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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妻子出轨!丈夫携手她的堂哥现场捉奸

2019-12-04 04:02:01

10月11日晚上,张涛(化名)与妻子堂哥程亮(化名)、程亮的朋友文海(化名)携手捉奸。在桂林市叠彩区某广场,他们将情夫李强(化名)控制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11月19日,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做出审查后,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无逮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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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出轨来捉奸

张涛怀疑妻子晓丽(化名)有奸情。

从2019年八九月份开始,他们就开始闹离婚,并且还有身边的朋友明告诉他说:“我看到你老婆和个男人在一起,很亲昵。”

张涛觉得很愤怒。通过几天的观察,他发现晓红出轨的对象很可能是他认识的朋友李强(化名)。

李强微胖,三十岁左右,也有家庭,和张涛喝过几次茶,因而也认晓丽。

10月11日,张涛得知晓丽在桂林市叠彩区某广场附近,此时,晓丽已经有几天没怎幺回家了,对张涛的态度也很冷淡,总是闹着要离婚。于是,张涛先来到晓丽居住的恒大广场25栋某房间,找晓丽聊了一会儿,然后故意说自己回资源老家了,让晓丽放警惕。

但实际上,张涛并没有离开,而是从当晚9点多开始,一直守在恒大广场附近,还打了个电话给晓丽的堂哥程亮,让他过来和自己一起“捉奸”,程亮又叫来了自己的朋友文海“过来帮忙”。

12日零时左右,等了快3个小时的张涛看到一辆白色奥迪轿车停在25栋路边。他认出这辆就是李强的,立刻冲上去,挤进副驾,第一眼就看到李强正慌忙删除和妻子晓红的微信聊天记录,于是他立刻拉出李强,和程亮一起对李强进行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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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夫被非法拘禁加敲诈

打完之后,张涛和程亮一起架着李强的胳膊到了25栋10楼某房间,文海则驾驶李强车辆停好。

在房间里,李强被张涛呵斥跪在地上,然后,张涛拿出事先让程亮和文海准备好的绳子、纸笔和印泥。他用绳子套在李强头上,让李强对着他磕头,还让李强跟他讲清楚,到底和妻子晓红在一起多久了。

从李强和晓红断断续续的讲述中,张涛的得知李强和妻子晓红相识仅仅两三个月,却已经在此之前同居了6天,更加生气,拿出啤酒瓶作势要砸李强,被程亮和文海拦住。

“你这样搞得我妻离子散,今天必须给我经济补偿。”张涛说。

李强一边道歉,一边主动答应赔偿款张涛5万元。张涛觉得太少了,要求“给168888元,这个吉利数字。”

在张涛的威胁下,李强被迫跪下录视频“证明”自己和晓红同居6天,破坏了张涛的家庭,愿意承担责任,随后被迫写下一封道歉信和一张168888元的“欠条”并摁下手印。

张涛要求李强半个月之内筹够全款。李强拿不出这幺多钱,提出可以先把自己的车抵押了。张涛叫来贷款公司的人对李强的车辆做了评估,发现只能折现5万元,再次让李强想办法筹钱。

李强被逼的没有办法,打电话给了自己老婆。李强老婆得知自己老公被人限制人身自由还威胁要钱,又把这件事告诉了家里其他人。

李强家人与张涛多次电话沟通后决定报警。张涛得知李强家人报警,于是也自行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此时已经到10月12日凌晨3点多,接警后,叠彩区大河派出所的办案民警们立刻来到现场,程亮和文海先行离开,不在拘禁李强的房间里了,民警将李强、晓丽和张涛带回派出所。10月12日下午,程亮和文海主动到派出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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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3名犯罪嫌疑人无逮捕必要

10月13日,大河派出所以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两项罪名对张涛、程亮、文海向叠彩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批捕。

11月19日,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作出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涛纠集犯罪嫌疑人程亮、文海因报警被获得实际钱款,其行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3人将被害人李强限制人身自由在房间内,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但非法拘禁李强系实现敲敲诈勒索的手段,与敲诈勒索罪属于牵连犯罪,应当择一重罪处罚,故当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定罪处理。

被害人李强和犯罪嫌疑人张涛妻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本身存在过错,是诱发此次犯罪的原因;虽然犯罪嫌疑人张涛敲诈勒索数额巨大,但有未遂的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且犯罪嫌疑人程亮、文海投案自首,案发次日被害人李强和犯罪嫌疑人张涛即达成谅解协议,表示不追究张涛的刑事责任。

综上,对犯罪嫌疑人张涛、程亮、文海3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不致危险性的发生,无逮捕必要。