000元相当于 毛主席时代 14.68元
1500元相当于 毛主席时代 11.01元
1200元相当于 毛主席时代 8.81元
1000元相当于 毛主席时代 7.34元
800元相当于 毛主席时代 5.87元
600元相当于 毛主席时代 4.40元
500元相当于 毛主席时代 3.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